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云南昆明,650000)
高校创业教育不是高校内部封闭的孤立活动,而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工程[1]。它的生成与发展既是内部各要素之间非线性交互作用的结果,同时也要受到诸多外部因素的制约,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正因为如此,作为复杂性科学的耗散结构理论对于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就具有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拟采用耗散结构理论,对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开放”是相对于孤立或封闭系统而言的,它是指系统与环境之间存在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一种关系状态。耗散结构理论认为,一个系统要形成和维持有序的结构,必须与外部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引入负熵流,以克服自身的熵增。换言之,即只有在开放的条件下,系统的有序发展才有可能。
作为一个社会系统,高校创业教育必然是一个开放系统,与外部环境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然而当开放或交换所引入的负熵流不足以克服自身熵增,即系统开放不充分时,高校创业教育仍然难以有序地发展。对于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高校创业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它只有始终保持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相互开放与交流,才可能使自身处于一个不断调整与更新的动态发展过程中。然而,由于受我国高校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创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却往往存在着与政治联系紧密,而与经济、文化互动强度不够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高校创业教育的定位过多强调“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导向,而主动服务市场、企业、社区,推动创业文化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不强。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过多依赖政府的供给,主动获取企业、社会支持,开发利用社区文化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从输入的角度看,缺乏市场、企业、社区的支持与供给,容易造成高校创业教育在办学资源的来源上陷入单一的境地,在办学基点上失去社区文化母体的支撑,过度依赖政府的外部输血,丧失了自身内部造血的能力。而这一切都意味着高校创业教育的有序发展不可能。从输出的角度看,片面强调对于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反馈,则容易造成高校创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脱轨,在创业文化建设中的缺位。没有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就不会有大量的创业行为产生;而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创业行为则必然难以为继。这一点我们从相关的统计数据中便可见一斑①[2]。
其次,高校创业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体系,它只有不断加强与专业教育体系和人文教育体系的相互开放与融合,才可能提升自身发展的质量与成效。一方面,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结构是学生形成创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基础,对于以知识和技能为创业资本的大学生而言,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创业的领域和方向。而另一方面,虽然着眼于个体灵魂与精神的人文教育并不直接指向学生的创业行为,但它所追求的自我否定与批判的精神,却是学生富有创新性、开拓性的创业人格和素养形成的深层基础,对创业教育的发展起着更为深刻的影响和作用。
然而,囿于“企业家速成”的目标导向,创业教育在实践中却往往难以融入高校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也难以在目标、课程、师资、实践等方面实现与专业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对接和互动。所谓的“融合”也大多停留在在专业或人文课程中加入一些点缀性的创业教育元素,或强调学生的创业项目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等层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业教育既缺乏培育和激发学生创业意识、精神和素养的有效手段,也难以将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其创业的资本和优势。这也是造成学生普遍创业意愿不强以及创业实践往往趋向于低端化、生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要实现高校创业教育与环境的充分开放。从高校外部看,就必须改变高校传统的管理体制,提高学校治理结构中的社会参与程度,进而加强创业教育与经济、文化以及高校与市场、企业、社区的交流与互动。而从高校内部看,则要求摈弃创业教育 “企业家速成”的目标导向,将创业教育融入高校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促进创业、专业、人文三大教育体系的相互融合与渗透。通过“外部搞活”与“内部贯通”,不断引入负熵流,从而推动高校创业教育的持续发展。
在充分开放的前提下,耗散结构理论进一步提出“非平衡是有序之源”。在这里非平衡是指系统远离平衡的一种状态,其判定的标准是体系各部分之间的差异程度,系统各部分之间的差异越大,系统离平衡态就越远[3]。
从1999年清华大学首届“挑战杯”大赛举办至今,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已经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由于起步先后、办学水平、资源等因素的不同,使得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然而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却不难发现,高校创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这一种不平衡或差异,却主要体现在经费投入、举办活动数量、创业园区设施规模、获奖创业项目或孵化企业多少等量的不同,而在创业教育发展理念、实践路径、评价体系等质的层面却仍然处于高度趋同的状态。尽管“差异化”“特色化”的概念早已频频见于高校创业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和报告中,但实际上,“国内高校尚未能探索出若干种对其特征认可度较高的差异化、特色化的创业教育模式”[4],高校创业教育系统整体仍然处于平衡或近平衡的状态,其总的倾向是趋于稳定与无序。由于小的扰动或涨落很难改变系统的这种状态,使得其不可能自发形成新的有序结构。
因此,要推进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就必须打破其平衡或近平衡的状态,通过特色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实现不同高校创业教育的差异性由量的层面向质的层面转化,进而推动创业教育系统整体远离平衡态。首先,创业教育的发展要因地制宜。任何一种教育总是处于特定的时空之中,受当时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深刻影响和制约。当时当地的教育只有与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相契合,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巨大差异性,使得这一种“契合”本身便蕴含着差异化、特色化的意味。因此,推动创业教育差异化发展首先就是将创业教育的发展植根于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脉络之中。一方面以研究解决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问题为切入点,变革高校内部人才管理机制,组建跨学科领域或学校院系的研究团队,提升高校智力资源转化为商业价值的效率;另一方面以引领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为导向,鼓励支持更多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参与到地方经济文化创新、科技创业的实践中,提升高校智力资源的整合层次。通过智力资源的转化与整合,加强高校创业教育与区域经济文化的联系和互动,进而促进创业教育发展的区域性差异格局的形成。
其次,创业教育的发展要因校制宜。任何一所高校总是分属于不同类别和层次,比如重点大学与一般大学,再如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处于不同类别和层次的高校以及处于同一类别层次的不同高校,在办学目标、学科设置、资源优势、生源构成、历史沿革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而这一种差别本身又恰恰是不同高校创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的依据所在。因此,从学校层面而言,创业教育的差异化发展就是要紧密围绕学校所处的层次、类别及其自身的个性,准确进行定位,规划发展路径,实现创业教育发展的因校而异。在实践中它既包括了从师资队伍、课程体系、科研探索、活动安排、激励机制、校园文化等整体层面的“因校而异”,面上覆盖,创设构建创业教育的“特色学校”;也包括了围绕创业教育发展的某一项内容、某一个环节发力,点上突破,凝练成创业教育的“学校特色”。
最后,创业教育的开展应因人而宜。创业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实践活动,它所面对的培养对象的差异性内在地决定了创业教育差异化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因此,从具体的活动层面而言,创业教育的差异化发展,一方面是依据学生群体专业、能力、个性、需求等的不同,构建差异化的教育目标,形成包括“企业家培养”“岗位创业者塑造”“创业素养提升”等多维度的目标体系,并基于培养目标的不同,选择差异化的教育内容和手段,施以差异化的教育影响,进而形成差异化的创业教育活动过程。而另一方面则要在关注学生群体差异性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个体在学习进程、目标达成、资源获取等方面的个别差异性,进行个别化的指导与帮扶,进一步提升创业教育活动的精准化程度。
充分开放和远离平衡态是系统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普利高津通过对非平衡系统的长期研究发现,复杂系统内部诸要素的非线性相互作用是推动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的内在动力。换言之,在具备了充分开放和远离平衡态的条件后,系统有序发展的关键在于内部各要素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
作为一个人为的复杂系统,高校创业教育涵盖了教、学、研、用等多方面的内容,涉及不同个体、群体、部门、机构、组织等多层次、多类别的主体要素。不同主体要素既具有其独特的功能与效用,又与其他主体要素存在着复杂的联系和作用,在实践中只有充分认识和发挥系统各个主体要素的功能和作用,并积极促进不同主体要素相互协调与配合,形成整体的协同和相干效应,才能推动系统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形成新的有序结构。
首先,要明确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系统主体要素的功能与作用。高校创业教育系统各主体要素在创业教育发展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创业教育在教学组织上需要教务部门的统筹安排,在学科建设上需要科研部门、各学院的参与,在活动安排上需要学生部门、社团的组织,在经费、设施、场地上需要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的保障。在实践中要充分发挥不同主体要素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须依据各个主体要素的功能特性,明确其在创业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并建立起相关的规则制度予以保障,从而使得不同主体要素能够在划定的责任区间内各尽其能,避免出现不同主体要素职责混淆,或由单一主体要素承担不合理甚至是无限责任的情况。
其次,要建立协同机制,促进不同主体要素相互协调和配合。一是要建立多层次主体协同推进机制。创业教育的发展既需要学校层面的统筹规划,也离不开各个职能部门资源优势的发挥和广大师生群体的共同参与。因此,在实践中要重视创业教育协同推进机制的构建,通过完善学校创业教育“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创业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创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学生社团参与学校创业教育的准入制度等措施,将创业教育“自上而下”的推动与“自下而上”的推动相结合,充分调动不同层次主体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之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形成创业教育发展的最大动力。二是要建立多类别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创业教育从创意的产生、创业孵化到创业成果的形成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需要包括教师、学生、管理者、服务者等不同类别主体要素的密切协作。因此,在实践过程中要通过形成创业教育共同的目标体系、共建的活动体系和共享的平台体系,构筑不同类别主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创业教育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课堂与课外、研究与应用、项目孵化和人才培养的无缝对接和相互促进,进而形成系统发展的最强合力。
所谓涨落,是指系统的某个变量或某种行为对于平均值的偏离,它是偶然的、随机的和杂乱无章的。耗散结论理论认为,在远离平衡态的系统中,一个随机的微小涨落可以通过系统非线性的相干效应和连锁效应被迅速放大,形成宏观整体上的“巨涨落”,从而使系统发生突变,形成新的有序结构[5]。在这里,涨落对于系统新的有序结构的形成起到了一个诱发的作用。
可见,分析高校创业教育发展的作用机理,“涨落”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纵观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从 20世纪末至今,我国创业教育的发展形态先后经历了由政府主导的“精英创业教育”到由市场推动的“就业创业教育”,再到由教育发展战略与经济转型历史任务双重驱动的“全体性创业教育”的转变[6]。而其具体的发展模式也由单一的创业竞赛模式转向了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多元化发展模式[7]。在这些变革或转变中,由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变化而形成的外涨落和由教育系统内部变革而产生的内涨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因此,通过涨落实现高校创业教育的有序发展,一是要扩大系统对外的开放度,增强外涨落。一方面高校应当积极地将创业教育的发展更多地融入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加强学校与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及时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不断调整创业教育的目标设置、功能定位、发展路径、评价机制等,推动创业教育与外部环境达成新的适应;另一方面高校创业教育应当重视与家庭创业教育、社会创业教育的协作,促进不同形态创业教育间的信息或要素充分交流和配合,建立起高校创业教育、社会创业教育和家庭创业教育间的动态平衡,实现三者的共生发展。
二是要加强系统内部的改革力度,增强内涨落。首先是要积极吸收国外创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创业教育理论的本土化的研究,促进新的认识、思想、理论等的大量涌现,实现创业教育在观念层面的涨落;其次是要不断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完善师资队伍评价机制,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使之能够将创业教育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促进创业教育实践的快速发展,引起创业教育在实践层面的涨落;再次是要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适合于新的人才观念的教学体系、课程体系、实践体系、管理体系等,进而实现系统要素的大涨落、大变革。
三是提升高校创业教育的影响,加强正反馈。系统的涨落只有通过正反馈机制的放大,才能推动系统的有序发展,因此在增强系统内外部涨落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不断提升高校创业教育的影响,吸引校内外不同群体的广泛参与,创设系统涨落加强的正反馈条件,形成教师主动探索,学生积极实践,社会积极协助的良好局面,不断促进微涨落扩大为宏观的“巨涨落”,优化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实现系统整体的进化和发展。
注释:
① 数据显示,国内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比例不到1%,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只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