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油画作品中经营画面构成需具备的两个条件

2018-03-28 14:58许乔昌
神州·上旬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形象

许乔昌

摘要:二十多年世纪以来,构图都是油画艺术家不断探索、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规律、原理、经验等,博大精深。当下,中国油画经一百多年的继承、发展与创新。画面构成形式早已融入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积淀下来的审美理想,形成具有“中国化”、“民族化”的构成美。点、线、面形态元素的构成及形式,已成为油画作品形式构成美的主要审美评价标。

关键词:形象;形象群;构图元素;形式美法则

一位成熟的油画艺术家,在写生或创作一件油画作品是,总是先在形象与画布之间反反复复来回摆动自已的视线。这是在观察、思考形象进入画面的位置、大小、比例等的可能性,以符合自我审美意识中的满意度。正如一位成熟的职场女性,在出席特定的场所前,为保持自己的气质、修养、魅力,总是先考虑发型、衣服、鞋子、包及饰品等的搭配。这是形式与审美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能否统一的关系问题。优秀的油画艺术作品,总是有经典完美的画面构成关系。这关系到画面的完整性、统一性,关系到画面中形式、审美、内容及视觉特征等方方面面的合理性、创造性与艺术性等,在油画艺术形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构图成功,作品就有成功的可能性,构图失败,作品就没有再继续的意义。因此,油画家在写生或创作时,首先要解决画面构成(构图)问题。要解决画面构成问题,就要在自己思维意识中具备两个条件,即,自然形象或形象群归纳与概括、使其“点、线、面”化(构图元素化),以及形象、元素组合与构成美的规律与法则。

一、自然形象或形象群“点、线、面化”——“构图元素化”

“构成”,是多元化的当代各种美术形式解构中的代言词,简单说就是“组合”。在艺术设计中,“构成”包含构造、解构、重构、组合的多重含义。具有从理性思维入手、表达感性的视觉形象第二次创造的含义。而在绘画艺术中,就是构图。油画作品中,画面构成指的也就是画面构图,是将个别的、局部的艺术形象或符号有机地组合起来,使其形成符合艺术规律的结构形式。这其中就有两个要素,一是用于组合的对象(艺术形象或符号),二是组合的条件。即,按艺术(形式美)规律进行组合。前者是构图的元素,后者是构图的规律。

构图元素是指点、线、面等用于组合构成画面的概念化形态。自然形象作为油画艺术语言的载体,是被作为题材而塑造与表现的对象,是具体形象。构图中,自然形象或形象的群体则被看成为具有特定形态的构成元素。把自然物像形态归纳与概括,形成点形态、线形态、面形态的思维过程,是油画作品经营画面构成(构图)前提。

1、点形态的概括与归纳

点,数学概念中是表示位置。造型艺术中,点是小的形象。在视觉感观中,一切小的形象都有“点”的印象。因此,所在小的形象都可以概括为点状形象,简称为“点形”。除了本身就是小的形象外,自然形象由于距人的远近,在视觉感观中近大远小,所以远的形象看上去都有点的形态特征。如远处的人、树木、建筑等,在远距离观察时,就是点状形象。这种把小的自然形象看成点形态的思维,就是物像“点化”过程,是点形态的概括与归纳。

2、线形态的概括与归纳

数学概念中,线是点運动的轨迹。造型艺术中,线是细而长的形象。在视觉感观中,所有细长的形象都有“线感”的印象。因此,所有细长的自然形象都可以概括为线状形象,简称“线形”。除本身就是线状形象外,如树干、树枝、道路、河流、瘦形的人等等,自然形象的线状排列、运动轨迹等都有线的形态特征。如,排队行走的队伍、路边连续起来的房屋和树木、山脉等等。这种把细而长的形象和不同形象线状排列后的整体看成线状形象的思维,就是形象“线化”过程,是线形态的概括与归纳。线状形象有动势、运动和方向感,这是线状形象独有的形态特征。

3、面形态的概括与归纳

数学概念中,面是有一定范围的面积。造型艺术中,面是面积宽而大的形象。在视觉感观中,所有近距离、宽大的形象或形象局部都有“面积”的印象。因此,一定范围的面积、宽而大自然形象都可以概括为面状形象,简称“面形”。除本身就是面状形象外,自然形象或点形、线形的面状排列与组合,都有面的形态特征。如,人群、动物群、树木群、建筑群等等。这种把有一定范围的、宽而大的形象,以及自然形象或点形、线形的面状排列与组合的整体看成面状形象的思维,就是形象“面化”过程,是面形态的概括与归纳。面状形象有一定面积的方、圆、角等形态特征。

总之,把自然形象、或形象群体,在特定的条件下,视之为点形、线形、面形的思维过程,是自然形象的归纳与概括过程,也是自然形象“构图元素化”的过程。是绘画艺术画面构图与构成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具备这个条件下,才能安一定构成美的规律进行画面构成(构图)经营,在绘画写生或创作构图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形态元素构成与组合的美的规律

特定的、个性与创新的构成美,是在构成美法则的基础上,通过提炼、加工、强化或凸显个别的、部分的构成美属性而创造出来的。因此,熟练掌握、拓展性感悟构成美规律,是创造油画个性化、艺术性的构成美极为重要的条件。

1、均衡原则

均衡是一种平衡,是视觉心理感观中“力”和“量”的相对的平衡。比如,在极为倾斜的桌面上放置物品,在视觉感觉中是极为不稳定的。人们视觉感观的潜意识中,总是希望看到平衡、稳定的视觉形象,否则会有心理的紧张与不安。油画构图设计过程中,安排布置的形象或元素,左右、上下都需在求得“力”和“量”的视觉平衡。只要做到这一点,无论是怎样的形象(点形、面形、还是线形)、形象是何种色彩、何种组合形式,则都具备了(均衡)美的特征,产生平衡美、稳定美。那么,怎样的形象(点形、面形、还是线形)、形象是何种色彩、何种组合形式等任何一种可能性,就是艺术家彰显个性构成美的依据。

2、节奏韵律

画面构成中的节奏韵律,是形象或元素按“曲线性、S形”轨迹排列、组合,或不同元素重复出现,并在视觉感观中形成动态的、有规律(节律)起伏变化的构成形式。“线性”和“节律变化”的形象或元素组合排列,是产生节奏韵律感的关键。“节律变化”可以是形大小、高低等形态的等差量增加或减少,也可是等比量增加或减少。这种排列组合的方式不仅能形成自然状态感,还有人为性、规律性、艺术性的状态感。这恰恰是构成与组合能产生美的基本法则。那么,等差、等比、以及等差度、等比度大与小的控制,不同形态、方向、位置曲线状排列轨迹选择等,就是艺术家在构图设计中,彰显个性构成美的种种可能性依据。

3、多样统一

“多样统一”是形式构成(构图)美的总法则、总规律。

“多样”,首先要选择形象或构成元素的多样性。自然形象都有其动态与姿态,简称“形态”,自然形象或形象群被概括与归纳后、成为点、线、面状构成元素,同样有特定的“形态”。形是一定范围的面积,自然就有大小、方圆、长短、粗细等形态特征。形象或元素的多樣性,就是要求形态上有大小、方圆、长短、粗细等变化。没有变化、形象或构成元素单一,是不具备美的属性的。其二,要选择构成与组合形式的多样性。“疏密聚散”,就具备了构成与组合中,有多有少、有疏有密、有聚有散、有节律的排列组合等产生变化的组合的规律。形态元素有变化,再有多样性的组合方式,就能产生自然、规律性的美。没有变化、单一或简单的组合形式,就没有构成美的可能性。其三,是要选择依附形象、元素表面的色彩变化来形成多样性。即形象、元素间色彩变化的多样性。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熟练掌握色彩对比及其对比度能产生美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在画面构成中,结合形象和元素的多样性、组合与构成形式的多样性,形成更加丰富、更为多样的构成美形式。

“统一”,简单说就是“规范”,是为了避免杂乱无章的“多样”而规定的调合性法则。如,点、线、面元素组合时,面是大形、总是吸引着线形与点形,使其怎么样的组合都是一个以大形(面形)为核心的统一体。就象大人领着小孩一样,小孩无论跑到那里,只要是在大人周围,总是一个家庭一样。这是形象、元素变化下的“势与态”统一。如,在组合与构成形式上,“散而不乱”、“有聚有散”、有规律、有逻辑等,都是统一的含义。如,色彩对比因对比过于强烈而不协调与和谐,就要调和色彩间的对比关系、控制色彩对比度,使其产生合理、适度美的色彩关系,这就是色彩的统一。再如,形象、元素之间的面积比,变化会形成混乱状态,因此、就有形态面积比的1∶2、1∶3、1∶4、1∶0.618等能产生美的面积比例关系。这就是“统一”的含义与方式,是用于规范“多样”的变化而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律性。“多样统一”是对立的、矛盾的,是辩证的形式构成美原理与法则。在变化中寻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是构成形式美的关键。

总之,形式美的种种规律,是经营画面产生美感的主要依据。油画写生或创作构图设计中,构成美法则熟练掌握及选择性、创造性的灵活应用,是画面构成经营的另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才能谈得上构图经营,也才能创造出个性的、艺术性的油画作品。

三、结语

油画作品中,经营画面构图,首先要对所表达的自然形象或形象群体进行归纳与概括,使其成为能构成画面的元素符号,才能在构成美法则中,抽取最有说服力、感染力、并具有个性审美特征的、创造性的构成形式进行组合与构成。因此,自然形象的“点、线、面化”和构成作品形式美规律与法则,是油画作品经营画面构成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

参考文献:

[1]《中国画构图艺术》 韩玮 著 山东美术出版社出版

[2]新世纪绘画技法丛书 《绘画构图基础教程》 (日)视觉设计研究所编 李晗鸣 译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猜你喜欢
形象
开创硬汉派侦探小说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