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东
(云南人民出版社,云南 昆明 650100)
产业融合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数字技术兴起之初就已经开始,随着互联网带来的技术革命逐步深入,产业融合已经从最开始企业未来发展之路慢慢演变为企业存续关键的现实选择。对于传统出版业而言,互联网带来的变革是十分深刻的,包括出版传播的技术、营销的模式、服务的方式等多个方面。
根据《2015-2016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图书出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6%,2016年全国图书出版营业收入同步增长1.2%。可见,虽然传统出版业仍然存在发展空间,但是显然已经逐渐在进入饱和期了。但是,以互联网为纽带的数字出版业却在迅速发展,从2000年美国在线收购时代华纳开始到2013年亚马逊公司收购《华盛顿邮报》,互联网出版公司的发展脚步一直在前进,也一直在寻找实现出版产业融合的新方向。从美国在线收购时代华纳的惨痛教训到亚马逊公司助《华盛顿邮报》扭转颓势,这14年里互联网出版行业迅速壮大,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适应新媒体时代的互联网出版物。互联网出版业似乎方兴未艾,也在吸引着传统出版企业向互联网进军,但是随着新媒体观念的传播,让业内人士开始意识到新媒体时代传统出版业的发展并非是“传统+互联网”的思路,而是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深刻的产业融合变革。
在传统出版时代,出版物提供的内容与信息均是一手的,产生的抄袭、复制等版权问题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虽然版权侵权的问题一直存在,但是由于其时间的滞后性以及行政部门的打击力度加强,版权保护问题一直都未能影响到传统出版业的正常发展。但是到了新媒体时代,互联网已经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传播速度已经远远地将传统出版物甩在身后,出版物发行的同时,侵权就可能已经开始了。互联网让复制、发行等版权侵权行为发生的时效性与成本都大大降低,而网络的匿名性与共享性又增加了版权保护的难度,用户可以随时在网络上获取出版物的内容或者相似的内容。传统出版业固有的盈利模式受到了互联网出版的巨大冲击。
在互联网的免费思维下,用户逐步养成了新的阅读和选择阅读内容的习惯。互联网的交互性有效地降低了出版者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出版者可以通过对用户习惯的掌握为用户定制阅读内容。在这一点上,传统出版物难以及时完成交互,出版者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被互联网放大,同时传统出版物由于针对用户只能是某个群体或者某类人群,很难为用户提供一对一的定制服务,信息不对称已经成为传统出版物难以遮掩的弊端。
新媒体是指万物皆媒的环境,其包含了一切数字化的媒体形式,“新媒体时代”也正是对互联网出版业逐步成为出版业主流这一趋势的概括。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出版业继续发展需要解决当前面临的转型困境,通过将传统与互联网的融合解决在版权保护问题、信息不对称障碍等。
传统出版企业应当意识到,互联网带来的社会变革已经波及到出版业,对出版业进行融合已经成为传统出版业发展的现实选择。出版融合并非简单地将线下内容搬运到线上,而是要打破保守的经营理念,以“互联网+”的思维主导企业的发展,即出版内容从互联网向线下输送。互联网是当前最便捷的出版发行方式,但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爆炸也让用户难以甄别,而出版物则可以更好地实现甄别的功能,我们不能否认的是,用户更相信传统出版物内容的真实性。
在传统出版时代一直都是出版物提供内容,用户被动地接受内容,但是在新媒体时代,出版者已经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市场主导者,在用户流量主导利益获取的互联网出版时代,卖方市场已经转变为买方市场,出版者与用户之间的地位处于平等状态。传统出版业在实现融合的过程中,需要改变思路,建立“用户思维”,即为用户提供最精确、最需要的内容。
版权保护一方面需要加大对网络侵权的打击,另一方面需要引进更先进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数字版权保护的基础是吸引用户的内容,而出版业融合可以吸收传统出版业提供原创内容这一强大优势,同时又能够通过互联网改变发行、传播以及营利的模式,源源不断的原创出版内容既是数字版权保护的基础,也是获得用户流量的巨大推力。从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迅猛的发展势头可以看出,如果侵权打击与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具备的情况下,原创内容以互联网为载体可以有效地消除互联网带来的版权隐患。
在各个行业正在兴起的产业融合浪潮下,出版产业融合已经成为传统出版业发展的一个新路径。当然,除了上述几点发展思路外,不能忽视的还有人才库的更新,新媒体时代的出版业不仅需要专业的编辑,还需要涉及内容选择、信息反馈、数字发行、云计算与大数据应用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