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新规”助推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广度和深度

2018-03-28 12:24张新玲
传播与版权 2018年6期
关键词:浙大科研成果学术期刊

张新玲

一、引言

2017年9月8日,《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1](以下简称“浙大新规”)一出台便引起了热烈的争议,争议的最大焦点是浙大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核心期刊,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各类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范畴,并将点击量和转载量等作为网络文化成果等级认定的主要标准。有人甚至将浙大新规概括为“网文10万+可等同于学术论文”[2]。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认为:“学术有基本标准,不能用点击量来衡量,有的学术作品有很重要的学术贡献,但是,未必有什么点击量,甚至寥寥无几,浙江大学在一定程度上将学术与点击画了等号。”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唯核心期刊论”正在变成阻碍学术自由和发展的羁绊,浙大新规有助于破解“唯核心期刊论”弊病。浙大的大多数学士表示支持该规定,他们认为最重要的知识体系的传播,是让读者读到。

在任何新规定开先河之时,都存在或多或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引起争议也属于正常现象。但浙江大学作为全国第一个吃“新媒体螃蟹”的高校,将以网络传播为主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给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一个合法身份,不得不说是新媒体时代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

二、推广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历史沿革

加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推广的观点并不是无中生有、空穴来风。教育部、中宣部等在几年前就提出了重视并推广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观点,并推动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及晋升评聘等,浙江大学是真正付诸实施的第一所高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核心期刊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及各类晋升与评聘。

2013年11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7所部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试点任务之一便是“汇集研究成果”,教育部将优秀成果选送至门户网站等各大网站,扩大优秀网络文章育人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3]。2015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将要积极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方面的认定机制,不断形成吸引优秀人才参与网络文化建设的政策导向[4]。2017年2月14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提到,2017年教育部共有35个工作要点,其中第2个工作要点“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就包含“推动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审、评奖评优条件)”[5]。由这一系列通知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重视程度一步步加深,从优秀网络成果的推广试点到探索建立优秀网络文章在职务职称评聘的认定机制,再到推动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的评聘,使推广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成为响应国家战略大局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相关文件通知发出之后,吉林大学首先响应。2017年8月3日,吉林大学发布《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网络舆情成果认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界定了网络舆情类成果的范畴,并鼓励校内教职工积极参与网络舆情类成果的创作与传播[6],但未将优秀网络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晋升等。随后,2017年9月8日,浙江大学出台新规定,规定在有影响力的中央级或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等发表的文章,根据转载量和阅读量等指标申报认定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并纳入科研成果统计、职称晋升和评奖评优。规定一出,立刻引起了热议。在这风口浪尖之上,上海交通大学的《上海交通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中也提到,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干部职务职称评聘[7]。从教育部、中宣部等出台的文件,浙大、吉大和上海交大发布的通知来看,国家及各高校对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关注和重视。

三、浙大新规助推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

新媒体时代,读者的阅读习惯及学术成果的传播方式都在改变,以网络传播为主的优秀文化成果被重视是大势所趋,这也预示着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将会跻身于学术成果的行列,且分量可能越来越重。作为传播最先进文化、知识和信息的学术期刊必须具有这种敏感性和前瞻性,学术期刊出版人更应该认识到浙大新规将网络文化成果等同于核心期刊给学术期刊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以网络传播为主的文化成果将成为将来学术期刊有力的竞争对象。而现在的学术期刊的网络传播效果不容乐观,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学术期刊成果的传播渠道、传播媒介、传播速度、传播效果等方面未及时跟进、改变与更新,与用户需求严重脱节。面对如此有力的竞争对手,学术期刊应该怎么发展才能继续保证在学术界的地位?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媒体融合传播是最有效的传播手段,媒体融合可大大提高学术期刊的信息传播的速度,在传播者和需求者之间实现“零时差”,缩短学术成果出版周期[8],同时增加学术期刊信息的发布途径,拓宽学术成果传播范围,增加读者对学术成果的获取途径,适应受众阅读习惯,大大提高期刊的信息传播效率。浙大新规以转载量和阅读量为指标评价优秀文化成果也给了我们很深的启示:要注重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的效果,而非流于媒体融合的形式,实现学术期刊的有效传播,因为有效传播才是学术期刊的核心竞争力[9],这就要从媒体融合的广度、深度和传播力下手。

四、拓展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的广度、深度,提升媒体融合传播力

媒体融合已成为学术期刊界的热词,尤其近几年大量相关论文发表。通过中国知网搜索主题“期刊媒体融合”,共搜到744条结果。但是,大家更多关注的是融合[10-11],忽略了传播,而媒体融合的根本目的是传播,有效传播才是学术期刊的核心竞争力,所以本文从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广度、深度入手展开论述。

(一)拓展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的广度

媒体融合的范畴很宽泛,它包括一切媒体及其有关要素的相互渗透及融合,不仅包括媒体形态的融合,也包括媒体功能、传播手段、所有权、组织结构等要素的融合[12]。相比于图书、电视等,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传播路径比较单一,目前仅限于这几种形式:利用各大数据库如知网、万方、维普等将纸质期刊转化为数字化期刊进行传播;利用自身的期刊网站进行传播;利用社交媒体进行传播,如微信、微博等[13],但整体运营效果不佳。在这样的背景下,浙大新规一出台,大大拓宽了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的路径,丰富了媒体融合传播的对象,如规定中提到的中央级媒体及省部级单位网站、省会城市政务网、新闻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等网站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两微一端”),大学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头条号。还提到了重要商业门户:新浪、搜狐、网易、腾讯、优酷、凤凰等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对浙大提到的几种媒体融合传播路径,学术期刊的参与度很低,而中央级媒体、网站及重要门户等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大众对其关注度极高,其传播力不容小觑,所以学术期刊应该尝试涉足这些领域,拓展媒体融合的广度,提高期刊媒体融合传播力。

(二)挖掘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的深度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习近平在会上强调,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13]。期刊与媒体的深度融合包含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对于学术期刊来讲,内容是出版的根本,内容与媒体融合建设是向受众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的基础,故该部分重点探讨内容融合。内容融合包括挖掘与拓展期刊出版内容,丰富媒体表现形式两个方面[14]。现在的学术期刊普遍存在内容融合程度不深,形式单调的问题。

笔者认为学术期刊内容与媒体的深度融合主要表现在:优化解构推送的内容,切合各类媒体特点,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浅阅读是新媒体时代读者的主要阅读习惯,因此,媒体与内容的深度融合必须考虑内容的推送、媒体的特点及读者的阅读习惯[15-16],以适应浅阅读与高传播性的特征。

五、结语

浙大新规袭来,丰富了学术期刊媒体融合传播路径,破解“唯核心期刊论”弊病,给普通期刊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无形中也增多了学术期刊竞争的对象。面对发展迅猛的竞争对象及发展机遇,学术期刊必须重视媒体融合传播的效果,注重媒体融合的广度和深度,而非流于媒体融合的形式,真正提高学术期刊的传播力,才能使学术期刊永远屹立于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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