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耀 王亚茹 乔贵涛
【摘 要】 “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国企高管(特别是CEO)有动机通过费用归类操纵规避被查处的风险,如何通过公司治理降低高管的费用归类操纵行为,提高“八项规定”的实施效果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以2013—2016年中国国有企业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考察了CFO对CEO的权力制衡与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关系。研究发现,CFO对CEO权力制衡显著降低了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研究结论表明,利用CFO对CEO的权力进行有效制衡,有助于减少或者抑制CFO屈从于强大的CEO权力对国企费用进行归类操纵的问题,最终提高了“八项规定”的执行效果。
【关键词】 八项规定; 费用归类操纵; 消费性现金支出; 权力制衡
【中图分类号】 F22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05-0066-05
一、引言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简称“八项规定”),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厉行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八项规定”对国有企业高管的消费性现金支出具有重要影响,显著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1]。但是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消息,截至2016年4月,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有3 115起之多。如果企业高管将消费性现金支出通过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则企业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很容易被发现。因此,很多企业通过将消费性现金支出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挪入其他报表项目的方式来掩盖违反“八项规定”的事实,叶康涛等[1]的研究即发现国有企业存在费用归类操纵问题。如何有效抑制国有企业的费用归类操纵,提高“八项规定”的执行效果是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话题。
国企费用归类操纵主要是通过改变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不同报表项目的方式实现的,因此,该项操纵行为的实施需要通过CFO的配合才能实现。而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后,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必然受到影响,其后果和责任主要由CFO进行承担。因此,从责任承担的视角分析,CFO其实是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的。但是,CFO面对CEO以及其他高管(主要是CEO)的强大权力,能否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呢?这主要取决于CFO对CEO权力的制衡程度。如果CFO对CEO具有有效的权力制衡,则能够抵住CEO的权力压力,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从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自身未来承担会计信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经济后果。张嘉兴等[2]的研究就发现国企费用归类操纵行为受到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的直接影响。本文选择CFO对CEO权力制衡这一内部治理机制[3],考察其是否能够有效降低国企的费用归类操纵行为,提升“八项规定”的实施效果。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在职消费是国企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履行职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产生的相关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然而,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导致了国有企业存在过度在职消费现象,产生了巨大的浪费,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加大了对国有企业在职消费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有企业的过度在职消费行为。大量文献研究了“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对企业在职消费的影响,梅洁等[4]研究认为“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有企业的在职消费行为。牟韶红等[5]研究认为“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良好的内部控制有效抑制了国有上市公司的超额在职消费行为。但国有企业也可能为了规避外界对在职消费的监督,降低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敏感性项目(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比例,通过费用归类操纵计入到非敏感项目(存货项目等)方式来逃避“八项规定”,这样也会显著降低在职消费支出。杨蓉[6]认为国有企业有掩盖异常在职消费的动机,相比高控制权的国有企业来说,低控制权的国有企业高管权力比较小,掩盖异常在职消费的能力比较弱。因此姜付秀等[7]就认为不能仅仅依靠在职消费(管理费用)绝对量下降作为判断政策有效性的依据,从侧面表明企业费用归类操纵行为会影响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判断。因此,研究如何抑制国企费用归类操纵行为的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八项规定”的政策效果。
“八项规定”实施以后,国有企业的CEO如果不改变以前铺张浪费的工作作风,其消费性现金支出的规模必然不会降低,如果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将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費用报表项目,那么CEO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很容易被发现。这样就会督促CEO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降低消费性现金支出,从而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最终降低了违反政策的风险。但人的消费行为往往是“由奢入俭难”,因此,CEO很可能不会降低消费性现金支出的规模,而是将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以外的报表项目,从而降低自己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即进行费用的归类操纵。在这个过程中,CFO是否能够配合进行费用归类操纵的处理起到关键作用。如果进行费用归类操纵,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必然降低,会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企业信息质量低下的责任主要由CFO承担;另一方面,如果进行费用归类操纵,将来被发现后,CFO也需要承担包庇的责任。因此,从责任承担的角度来分析,CFO内心其实是抵制费用归类操纵行为的。但是,面对CEO的强大权力压力,CFO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愿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呢?这主要取决于CFO对CEO权力的制衡。如果CFO对CEO具有有效的权力制衡,则能够抵住CEO的权力压力,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从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自身未来承担会计信息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经济后果。
从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权衡角度,CFO也可能会拒绝实施费用归类操纵行为。代理理论认为,CEO与股东的利益存在差异,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CEO可能会寻求短视行为。相比之下,CFO进行短视行为的动机比较低,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当现在的CEO退休或者辞职时,许多CFO的职业目标之一是成为下一任CEO。正如Cremers et al.[8]认为,68.6%的CEO是在公司内部提拔的。作为未来潜在的CEO,CFO更加关心公司在未来产生的现金流,更加关注企业的长期利益,因此,CFO更愿意出具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以提升企业价值,从而拒绝费用归类操纵行为;其次,当企业业绩不佳和经营失败时,CFO可能比CEO损失更多,CFO往往比较年轻,他们未来的薪酬可能占他们总收入和财富很大的比例,尽管CEO也会遭受损失,但是与他们的薪酬相比,损失的只占其个体薪酬的小部分;另外,在此情形下,如果被公司解聘,相对CEO,CFO再找到类似工作的概率也大大降低,因此,上述因素都驱使CFO出具高质量的财务报表,为企业长远发展决策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从而拒绝费用归类操纵行为。但是CFO往往受到CEO权力的影响,如果CEO的权力比较大,CFO可能屈服于CEO的压力进行费用归类操纵。如果CFO有能力去制衡CEO的权力,CFO会严格把控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各项工作,拒绝进行费用归类操纵。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CFO对CEO的权力制衡越大,国企的费用归类操纵程度越低。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2015年中国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剔除金融行业上市公司、ST等特殊处理的公司;剔除当年IPO的观测值;删掉数据有缺漏的观测值,最终获取2 473个观察值。为了控制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在上下1%位置进行了缩尾(Winsorize)处理。本文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本文使用的统计软件为Stata 13.0。
(二)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1.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度量
本文借鉴叶康涛等[1]的研究模型,做了进一步的修改,用exp/ocash代表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其中ocash表示消费性现金支出,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作为消费性现金支出的替代变量;exp表示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之和。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到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金额越大,表明国有企业越没有进行费用的归类操纵。因此,该指标越大意味着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越低。
2.CFO对CEO权力制衡的度量
国有企业所产生的费用计入的账户以及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工作都是与财务有关,而CFO是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因此,国企的费用归类操纵问题更多的与CFO有关。本文主要讨论的是CFO对CEO的权力制衡对费用归类操纵的影响。首先,本文用“CEO相对于CFO的年龄差距(diffage)”来表示CFO制衡的动机。因为CFO越年轻,留在公司的时间越长,越有可能是CEO的候选人,从而更加关心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因此越有制衡CEO权力的动机,降低CEO的短視行为。其次,本文用“CFO的薪酬与CEO薪酬之比(payratio)”来表示CFO影响CEO权力的能力大小。因为薪酬反映他们在企业内部职位所拥有权力的大小。如果比率越大,表明CFO越有影响CEO决策的能力,也就是说CFO对CEO权力制衡的能力。CEO在做重大决策的时候,CFO的意见会影响CEO的决策,那么CFO对CEO权力制衡就大。最后,为了衡量CFO对CEO的综合制衡能力,本文用diffage和payratio进行标准化求和作为制衡的综合替代变量(total)。因此,为了检验研究假设中的CFO对CEO权力制衡对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影响,构建模型1:
exp/ocash=α0+α1powerbalance+α2size+α3fixed+
α4salary+α5soe+Year+Industry+ε (1)
其中,powerbalance用diffage、payratio和total来度量。
参考相关文献,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固定资产规模、职工薪酬现金支出、产权性质虚拟变量和行业、年度虚拟变量。模型中的具体相关变量定义见表1。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exp/ocash)的均值为1.27,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201.6和0.01,标准差为6.430,说明国有企业之间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不同;CEO与CFO年龄差(diffage)的均值为3.28,最大值为23,最小值为-18,极值之间差距比较大,表明企业中不同职位的年龄差距比较大,CFO与CEO年龄差距越大,CFO制衡CEO权力动机越大。CFO相对于CEO薪酬比(payratio)均值为0.83,最大值为4.57,最小值为0,说明CFO有能力影响CEO重大决策,在不同的企业中存在一定差距。CFO对CEO权力的综合制衡能力(total)均值为-0.07,最小值为-2.65,最大值为2.53,该值越大,表明CFO对CEO的权力制衡越大。控制变量极值之间差异比较大,说明不同国有企业间的企业规模(size)、固定资产净值(fixed)、职工薪酬的现金支出(salary)情况差距比较大。
(二)相关性分析
表3列出了主要相关系数的统计结果。被解释变量exp/ocash与payratio的spearman相关系数显著,意味着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和CFO对CEO的权力制衡有一定关系。但exp/ocash与payratio、diffage、total的Pearson相关系数都不显著。由于peason相关系数仅仅是变量两两之间的相关系数,在多个变量共同影响exp/ocash的情况下,exp/ocash与payratio、diffage、total的相关性还有待于多变量的回归分析。表3中显示解释变量payratio、diffage、total之间显著相关,被解释变量exp/ocash与大多数控制变量显著相关,说明变量选取比较合理。另外,大部分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都小于0.5,这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三)回归分析
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通过表4的回归结果,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模型1中CEO与CFO的年龄差距(diffage)的P值为0.127,P值虽然大于0.1,但是接近0.1的水平,这表明年龄差距与国企费用归类操纵存在边际上的相关性。年龄差距越大CFO对CEO权力制衡越大,exp/ocash的值就越大,国有企业进行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就越低。模型2中CFO相对于CEO的薪酬比(payratio)回归系数为0.075,在10%水平上显著,表明薪酬比与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CFO相对于CEO的薪酬比值越大,代表CFO对企业贡献越大,越有影响CEO制定重大决策的能力,对CEO权力制衡越大,exp/ocash值越大,从而降低了国有企业的费用归类操纵水平。模型3中CFO对CEO权力的综合制衡力(total)的回归系数为0.059,也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综合制衡能力与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total的值越大,exp/ocash的值越大,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可能性越低。综上所述,被解释变量exp/ocash与解释变量payratio、total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些值越大,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金额就越大,CFO进行财务报表操纵的可能性越低,降低了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本文还进行如下稳健性检验。
行业虚拟变量不能严格对行业之间的差异进行控制,因此,本文仅选取制造业,剔除行业虚拟变量,再进行回归,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表5的结果表明,CEO与CFO年龄差(diffage)的回归系数为0.003,在1%的水平上显著;CFO与CEO薪酬比(payratio)的回归系数为0.348,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但是CFO对CEO权力的综合制衡力(total)回归系数为0.003,在1%的水平上仍然显著,所以总体上来说,CFO对CEO的权力制衡影响国企的费用归类操纵的程度。因此研究结果是稳健的,进一步支持了研究假设。
五、结论
本文选取2013—2016年中国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CFO对CEO的权力制衡与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的关系。研究发现,CFO有动机和能力去监督和影响CEO的权力,来避免费用归类操纵问题。相比CEO,CFO更加年轻,擁有长远的目标,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的业绩。CFO是一个集团负责财务工作的最高执行者,他们的贡献将会为企业带来价值增值,对CEO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下属高管。他们比CEO更加熟悉和精通财务领域的工作,对有关财务方面的决策具有控制权,因此会有能力对CEO的权力产生制衡,制衡力越大,消费性现金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比例越大,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越低。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国有企业费用归类操纵问题是企业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加强CFO对CEO的监督,避免CEO权力滥用来谋取个人利益,同时在选拔和任用CFO方面要考虑企业的年龄结构和薪酬结构,从而对CEO的权力产生制衡,以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来降低国有企业的费用归类操纵程度。本文不同于以往的研究。以往是将CEO和CFO作为高管团队的一员,整个高管团队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高管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本文将CEO与CFO作为相互独立的经济人,考察CFO作为CEO的制衡功能,来讨论CFO抑制和监督CEO权力的动机和能力对国企费用归类操纵的影响,从而探究影响费用归类操纵的可能因素,为从根本上规范国有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整体绩效提供有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叶康涛,臧文佼.外部监督与企业费用归类操纵[J].管理世界,2016(1):121-128.
[2] 张嘉兴,傅绍正.内部控制、独立审计与国企费用归类操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7,32(3):76-84.
[3] CHENG Q,LEE J,SHEVLIN T. Internal governance and real earnings management[J].The Accounting Review,2016,91(4):1051-1085.
[4] 梅洁,葛扬.国有企业管理层在职消费的政策干预效果研究——基于2012年“八项规定”出台所构建的拟自然试验[J].经济学家,2016(2):75-83.
[5] 牟韶红,李启航,陈汉文.内部控制、产权性质与超额在职消费[J].审计研究,2016(4):90-98.
[6] 杨蓉.“八项规定”高管控制权和在职消费[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138-148.
[7] 姜付秀,朱冰,唐凝.CEO和CFO任期交错是否可以降低盈余管理[J].管理世界,2013(3):158-167.
[8] CREMERS K J,MARTIJN GRINSTEIN Y. Does the market for CEO talent explain controversial CEO pay[J].Review of Finance,2014,18(3):92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