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 301800)
对于文化工业理论的渊源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一些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文化工业(Culture Industry)理论是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阿诺多及马克斯·霍克海姆等人提出的。他们认为,文化工业是文化商品化、文化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文化工业常用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下大众文化的商品化及标准化。
阿多诺用文化工业这个词来描述文化事件和产品对社会的影响。阿多诺希望以此找到下面这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的文化角度来看自相矛盾的资本主义社会是稳定的?他的答案是文化工业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胶”,它是统治和结合的工具。文化工业的结合作用在于其产品也不断地调节着消费。这个调节作用不但是物质的,同时也是精神的。而文化工业本身就有相当高的物质性的趋势。
偶像养成真人秀在国内出现始于2015年。在进入移动互联时代后,不同于以往的选秀节目,受众对节目的参与度和互动也越来越高。
从2005年的《超级女声》、2012年的《中国好声音》和2018年的《创造101》就可以看出,媒介的发展,使得节目组在制作节目过程中的传播方式也越来越社会化。2015年底各大卫视对偶像养成真人秀节目的最先试水。
随后2016年,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各大网络平台也开始在偶像养成综艺领域布局。2017年,卫视和网络平台推出了《天生是优我》《次星元计划》《超次元偶像》等节目,偶像养成类节目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
文化工业下的节目模式生产:
霍克海默和阿尔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认为,电视这类的大众传媒所在的文化工业体系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产品的批量化和标准化。也由此在艺术个性的审美方面,使文化趋于一致性。随着工业化逻辑在世界范围内的盛行,造成了一种大众文化的世界景观。①因此电视媒介通过对节目模式工业化运作,再现了全球化时代下工业文化的复制法则、商业诉求与娱乐特征。
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与先进技术的紧密结合的环境下,形成了批量的生产与复制。这种批量复制的文化形式,为文化的全球化语境提供了基础,复制的过程的标准化,我国的偶像养成节目也在这样的全球化环境下,被复制生产出来与韩国同一种模式的产品:表现内容大都是选手进行唱歌、舞蹈为主,其表现形式都是舞台演绎,彼此以竞赛形式对决,最终目的则是打造这些练习生,其主要模式仍旧是以练习生模式为主,借此来对选手进行选拔与培养,并纪录、展示其过程的节目类型。二者除了语言,似乎没有其他本质上的不同,只是为了满足受众,满足市场而被节目制作团队直接解码,并没有形成自己本国独特的风格和特色。
文化工业为大众媒介所提供的模式化生产与销售,加速了大众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和繁荣景象。但其实繁荣只是一种表象,实质是商业诉求和消费主意的意识形态。在工业化进程的环境下,大众文化被彻底商品化,人们将批量化的生产作为商业性盈利的一种价值诉求。
节目组更注重于商业交换价值而忽视了节目过程中自身的文化传播价值。节目制作团队在对于节目制作过程中,大多通过购买创造来源来以此直接作为流通的商品形势成为受众消费品来赚取利益,把节目作为交换价值高于使用价值的展示性商品,满足其投资者的盈利诉求。
《创造101》节目组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增加节目曝光率刻意制造话题,把选秀节目的娱乐功能无限放大。使得节目组在后期为了追求点击量,削弱大众媒介的信息传递功能与教育功能,出现对青少年价值引导错位的现象。
偶像养成类节目是以粉丝为主,选手们被按照粉丝喜好进行定义,从而来吸引粉丝。从某方面来说,选手是被节目组以一种被赋值的“商品”卖给粉丝,以此来赚取观众对节目的关注度。
节目组在制作节目过程时,将选手当作一个作品进行设定,选手的“人设”通常是节目组通过放大使其具有符合观众审美的符号价值。这些符号价值是要通过大众媒介系统来进行构建。往往观众在观看节目过程中更看重的并不是选手的“使用价值”,而是这些选手带有的某种象征意义的“符号价值”。就如陈龙在《媒介文化通论》中所说:“这些符号不可能永远真实的,能指和所指,产品和意义之间的任意联结使得它常常具有欺骗的性质,它知识诱惑并操纵消费者的手段而已。”②
1.节目下选手的伪个性化
(1)杨超越的“蠢白甜”人设。在《创造101》中,引起最大争议的还是杨超越。其中主要是因为她经常因为上台紧张到大哭后表示自己下次公演一定表现好,然而下次效果还是让观众不满意。被观众贴上“没天分还不努力” “卖惨” “村姑”等标签。节目组以创造101这个节目场景构建出一个虚拟的环境,通过剪辑不断刻意去放大她的这些性格特点,形成网上舆论,以此来制造热点吸引其他受众。
(2)王菊的“独立女性”人设。在第六期的《创造101》播出后,王菊因为与马东的对谈展示自己与他人不同的谈吐和对独立女性的推崇,以及她高情商,让其从被吐槽外形黑胖、技艺平平的选手逆袭成“时代ICON(指偶像)”。
前期可以看出节目组对王菊并不重视,她的镜头也很少,人气也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在第六期播放后引起网上许多网友的改观并引起热议后,她的镜头、排名和组合才相比以前得到了许多调整。但大部分也是刻画她与节目中其他选手的不同,王菊的人设或许是自身的一部分性格,但更多是节目组在其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夸大,不可能永远真实。
相比于孟美岐、杨超越、王菊等更具个性的选手,《创造101》中70%左右的选手更多的是以高瘦美为其特征的同一类型选手。同类型的《偶像练习生》的成员构成排列也与之大同小异。尽管多家不同的综艺公司打造的练习生着装各异,让人眼花缭乱,但作为接收方的受众只能在脑海浮现“小鲜肉”这样的集体名词。
就如阿多诺所说“个性化的选择是如此之小,以至于相同变奏的重复再现是他们背后相同点的可靠的标识柱。”③这些选手虽然大都类型同一,但也寓于节目组的整体之中,成不了主要元素,只能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却也间接反映出在文化工业环境下的同一艺术风格,体现出这个时代下,社会广泛推崇的“以瘦为美”审美观念以及“靠脸吃饭”的社会风气。
《偶像练习生》《创造101》《明日之子》这些节目本质上是借鉴日韩的练习生制度的选拔,而在这种制度下产生的便是一批又一批量产化的偶像选手。
这些参赛者大都有着相同的经历,辗转于各大经纪公司,参加过不止一个选秀节目,有些甚至是曾经出道,但没有等来自己的机遇,便再次“回炉”。
而参加比赛成功出道的选手还未完全进入市场,又有新的练习生进入,不断制造,批量化出高个子、面容精致、唱跳俱佳的选手,最后固定市场、观众对其的刻板印象,甚至发展为一个“合格”偶像的基准线。
偶像养成类节目以网络综艺形式进行播放,在播出过程中不仅仅只单独依靠视频平台进行宣传,同时也利用了新媒体环境下多种传播媒介进行多种形式提升节目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依据网络渠道优势,海量呈现丰富多元的艺人素材;开设“为你读信”专辑、直拍通道,制作相关衍生节目记录练习生们的成长历程,建立与粉丝间的良性生态;设置“全民制作人”投票机制增加粉丝参与感;以“公平”作为节目最核心的原则,展示练习生们身上积极努力的状态。
此外,节目制作团队融合各类媒介资源,节目组通过在微博上开启现在大众比较感兴趣,参与度也较高的微博抽奖的方式赠送节目的现场门票。这一行为让节目在新媒体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宣传,而且使得观众对节目的参与性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其心理的认同感。
给受众营造一种自己的投票和点赞能够决定节目的走向,在这种环境下促使观众对节目的热情与参与度,使其沉浸其中。
观众长期在这类型的节目制造出的“拟态环境”下,固定审美和思想观念后,会形成对社会没有丝毫批判精神的人,而只是认同现实,不会去追求更好的生活,甚至认为就应该是这样的生活,如果有其他的审美和态度想法出现,可能会被扼杀在大脑中,不敢发声,因为社会认知便是如此。极端发展下会形成思想的极权,造成社会文化的匮乏。
偶像在节目中所呈现出来的人设之下,其实质是粉丝对于自我需求的幻想。粉丝将这些幻想置于偶像的人设下,获得自身的满足感。为孤独的受众划分了标准,粉丝进入偶像的粉丝团体后,对其付出大量的情感,这些个人情感最终流入大众文化工业的场域,寻求归宿。
在如今娱乐至死的环境下,偶像在访谈对话、微博吸引,通过一次又一次看似无意加工的自我呈现,形成对粉丝群体的吸引。就如王小峰所说“不仅制造者在这过程中丧失理性,连这种文化下培养的受众也在这个过程中开始逐渐丧失理性,集体沦为毫无审美情趣和判断标准的纯消费动物,处于情感、利益或低级趣味的驱动。”
当下偶像养成节目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主要是在意识方面。首先是缺乏创新意识,在这种环境下,所有的节目组其实就只是一个又一个的复制品。没有实质的内容,是把日韩个性化创造的东西纳入成一种标准、模式的生产程序中,第一二款或许有些噱头、爆点,但是之后越来越多的类似节目出现,只会成为一种趋同现象。复制品越多,趋同性越大,大众就会习惯于这类产品,最后厌烦。
这样流水线式地生产,很容易使观众产生审美疲劳。因此,在节目创作过程中,应该在别国基础上进行发展和创新,融入中国本土的特色作为创作源泉,而不是一直模仿,没有创新。
其次,偶像养成节目过于注重商业的交换价值而忽略了节目对外的文化价值输出。在节目制作过程中由于经济利益的促使下,缺乏文化品位及其审美。
电视的娱乐性固然重要,但是电视并不只是娱乐的工具,它同时也具有传播文化、知识的功能。节目制作更应该注重对外的文化输出,而不是向社会传播快速成名,靠脸吃饭的不良风气,由此造就青少年不良的心理认知,宁愿花费更多的时间去进行选秀,而不愿去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使得社会风气日益浮躁。
一个优秀的节目,最终的是它对外传播的文化诉求与价值,而不是只看到眼前的经济效益。我国节目制作仍处在发展阶段,当立志于心,慎独而行。
注释:
①阿诺多著,高丙中译.文化工业再思考[M].陶东风等主编.文化研究第1辑[M].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
②陈龙著.文化媒介通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第56页.
③阿多诺.论流行音乐(上)[M].李强译.视听界,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