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博,张 敏
(1.浙江师范大学旅游与资源管理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2.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逐渐打破,农村劳动力开始大量的流向城市,进入城市经济的各行各业,他们通常被称为“农民工”或“进城务工人员”。这种现象,不仅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也成为农民工增收的主要渠道,还极大地减轻农村土地供不应求的矛盾。然而,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和体制没有完全突破,城市也无法为农民工提供可以实现举家搬迁的条件;而农民工也因为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无法突破体制的限制实现全家人的整体搬迁,因此,在农民进城务工,实现自身转移的同时,他们的家庭部分成员却被留在了农村,造就了农村独特的“留守人口群体”——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和留守妇女[1]。在这三个群体中,留守妇女可以说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责任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深、但所得到的社会支持却最少的群体,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特殊群体,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扶持。根据目前这一特殊群体的现状,本文基于相关视角进行分析。
山东省某村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山东省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历年都有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该村留守妇女较多,据村妇联主任透露,全村有留守妇女800余人,年龄大都处于26-45岁左右,文化水平多初中以下(较年轻的、文化水平较高的多以外出打工),且问题突出。根据对该村的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71份,回收253份)发现主要有以下问题,综合起来有:
某村传统的农村家庭,农业生产活动主要由男性劳动力承担。丈夫外出务工后,便由留守妇女来承担,根据调查发现她们在农业生产中主要会遇到下列困难(表1):农业生产人手不足是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面临的最主要困难,不懂得相关技术成为了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面临的仅次于人手不足的第二大困难 (比如该村很多留守妇女反映,丈夫外出务工后,她们害怕小麦出现病虫害,因为不懂得相关技术无法及时打农药,特别是一些较年轻的留守妇女);再次,生产资料购买困难也是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生产资料购买困难主要是指留守妇女生产资料的选择问题,因为现在生产资料的销售网络比较发达,很多经营者为争夺市场,大都送货上门,面对市场上的各种各样的农业生产资料,她们不知道选择哪一种,不知哪种品种获得的收益会更好等等。最后,在调查中,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还存在其他一些困难,如天旱、水利设施陈旧,生产资料价格高和农产品销售价格低等问题。
表1 某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该村所在镇有许多乡镇企业,涉及电子装配、食品加工和水泥生产等。许多留守妇女会选择在农闲时去乡镇企业务工,但这些工厂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工资水平极低,却有大量农村留守妇女在此务工。比如在某村的一家从事鸭肉生产的食品加工企业,村里很多留守妇女农闲时在此务工,由于长期在冷污水中冒着恶臭工作,很多留守妇女因此患上了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和皮肤关节病,然而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拒绝为她们提供人身健康保险和相应的赔偿,加之留守妇女文化水平低下,不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她们也无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因此她们只能购买一些低价劣质药品诊治,导致她们患上长期的关节和呼吸道疾病后遗症,严重影响她们的身体健康,而她们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工作每月仅能获得1000多元微薄工资收入。
据调查,某村多数留守妇女认为子女的教养问题受丈夫外出务工的影响并不明显,但是丈夫长期不在家,该村留守妇女在教育和抚养子女方面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 (表2):“没有能力辅导子女学习”已成为丈夫外出务工后,某村留守妇女在教养子女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因为该村留守妇女普遍文化水平较低,本文调查的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其次是小学,还有很多的留守妇女从来没有接受过教育,因此,她们在辅导子女学习方面的能力极其有限,没有接受过教育的留守妇女则完全没有能力辅导子女学习。其次,管不住子女成为留守妇女子女教育的第二大问题,这里主要指子女做事不符合母亲的要求,而母亲又无法让子女听从自己的安排。这一问题主要由于父亲不在家,父亲威信缺位;另一方面是留守妇女在农业劳动、家务劳动以及人情关系方面会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而缺乏足够精力和耐心管教孩子;同时留守妇女找不到适合孩子特点的教养方式来管教子女,而面临着管不住子女的困难。最后,农忙时无人帮忙照顾子女和缺乏指导子女学习的时间也是该村留守妇女在教养子女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农忙时无人帮忙照顾子女”和“缺乏指导子女学习的时间”主要是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后留守妇女要承担沉重的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以及繁琐的人际关系,所以没有精力和时间来教养子女。
留守妇女与公公婆婆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敏感的特殊性,即他们之间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并且不像夫妻关系那样拥有强烈的感情作为基础,但在经济和日常生活互动中又是非常频繁的一家人。由于年龄的代沟差距,彼此双方的思想观念以及经济利益的不同,留守妇女与公公婆婆的关系又非常容易产生矛盾与摩擦。在对某村留守妇女的公公婆婆访谈中,他们认为他们的儿媳妇与他们的关系“公开吵闹的很少,一般是在家里拌拌嘴”。而在对该村留守妇女的调查中,留守妇女认为“差不多,都一般”(41.5%),“有好的, 也有不好的”(58.5%)。 这说明,该村留守妇女能和公公婆婆能融洽的生活在一起的并不多,关系恶劣的也不多。而据对该村留守妇女与她们的公公婆婆是否有矛盾的调查显示,70.4%的留守妇女与她们公公婆婆很少有矛盾 (当地农村习俗家丑不可外扬以及碍于丈夫情感,所以此数据可信度不高),29.6%的人认为经常或时有矛盾(矛盾主要集中在留守妇女给她们公公婆婆的抚养费、田间劳动帮扶以及照顾她们的公公婆婆或教育孙辈等等问题上)。因此,该村留守妇女与她们的公公婆婆的关系实际上是不断的产生不和与分歧、相互之间又不断的进行宽容与谅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容易产生摩擦,但相互之间又因为丈夫与儿子的关系而力争和平共处,是一个很难非常和谐,也很难真正破裂的特殊关系。
项丽萍(2006)的研究认为,“男工女守”分工模式的直接后果是夫妻的长期分居导致夫妻共享时间减少和夫妻异质性增强,直接影响到夫妻关系的变化和婚姻的质量,有的还导致夫妻情感冷漠家庭解体[2]。然而据对某村留守妇女的走访问卷调查,26.2%的留守妇女认为她们的夫妻关系在丈夫外出务工后愈来愈好了,虽然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夫妻双方不能长期在一起,但这对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没什么影响,主要是因为她们与丈夫之间感情深厚,并且她们的丈夫对其家庭有强烈的责任感,仅有4.2%的留守妇女认为她们夫妻关系在丈夫外出务工后愈来愈差了,另外还有69.6%的留守妇女认为她们夫妻关系并无明显变化(该村留守妇女封建传统较浓厚以及怕影响夫妻关系,所以此数据难免有偏差)。而根据对该村夫妻关系不和谐的留守妇女的调查显示影响夫妻关系的因素首选的三个因素是 “丈夫有外遇”(37.6%)、“丈夫不问家”(28.3%)、“丈夫跟自己的思想观念有冲突”(20.4%),另外还有就是“子女的教养问题”(4.8%)、“家庭人际关系”(4.6%)、“夫妻感情基础不稳固”(4.4%)和其他因素(1.3%)。通过对以上数据分析得出该村留守妇女的丈夫外出务工后对她们夫妻关系的影响正面多于负面。
某村留守妇女自我发展主要涉及到留守妇女关注的信息、留守妇女接受教育与培训的状况和意愿、参加协会或组织的现状和意愿等。(1)该村留守妇女关注的信息主要有农业技术、农产品销售信息等。据表3的数据显示可得出,该村留守妇女关心子女教育的信息比例最高,大大高于其他信息;关心农民工权益、农村和农业政策信息、卫生医疗信息、农业技术信息的比例相近,说明这几种信息对该村留守妇女的生活影响均较大。该村留守妇女关心医疗信息的大多有年幼的子女或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老人;而农业技术、农村和农业政策是该村留守妇女生产中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如该村很多留守妇女喜欢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和中央电视台第七套的农业频道。(2)该村留守妇女希望参加技术培训的愿望强烈,问卷显示有70.7%的留守妇女希望参加培训,主要涉及种养殖技术、法律培训等。据表4的数据显示得出该村留守妇女培训愿望大都集中在种植业技术培训、养殖业技术培训,这主要因为该村留守妇女普遍文化素质低,在农业生产中遇到很多困难,急需相关知识,而法律知识培训也有很大比重,主要是因为该村留守妇女在农闲时经常去村里或镇里的乡镇企业打工,而她们的相关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由于不懂得法律知识,所以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只能忍气吞声,默默忍受。另外,该村留守妇女有相当大的比例(27.0%)不想参加培训,通过对该村妇联主任的访谈得知主要的影响因素为该村留守妇女的心态、职业与劳动负担:第一,留守妇女承担着沉重的劳动负担,无暇参加技术培训;第二,由于丈夫外出务工自己一人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缺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第三,还有一些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后就不再参加农业劳动,因此对培训不感兴趣。(3)该村留守妇女参与组织与协会的愿望主要涉及经济合作、文艺协会等组织(表5)。在现阶段某村农民组织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农民组织发展水平十分的低,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生产服务型组织,而据调查显示该村留守妇女大部分又都有参加组织或协会的愿望。据表5的数据显示专业技术协会与经济合作组织是该村留守妇女最渴望参加的,说明该村留守妇女对于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性组织的需求更为迫切,这与前面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该村留守妇女关注的信息、参加培训的愿望相一致。该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遇到很多问题而由于当前该村信息流通不顺畅,她们非常缺乏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因此,当她们了解到专业技术协会的功能和作用时,便产生了加入这些组织协会的强烈愿望。另外,文艺协会组织也有相当大的比例,说明该村的文艺设施相当匮乏,无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同时,基金或信贷方面的组织也占相当大的比例,说明随着农村社会的逐步开放,留守妇女也愈来愈意识到理财的重要性。
表3 某村留守妇女关注的主要信息
表4 某村留守妇女参加培训的主要愿望
表5 某村留守妇女希望参加的组织与协会的情况
从活动的角度看,闲暇可以被定义为一系列不同类型的活动,即人们在工作及满足生理需求时间之余,自由愉快地进行各种活动[3]。闲暇生活的质量以及功能最终决定于闲暇活动的类型和内容。通过对某村调查结果显示,该村留守妇女在农闲时的活动主要以看电视(84.3%)、走亲串户(79.7%)为主,其次还有赶农村集市 (28.3%)、打麻将和扑克牌(38.0%),还有些学历较高的留守妇女在空闲时看报纸杂志(11.7%)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8.2%)。
由此看出,电视机在该村留守妇女的家庭中普及很高,走访发现该村卫星电视即通过小型卫星信号接收器接收一些电视信号,这种设备的普及率非常高,这种设备为该村留守妇女看电视的娱乐活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由于现在该村的各项基础设施还不成熟,报纸、广播、互联网等设施还没有建立,因此,电视机成为了该村留守妇女了解外界信息的主要通道。例如,每当农忙时刻,该村留守妇女们都很关心天气变化,因此每天晚上18点50分的山东电视台天气预报和19点35分的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就是该村留守妇女每天必看的节目。其次,聊天、走亲访友在该村留守妇女的闲暇娱乐活动中也占据较大的比例,值得一提的是,在走访调查的留守妇女群体中从没有把参加文艺活动作为一种娱乐方式来打发闲暇时间,因此不难发现,现阶段该村文艺设施和活动还相当匮乏,完全不能满足本村留守妇女精神生活的需要,这与前面该村留守妇女中有相当大的比例希望参加文艺协会的现象相吻合。
某村留守妇女的产生和国家其他地区的一样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包括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农村家庭作坊的出现以及该村传统文化和留守妇女的个人因素等,以下是各个主要原因的具体分析。
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实行 “农业为工业服务,优先发展工业”的政策,导致农业发展严重滞后,城乡差距逐年拉大,农村落后的生产力,愈来愈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人口愈来愈多,土地越来越少”的矛盾也逐年突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出现,为农村人口流动以及留守妇女的产生埋下伏笔。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现代加速推进,城市产生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城乡发展差距日益加大,吸引着大量农村剩余人口到城市发展致富。但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在短期内不可能废除,受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工作,却不能享受到城市市民身份和其所带来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导致农民在城市生活的社会成本、机会成本等相对较高,面对高昂的城市生活成本与自己较低的务工收入,农民家庭不得不做出“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的无奈选择。诚然,在全国大背景环境下,某村也不例外,也忍受着这种“丈夫外出务工,妻子留守”的无奈选择。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的“先城市现代化,后农村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方式,以牺牲农村与农民的利益来促进城市的发展与现代化,造成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于城市严重滞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如图书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公路等交通设施,金融、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几乎没有,各种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如养老、失业、人身健康等保险),农村居民均无法享受。只有二十几年发展历史的乡镇企业现阶段也根本无法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所创造的经济利润更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建设与农民致富的需要,加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政府至今也无法为农村提供像城市一样的社会保障,仅仅依靠少量耕地根本无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农民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不得不“抛妻弃儿”流向城市。诚然,在全国大的背景下,某村留守妇女形成的原因也与此一致。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愈加重视,农村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大批作坊式工厂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农村出现,已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某村附近就有一个小型打火机场、中型面粉厂、一个大型方便面厂,这些作坊式工厂虽然工资比较低,工厂也不予工人购买各种保险基金,并且也没有什么相关安全保障,甚至有些工厂在市工商局都没有备案,但是这些工厂工作内容基本不需要任何技能,更不需要高的学历,而且离家较近,来去自由,某村留守妇女在此工作既可以补贴家用,填补农闲时的空虚,还方便照顾老人与孩子、料理田地,对该村留守妇女来说是个十分不错的选择。
农村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与“男强女弱”的性别观念在起主导作用;最后是家庭理性决策的结果,即农民工分居家庭模式是家庭成员将满足家庭生存理性与经济和社会理性任务进行角色分工的结果。社会性是人的基本属性,中国社会以传统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固有伦理秩序规范着人们的自由流动。在丈夫外出打工的背景下,赡养老人与照顾子女的重任也就理所当然地落在了留守妇女的肩上,也就是说,即使外部条件能够满足留守妇女与丈夫一起外出务工,但在中国传统孝道与教养子女的责任面前留守妇女也不得不选择留守。某村与素有“孔孟之乡”之称的曲阜市毗邻,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也因此更深。
我国长期受传统的 “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读书无用论”等“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导致我国女性大部分受教育程度相对于男性较低,某村大部分留守妇女的文化水平还只停留在初中、小学水平,更触目惊心的是,还有相当比例的留守妇女根本没有接受过教育,成为文盲,加之她们又没有一技之长,在体能、体质方面也大不如男性,另外该村女性还有“生儿育女”的刚性任务,各种原因综合起来女性与男性在前往城市务工的竞争中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权衡利弊女性不得不做出放弃外出而留守农村的无奈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留守妇女现象是该时期的特定现象,将伴随着流动人口长期存在。解决留守妇女问题,关键在于政府,既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政策制度,还要加强留守妇女的自身能力建设,同时又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注与支持,逐步改善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条件,本文根据某村留守妇女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全国形式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立法机关应加快完善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依法保护其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并且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此外,还要对农民工加强法律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切实保护农民工在农忙时休假和探亲的权力,以减轻留守妇女负担,增加夫妻团聚时间。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妇联对留守妇女也要加强 《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就业法》等与其权益保护息息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留守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切实保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元的城乡经济结构是导致巨大城乡差别和留守妇女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就业与入学制度是解决留守妇女现象的根本,因此,农民工家庭进城最大的限制条件就是落户条件和子女入学条件。(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要逐步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注册管理制度[4],并且给予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降低农民工进城生活的机会成本、社会成本;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让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拥有当地户籍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2)为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入学提供条件。政府要全方位地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让农民工子女到全日制公办学校读书,接受和城市子女一样的教育,保障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与升学的权利。总之,政府是社会秩序的制定者与社会公平的维护者,要采取各种措施,以实际行动降低农民工家庭在城市团聚的成本,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留守妇女现象出现的原因之一就是农村经济相对于城市严重落后,日益不能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如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如江苏省的华西村、浙江省的花园村、兖州市的新兖村)几乎不存在留守妇女现象。因此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农村的就业水平与工资水平,加强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差距,达到城乡的均衡发展,是解决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基本条件。(1)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大军以势如破竹之势快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人口就业,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推进其产业结构升级,创新发展理念,大力鼓励私营、个体与外资企业到农村投资发展,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 (如编织、纺织、服装、面粉加工、水果蔬菜加工等),尽可能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使其成为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骨干力量。 (2)加快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首先,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且,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养老、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此国家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切实解决农民面临的现实问题,减轻农民家庭负担;同时,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逐步把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到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金融等各项服务扩展到农村,让农民在农村就可以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农民工回村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还可解决其他剩余人口的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5]。比如该村的张姓村民在当地的林业部门和农村信用社的帮助下自己承包了几百亩土地创办了一个大型林场,平时农忙时,聘请本村的留守妇女和农村闲散人员去帮助施肥浇水,每年有大量的树苗销往济南、青岛、威海甚至河北、江苏等地,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农民创业致富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每年获得的收入有几十万元,远高于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收益,还解决了当地20几个留守妇女和几十位农村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经济收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妇联等应该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政策、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帮助留守妇女和农民选择符合本地农村实际状况又适合自己发展的创业项目。
当前农村留守妇女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技能严重缺乏,以至于她们在农业生产、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方面遇到很大困难,严重制约新农村建设。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妇联要利用农村留守妇女农闲时刻采取各种形式对其进行培训(如举办各种技能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来村讲授相关知识等形式),并鼓励组织本地留守妇女积极参加,以增强他们的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留守妇女在农业劳动生产、子女教育和自主创业等方面的能力。
在自愿、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下建立互助组织。在农忙时遇到的困难可以拿到互助组织里,集体解决,集体的资源可以共享,如:集体的劳动力、集体的生产资料、集体的生产经验与知识[6];农闲时互助组织还可以把留守妇女组织起来一起学习、一起举办文艺活动等,解决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问题,如农闲时可以一起去农科院参观、一起去逛庙会等等;互助组织还可以帮助解决其他问题,如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公婆关系处理等问题。如安徽省含山县自2002年至今,成立了2000多个“留守妇女互助组织”,村里的留守妇女以5到8人为一组,协作干农活,做家务,交流家庭琐事、公婆矛盾、子女教育,倾诉生活烦恼、释放压力。
政府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留守妇女自觉地树立健康积极的精神文化生活观念,同时要加强农村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丰富农村地区的文化形式,如建设农村图书馆、农村文体室、健身房,棋牌室等,并且免费为留守妇女开放。村党委和村委会还可以定期邀请相关农业专家、种粮大户、农村创业能手等相关专业人士到村里讲座,传授留守妇女相关专业知识和致富经验,当地农业站可以定期到村里播放农业种植技术、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电影、录像等视频,供留守妇女观看以解决她们在相关方面遇到的问题。同时,各级妇联还可以带头组建各种文艺协会,如:编织协会、舞蹈协会、棋类协会、京剧协会等,定期举办相关活动,设置相关奖项与奖励措施,鼓励留守妇女积极参加,以丰富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总之,现阶段,长期存在并且在各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理应得到我们社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更应该多多关注留守妇女这一弱势群体,为她们提供法律保障、人性关怀,以增强她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当前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关键时期,留守妇女作为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绝对中坚力量,留守妇女自身也更应该自立自强,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做一个适应当前时代发展潮流的新时代健康女性,努力撑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片天地,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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