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廷廷
(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
思想支配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人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先有思想后有行动。有正确的思想,才有正确的行动。有积极的思想,才有积极的行动。假如思想不正确,行动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甚至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思想支配行动这个道理,马克思就做过形象而生动的描述:“蜜蜂建造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开始建造房屋之前,房屋的结构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了。当建筑师劳动过程结束时,这个结果在开始时就已经存在于建筑师的头脑中,即已经观念的存在着。”这就是说,实践的结果在实践开始时就存在于实践者的头脑中。由此可见,通过实践者正确而积极的思想可以预见实践结果。在实践之前,实践主体可以针对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使实践结果朝着有利于生产生活的方向发展。所以,实践活动开始之前,有必要对参与实践活动的主体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让参与实践的主体明白实践活动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由于实践的复杂性、队伍的庞杂性、工作内容的多样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单位和地方、干部和群众对思想的先导作用认识不清楚,对即将开始的实践活动认识不明晰,对参与实践的同伴重视不够,对活动即将出现的问题没有作出相关预见,导致在实践的过程中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因而,在实践活动前,有必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理论对干部和群众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思想的先导作用。
实践过程是复杂的,实践结果是参与实践的各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践者思想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实践活动是否得到顺利进行。在农村的某些地区,针对具体的实践活动进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传播途径不畅、传播方式生硬等问题。
农村偏远乡镇的核心价值观传播方式局限于散发小册子、画报、横幅。群众只能看到横幅、画报上核心价值观的简单内容,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含义。这样的学习方式流于形式,群众对核心价值观难以形成深层次的感悟,不能把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作用运用于实践。以农村建设之中的旧房改造为例,一些基层人员罔顾公平、民主原则,私自把旧房改造的国家补助名额给亲戚朋友,忽略了真正有需要的人民群众。这些基层人员带有浓厚的官僚主义思想,以自我为中心,明显地背弃了价值观中的公平、民主原则,没有做到对所有群众一视同仁,没有让每一名群众都有共享国家政策的机会。
农村的一些镇、县为了争取荣誉称号,要求基层人员、群众、学生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学习核心价值观当作一个任务。据调查,很多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知道了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但没有把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与自己的实践联系起来,认为核心价值观与自己没多大关系,把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肤浅化。在村干部的选举过程中,一些人没有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因为利益的诱惑而把票投给了不满意的村干部。
一些地方以会议、文件的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兼顾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农村干部。政府在很多文件中多次强调,要注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没有对参与实践的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村干部是政府和居民之间的纽带,起着上传下达的作用。一些国家政策需要通过村干部向村民传达,村干部要带领村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且完成相关工作。
部分农村工作人员执法不严、工作懒散、责任心较差,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有违公平、民主原则,对核心价值观的学习过于形式化。他们不断学习相关理论,提高自己的工作、实践水平,但对核心价值观的精髓理解得不够深入,不知道怎样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严重影响到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部分村干部帮助亲戚朋友骗取国家的旧房改造补助,不能使有需要的人得到政策的帮助,使得国家政策没有发挥最大的作用。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却没有最大限度地改善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损党的形象。这说明在以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除了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外,还要把实践水平作为教育的重点。
基层人员是联系群众与政府的桥梁,其思想觉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较落后、自然资源匮乏,一些基层人员难以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常以自己的主观意见代替百姓的真实想法,影响到村民的利益。这种自以为能“驾驭”得了村民的特权思想对社会、群众来说是极其有害的,直接影响村民步入更高的生活水平。
参与实践的任何一个主体都有可能影响到实践的最终结果,所以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被忽视。部分村民文化程度不高,存在一定的小农意识,不能客观公正地选举真正有能力的村干部。相关人员没有对村民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对村民阐述民主、公平的选举对村民自身利益的重要性,最终导致部分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对参与实践的任何一方都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有必要的,参与实践的任何一方都不应该被区别对待,要同等地接受思想政治的教育。
基层人员对农村的建设具有很大的作用。基层人员理论水平高,有助于其带领地方村民在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中取得成功。政府的一些利民措施效果不佳,部分原因在于工作人员理论水平较低,在实践中对可能发生的结果的预见性较差,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观念有待加强,在实践中没有很好地总结实践经验。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其一,加强基层人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学习。要把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学习与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学习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学习是一个不断塑造自己、提高工作能力的过程,主动学习的效果远胜于被迫学习的效果。为了提高基层人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可以举办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地区之间的互相交流等一系列活动。要创造条件让基层人员理解透爱国、敬业、民主、公平等思想的实质内涵,而不是流于形式地进行学习。
其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理论只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转变为巨大的物质力量。一味地进行灌输理论,不注重理论与具体实践的结合,会在工作中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中国的革命、建设、发展都证明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前辈留下的办事精髓传承下去。各个地区的历史条件、经济基础、自然资源不同,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专门设计本地区的发展方案,不可贪图省事而盲目地采用其它地区的发展计划。
其三,肃清农村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文明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特殊的文化结构。一些干部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严重,在工作中实行“一言堂”,不关心民生疾苦,严重脱离群众,淡化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的智慧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这种力量一旦释放出来,便会推动社会的高速发展。但是,部分干部权利私有化的做法不能让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让党和人民产生了信任危机,影响了群众积极性的发挥。所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党性修养的培养,让干部自觉抵制和克服特权思想的侵蚀,将崇高的思想内化为自身的信念,动员人民参与民主建设,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让一切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部分农村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懈怠、工作马虎、做事不能让人民满意等不良问题。部分群众观念相对落后,给农村教育实践活动造成较大阻碍。因此,党需要以加强基层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与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人民群众的价值观教育。要让基层人员在科学理论的带领下领导人民从事实践活动,让人民更好地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共享社会主义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