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研究述评

2018-03-29 01:48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学者共同体马克思

陈 鑫

(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基础之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不仅为新时期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同时更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赋予了鲜活的时代气息,使其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热门领域。为此,梳理总结国内学者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相关研究成果,厘清该思想的概念内涵、起源演变、主旨要义及时代价值,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这一理论的认识,进而不断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研究引向深入。

一、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概念内涵的研究

概念问题是研究任何理论的首要问题。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内涵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所关注的首要问题。但由于马克思并未对“共同体”及“真正共同体”做出严格准确的定义,因此学术界对于其概念内涵并未形成统一认识,不同学者纷纷从各种角度提出了种种不同观点。

秦龙认为,虽然“共同体”一词广泛存在于马克思的各类文本之中,但他始终未对“共同体”做出准确定义,“因此,我们要理解马克思的共同体范畴,只能对马克思涉及共同体的相关论述进行概括抽象,从而形成一个符合马克思旨意的关于共同体的概括性定义和理解”[1]。在此基础上,他将“共同体”定义为:“人们的群体结合方式或集体存在方式或组织形式,而无论它以实体还是关系表现出来,无论它以什么样的形态存在,无论它的规模或大或小,也无论它处在何种发展阶段,这些通通无妨。”[1]无独有偶,王汉华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他指出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将氏族、家庭、货币、国家均视为共同体。因此,王汉华认为:“马克思对共同体概念是从一个广义上来理解,即共同体应指的是人的存在的方式,是基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生存空间和活动空间,至于是部落、家庭、公社、货币、资本还是国家等形成的共同体方式都无关紧要。”[2]

张齐东认为:“共同体是一个内容极为丰富、歧义极多的概念……对于共同体的理解,我们不能局限于从某一学科去理解它,而是应该运用多种视角进行审视。”[3]为此,他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分别从4个方面对“共同体”概念进行了论述。首先,“从哲学上讲,共同体是人的一种历史存在方式和生存方式”[3]。其次,从政治学上讲,“共同体是指人们基于共同的利益和目的、公认的政治机构和特定的生活空间而建立起来的集合体”[3]。再次,从社会学上讲,共同体“是指人们通过某种特殊交往方式联接起来所形成的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和伦理价值取向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3]。最后,从人类学上讲,“所谓人类学的共同体,从广义上讲,就是指人类在生活过程中形成的集合体。从狭义上讲,是以共同的血缘、共同的地域、以及共同生活为背景,基于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共同的利益,通过相互之间的交往而结成的集合体”[3]。

李永杰、靳书君则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费尔巴哈”一章入手,并对其中“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3个概念进行辨析,在此基础上,他们认为:“共同体就是人的群体存在状态,这种群体存在状态中的个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4]刘海江则另辟蹊径,以哲学阐释的方式方法,将马克思对于共同体概念的3种典型使用方式予以综合分析,进而分别从国家、货币、自然形成的共同体3个角度来阐述马克思的“共同体”概念[4]。

相较于“共同体”的概念研究,学术界对于“真正共同体”的概念阐释可谓是少之又少,就目前来看,仅有少数学者能够将视野聚焦于此。其中,姜建成、王萍霞认为:“在未来社会,以生产者自由平等联合体为基础,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生产,这种新的方式就是发展共同体。”[6]这里所说的发展共同体就与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相一致。除此之外,姜建成、周春燕还就马克思“真正共同体”这一思想体系进行了概念界定。他们认为:“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是指马克思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实际出发,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在深刻揭示人的本质的基础上,阐释未来社会人们在实践中自觉创新的一种发展目标,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一种价值关系,力求通过一个人的自由发展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最终实现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种理论学说。”[7]

与大多数学者试图为“共同体”寻找准确定义所不同的是,胡寅寅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鲜明地提出了“无定义论”。她认为“共同体”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概念范畴,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阶段,有着不同的含义,“一切试图对共同体进行归纳总结以概括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的尝试都是不可能完成的”[8]。在她看来,理解和把握共同体概念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寻求一个准确定义,“而是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考察共同体概念的不同含义,通过这些不同语境中的共同体概念来把握对人类而言至关重要的共同体本身的发展演变”[8]14。

综上可以看出,由于不同领域、不同学者的研究视角不同,使学术界对于“共同体”“真正共同体”的概念定义莫衷一是,学者们对于从什么角度定义、如何定义,甚至要不要定义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除此之外,由于学术界将“真正共同体”思想看作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一个分支,因此多数学者并未专门就“真正共同体”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将着墨重点放在“共同体”的概念之上,这就使对“真正共同体”概念的研究相对匮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研究的平衡性与全面性。

二、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产生渊源及发展演变的研究

对于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它不是本来就有的,更不是无凭无据独创的,而是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坚实的理论基础、独特的社会根源及渐进的发展过程①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与其“真正共同体”思想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二者在产生渊源及发展演变上具有很大的统一性。因此,学术界在研究其产生演变时并未将二者予以区分,而是将其视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统一论述。。

思想渊源,是国内学者在探求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产生时的重点研究领域,同时也是成果最为丰硕的部分。部分学者从宏观层面入手,总结梳理了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共同体”思想发展史,并从中探寻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渊源。其中,邵发军便以时间演进为逻辑,以历史发展为脉络,从“共同体”思想萌芽开始,详细阐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霍布斯、卢梭、黑格尔的“共同体”思想。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城邦共同体已经不同于柏拉图的城邦共同体思想了,虽然都是以城邦的‘善’作为最高的理念,这里面已经隐含着个体与共体的分裂的种子。到了霍布斯,否定了共同体的善性,把共同体拉回了尘世,但又归结于君权,卢梭又归结于民权,这一‘契约共同体’直接影响了黑格尔的思想,同时也是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生发和反思的根据。”[9]这就明确指出了前人的“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形成所产生的巨大影响。除此之外,胡寅寅在其《走向“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致思逻辑研究》一书中,同样也从“共同体”思想的发展演变入手,将这一演变过程划分为“古希腊时期的德行共同体、古罗马时期的法律共同体、中世纪时期的信仰共同体、近代的政治共同体、德国古典哲学下的自由共同体”[10]等5个阶段,并且明确表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正是在扬弃以往哲学的基础上形成的”[10]。

部分学者又从微观层面入手,以历史中某一人物为研究对象,对其思想及其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影响进行专题研究。譬如,李丽丽就以黑格尔为研究对象,她认为在处理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上,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问题意识及辩证法,但与此同时,马克思又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将其辩证法重新建立在实践哲学基础之上,进而“将个体自由与共同体分裂与和解的根源都归结于实践,最终找到了‘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社会形式来实现个体自由与共同体之间的和解”[11],实现了对黑格尔的超越。陈东英则从赫斯的“和谐共同体”出发,认为“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主要源于德国的近现代哲学的熏陶及赫斯的影响”[12]。与李丽丽相同,陈东英也以辨证的眼光看待赫斯“和谐共同体”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影响。她认为:“马克思虽然继承了赫斯的和谐个体思想,但他并没有完全照搬赫斯的理论,而是以一种超越的方式将自由人联合体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13]

在理论基础方面,目前学术界的观点较为统一,学者们普遍认为唯物史观及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形成发展的理论基础。其中,梁丽分别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个方面予以阐述,她认为:“唯物史观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构想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对‘真正共同体’构想的一种哲学论证。”[14]而剩余价值学说则使马克思“更加鲜明地指出了冒充共同体存在的虚假与虚幻性,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真正共同体必然实现。”[19]由此,她进一步指出:“正是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马克思找到了‘人类社会向何处去’的钥匙,完成了从空想社会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变,证明了‘真正共同体’构想的科学性。”[14]对于梁丽的这一观点,姜建成、周春燕、张杰等学者也纷纷撰文表示支持。

在社会根源方面,国内学者主要将研究视角聚焦于资本主义社会,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旧社会就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王萍霞从制度基础、价值基础、人际基础、现实状况4个方面入手,深刻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她认为:“资产阶级旧社会建立的价值基础是利己主义;资产阶级旧社会形成的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资产阶级旧社会盛行的人际基础是金钱至上;资产阶级旧社会只能是人的片面发展的社会。”[6]这样的社会现实是与追求人类自由解放的“自由人联合体”格格不入的,因此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基础之上,发现新社会,形成了“真正共同体”思想。梁丽虽然同样认为资本主义旧社会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但她却从社会矛盾、阶级矛盾、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3个方面给予论述[14],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所带来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突出矛盾,进而从另一个角度剖析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根源。

在形成过程方面,目前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即“三阶段说”与“四阶段说”。其中“三阶段说”以陈东英为代表,她在《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主要来源和发展阶段》一文中,就明确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发展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40年代早期①原文中是“18世纪40年代早期”,但明显属于印刷错误,笔者在此更改为“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重视对共同体的基础考虑,提出对虚假共同体的批判;第二阶段,19世纪40年代②原文中是“18世纪40年代早期”,但明显属于印刷错误,笔者在此更改为“19世纪40年代”。,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以后,他重视对真正共同体的建构;第三阶段,19世纪50年代末期,马克思对自然共同体有比较深入的探索[12]。与此不同的是,邵发军则提出了“四阶段说”,他认为:“就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阶段性而言,如果按照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逻辑进程来看,我们认为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虚幻的共同体思想、抽象的共同体思想、自然共同体思想和真正的共同体思想。”[15]同时,他还进一步阐述了这4个阶段的相互关系及内在联系。比较陈东英及邵发军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三阶段说”与“四阶段说”的最大差异在于“真正共同体思想”与“自然共同体思想”的逻辑关系问题,陈东英认为是先有前者,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入探索,而邵发军却将“自然共同体思想”置于“真正共同体”思想之前,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15]。

总体来说,目前学术界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产生渊源及发展演变有着相对较为统一的观点,即在思想渊源上,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继承并超越了前人的“共同体”思想;在理论基础上,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及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之上的;在社会根源上,学者们普遍认为资产阶级旧社会是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产生的历史根源所在;在发展阶段上,抛开逻辑先后上的分歧,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形成经历了虚幻共同体思想、抽象共同体思想、自然共同体思想、真正共同体思想等几个阶段,是一个逐步深入、渐次科学的过程。

三、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主旨要义的研究

马克思在科学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之上,提出了“真正共同体”思想,为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描绘了蓝图。但马克思对于这一蓝图也仅仅是粗线条式的勾勒,并未进行细致的描绘,因此,未来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激发着广大学者的研究热情,并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真正共同体”思想主旨要义的研究成果。

袁祖社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入手,将“共产主义社会”与“真正共同体”相统一,对未来社会的基本形态进行论述。在他看来,未来社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将是一个“公共理性基础上的个性自由主义的社会”[16];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将是一个“所有人类个体都被当做目的性存在的公共社会”[16];在人与生态的关系上,将是一个“生态公正理想”[16]、人与自然真正统一的社会。遗憾的是,袁祖社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主旨要义的论述还仅仅落脚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于其他方面却未曾提及。

相较于袁祖社,王萍霞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论述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科学内涵。她不仅阐述了未来社会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同时更在前提条件、制度基础、目标模式等方面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主旨要义进行了阐述。在王萍霞看来,生产力和交往的高度发展是实现“真正共同体”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是“真正共同体”形成的制度根源;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是“真正共同体”的理想目标模式;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真正共同体”的最终价值旨归[17]61-69。王萍霞的这一观点也与诸多学者的观点不谋而合,成为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一问题的主流观点。

综上可以看出,目前学术界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主旨要义同样有着较为统一的认识,多数学者认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不仅包含着生产力高度发展和全世界普遍交往的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制度基础、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模式、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旨归等科学内涵,同时更是一个既有基础,又有目标,还有途径的科学理论体系。美中不足的是,目前学术界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主旨要义的研究成果还不是十分丰硕,学者们更多的是将研究视角投放在与“真正共同体”相类似的“共产主义社会”及“自由人联合体”层面上,对“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主旨要义未能进行深入研究。

四、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价值研究

面对资本主义社会对个体自由的全面抑制,面对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无情剥削,追求人类全面自由解放的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应运而生。这不仅揭示了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同时更为未来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时至今日,广大学者仍然高度评价马克思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并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之上不断阐释其新的时代价值。

一方面,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意义。张杰首先从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发展的角度入手,阐述了“真正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与发展[18]31。在此基础上,张齐东则进一步予以细化阐述,他指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起着推动作用、为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论奠定了基础、为共产主义解放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3]41-43。除此之外,陈东英、张伟又从政治哲学角度阐释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对解决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重要意义。他们认为:“个人的自由与共同体的和谐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保障自由发展的人的存在方式必然是和谐的共同体,自由与和谐相统一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境界,才能使人与真正共同体统一。”[13]这就为解决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提供了科学的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现实意义。陈华森撰文指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对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他认为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虚假民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真正共同体”思想“具有重大的民主价值,它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与此不同的是,欧阳康、王晓磊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出发,阐述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对集体主义原则的支撑作用。他们认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理论依据……全面、辨证地理解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意愿,对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具有重要启发意义。”[20]除此之外,梁丽又另辟蹊径,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切入点来研究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时代意义,她指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引价值即理想对现实的引导、意识对实践的指引,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价值。”[14]值得一提的是,王萍霞创造性地采用了全球视角,详细阐明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国际意义,从而实现了研究的新突破。

五、结语

“真正共同体”思想虽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马克思并未对“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进行集中阐释,而是将其分散在不同文本及同一文体的不同章节之中。也正因如此,这种碎片式的思想长期以来未能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直至20世纪共同体主义兴起,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才逐渐进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更是为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赋予了时代活力,使其成为当前国内学界研究的热门领域,相关研究成果也如雨后春笋般地争相涌现。但随着国内学者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问题与不足也渐次浮出水面。

一方面,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研究的体系化有待提升。总的看来,目前国内学者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有着较高的关注热度,研究成果也颇为丰硕,但其中多数成果是以期刊论文或报纸文章等形式出现,限于篇幅的约束,此类研究往往仅能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中某一部分加以阐述,即便是涉及到了诸多方面,也是浅尝辄止。除此之外,国内学者真正对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进行整体、系统研究的专著或论述更是凤毛麟角。从我们搜集到资料的情况来看,目前国内仅有数本关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理论专著,如秦龙的《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辽海出版社,2007年)、邵发军的《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胡寅寅的《走向“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致思逻辑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6年)。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学界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整体性研究有待深入,研究的体系化更是有待提升。

另一方面,对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研究的时代性有待增强。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更在指导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科学规律,同时更为当前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国内学者虽然已经开始注重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与实际相联系,但总体来看,这种时代性的研究仍然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广大学者在研究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时,要强化时代创新意识,不断推动该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而将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精髓所在。这一思想理论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揭示了社会发展趋势,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当前及今后的研究者要紧密结合时代背景,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推动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研究朝着更加深入、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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