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互助”金融精准扶贫的启示与建议

2018-03-27 08:36鲁正文
财会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互助互助社临夏州

■//鲁正文

临夏回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西南面,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的农牧交错地带,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总面积8169平方公里,辖1市7县、124个乡镇、7个街道办、1150个行政村,总人口219万,有回、汉、东乡、保安、撒拉等31个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9%,东乡族和保安族是以临夏为主要聚居区的甘肃特有少数民族。

作为深度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临夏州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是脱贫攻坚中的硬骨头,一直以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在探索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寻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普惠金融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催生出“互助”金融精准扶贫的临夏模式——临夏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对促进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农村以及弱势群体公平配置,补充金融长期缺失,整体提升民族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互助”金融精准扶贫模式

(一)基本情况

2013年,临夏州立足州情,出台了《关于加快富民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若干政策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筹资5亿元,在全州规划建设1060家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指导意见》、《临夏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实施方案》,设立了村级产业发展互助总社,负责政府投入资金的筹集、注入和监督,在各县(市)成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分社,负责互助社跟进企业和社会募集资金的注入。至2016年末,全州已建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969个,共筹集资金8.8亿元,其中政府注资5亿元,企业跟进2.1亿元,群众入资1.7亿元,累计发放借款7.9亿元,惠及农户9.86万户,贫困群众贷款难和产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二)运行模式

临夏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互助合作、有借有还;用途专属、周转滚动;民有民用、政府监管”为发展原则,按照“政府+社员+企业+其他”的模式,政府筹资5亿元,给每个村特别是贫困村平均注资50万元;每个村至少跟进1户企业,每户企业注资5—49万元;自愿入社的农户,每户注资1000元以上,接受慈善机构和社会捐助资金,建立互助资金平台。同时,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临夏州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贷款3亿元。

互助社资金由乡镇管理站直接管理,实行“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保证事权在村,财权在乡镇。互助社资金主要用于社员种植、养殖、创业等特色优势富民增收项目,社员初次借款一般在5000元以内,还款记录良好的后续借款在20000元以内。借款按月收取5‰的占用费,对逾期借款按月10‰收取逾期占用费。收取的借款占用费和逾期占用费按年末贷款余额1%提取分险准备金,借款占用费20%转入互助金本金;剩余部分用于互助社运行成本、社员和企业收益。

二、取得的成效

(一)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壮大

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建设,助推了农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贫困农户利用互助社资金,通过独立经营或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投身于畜牧养殖、蔬菜花卉、特色种植、苗木培育、贩运加工等富民产业,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目前,全州已有200多个成立互助社的贫困村形成了村级主导产业,村级产业互助社已成为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贫困村形成主导产业的主要力量。

(二)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建立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农村金融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抵押担保条件多的问题,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在帮助农民突破资金瓶颈,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切实解决了贫困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增强了“造血”功能。同时,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调动了贫困户主动性,转变了“等、靠、要”的思想,把扶贫开发的外部推动转变为农户的自觉行动。

(三)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全州各级村组织,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共同讨论互助社的运行管理,增强了农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意识。互助社为全体村民搭建起了“互帮互助”的平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村干部的公信力,增进了与农民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形成了“互助”扶贫合力。

(四)创新扶贫模式效果明显

政府注资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为载体,实现了财政扶贫资金与受益群体的靶向精准,解决了扶贫资金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而带来的对贫困农户扶贫资金的挤占问题。同时,互助社还能以资金为纽带,带动农业生产、技术、市场方面的合作,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统筹均衡发展。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建设走出了一条财政资金扶贫的新模式,对深入推进产业扶贫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三、“互助”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启示

(一)群众参与支持是互助社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互助社无抵押、费率低、周转快的运作特点和着眼于解决困难群众增收资金难题,抓住了农村发展的重点,切中了农民问题的要害,深受广大贫困群众的支持和响应。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是互助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互助社要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发挥好政府在组织协调和扶贫规划方面的优势,坚持保护性扶贫和精准扶贫,加强对资金使用公平性、合理性的监管,真正让贫困户从中受益,真正解决“输血式”扶贫造成的政府调控失灵问题和商业银行因门槛高、利率贵而形成的金融排斥问题。

(三)民主管理是互助社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

把民办民管民受益作为首要原则,保证事权在村、财权在乡(镇),坚持公正公开,不断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保障机制和公示、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真正建立起符合农民意愿、利益同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

(四)培育产业是互助社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

建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目的是发展经济,只有引导社员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稳定增加收入,才能把互助社建设成富民产业培育的平台,增强互助社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完善和推广“互助”金融精准扶贫模式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更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必须给予更加集中的支持,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开展更加有力的工作。要盯紧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时间节点和“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客观认识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扶贫工作面临的困难,统筹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工作,同心打好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一)积极引导和规范,促进互助社规范发展

对互助社自身来讲,要着眼长远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避免任何短视的投机行为,促使互助社运作规范化与阳光化。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稳健安全对于互助社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督促互助社加强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信用评估等机制建设,保障互助社运作稳健。加强对互助社工作人员金融从业素质的培养,提升金融管理意识,为互助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保障。

(二)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实现普惠金融供需有效对接

积极培养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形成规模优势,推动互助社与农村生产、技术和信息的融合,同时积极探索与专业合作社联合方式,加强贫困村资源的有效整合,通过开创“生产合作社+资金互助”的新模式,缓解农户资金短缺的现状,从而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空壳”问题。

(三)推动“互助”资金特色化运营,实现互助社可持续发展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等普惠金融服务群体比较分散,要求细分程度较高,市场不确定性特征明显,面对这一特定需求群体,互助社只有走专业化、特色化之路,发挥普惠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比较优势,从而实现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助力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脱贫

在注重发挥建档立卡户自身优势的同时,“互助”金融特别要把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经济实力、增强发展后劲、稳定增收的关键举措,突出扶持畜牧养殖、马铃薯、中药材、林果、旅游等主导产业和清真食品、民族特需用品、花椒、核桃等特色产业;集中扶持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品牌优势明显、带动力强的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提高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使其真正成为能带动一方群众增收致富的区域性主导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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