●本刊评论员
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指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体现了现代财政的本质属性,是新旧财政的根本分野。
“旧财政”如掠夺财政、领地财政、没有公共预算约束的赋税财政主要是满足少数人的需要;“新财政”强调财政分配的公共议程和法治性,税收法定,遵守预算约束,坚守“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不公”的信念,着力于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财政现代化的进展主要表现之一就是财力使用破除少数人的垄断性,其公共性、普惠性越来越突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的政府承诺和宣示,意味着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步伐,提高财政分配的包容性,人民的获得感更加充分。
多年来,财政转型取得了巨大进展。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治理能力提升,财政支出由重投资建设向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转变,由“吃饭财政”向民生财政转变,财政预算更加规范、透明,“关门预算”不再习以为常。透过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到,过去五年,财政在解决公共问题,促发展,惠民生诸方面积极作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得到了更好的彰显。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在发展基础上多办利民实事、多解民生难事,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也是财政工作努力的方向。
更好地突显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首要的是提供法律制度保障。财政立法不够完善和不成体系容易导致财政规模过度扩张,财政的效率和公平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大为增加,这些问题都是对财政公共性、普惠性的挑战。只有确认财政的公域性,通过法定的程序使其筹集、分配、使用、支付、处置应符合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愿望,才能保障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得到全面体现。
更好地突显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需要针对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问题,做好“加减法”。 “吃饭财政”要省,李克强总理强调,“各级政府仍要坚持过紧日子,执守简朴、力戒浮华,严控一般性支出,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为发展增添后劲、为民生雪中送炭”。“拍脑袋工程和项目”要砍,不能耗费财政资金为领导的虚假政绩、面子“贴金”。税费要减,藏富于民,藏富于市,不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还能“倒逼”政府过紧日子。“吃独食”要断供,要取缔特权待遇、过度的职务消费,加快社保待遇并轨步伐。“民生”要加,重大风险防范、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三农”问题等是全民共同面对、外部性很强的公共问题,直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加强财政支持,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短板;要加强社会保障,建立分享型、公平化的社保支持制度;教育、医疗、住房被称为“三座大山”,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更好地突显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要加强和改善财政监督管理。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使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只有用好每一分钱,办实事,出实效,才能确保财政支出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