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的构建

2018-03-27 07:26路俊艳
邢台学院学报 2018年1期
关键词:非营利公共服务课外

路俊艳

(福建中医药大学体育部,福建福州 350122)

青少年体质健康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质现状呈下滑趋势,现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已经难以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需要,同时作为体育课堂教学延续和扩展的课外体育活动基础薄弱、发展缓慢。因此,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作为学校体育的延伸,是增强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的重要途径,对促进青少年的体质健康、培养终身体育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2014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加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随着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推进,构建完善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体育主管部门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立足于公共服务的视角下,力求打破传统的由学校提供课外体育活动的单一模式,试图将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相融合,希望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学校、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面力量的合作,来打造一个新时期全新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体系,共同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方式供给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

一、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引入公共服务理念的必要性

(一)推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

长久以来,我国课外体育活动基本都是采取由学校单一提供的模式,这也是导致目前出现青少年体质整体缓慢下滑的原因之一。在政府职能改革转变的今天,传统的政府“单中心”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已逐渐向“多主体”供给公共服务的模式转变。在公共服务发展的趋势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单纯依靠学校的力量已经难以解决问题,因此在政府、学校的主导下,引入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服务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可以有效地补充青少年在学校课外体育锻炼的不足,从而推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

(二)满足青少年课外锻炼需求的多样化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娱乐、休闲、健身为目的的新兴体育项目越来越多,深深吸引着好奇心与精力旺盛的青少年。就目前而言,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很难有机会接触到这些新兴体育运动,这也是青少年不爱参与体育锻炼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公共服务理念指导下,支持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形式和内容,从而满足其体育锻炼的多样化需求。

二、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的创新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1]。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促进体育公共服务的深入发展,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由“政府供给垄断单一模式”向着“政府主导的多主体供给模式”转变[2]。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属于体育公共服务范畴,立足于公共服务视角下,要想切实提高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必须打破政府和学校单一提供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的发展模式,以政府和学校为主导,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等参与提供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内容,鼓励支持多供给主体、多供给渠道、多供给方式共同参与服务,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和学校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合作的新型供给模式。(见图1)

图1 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供给图

(一)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主要由政府、学校供给,这种现状已难以满足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这一目标的需要,供给主体多元化是发展的必然选择。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政府、学校作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重要提供者的主体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从体育公共服务发展趋势来看,非营利组织、企业等将逐步参与到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中来,政府、学校、非营利组织、企业等供给主体之间可以形成组合,相互补充、合作、配合,达到提高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实效性的目的。供给主体多元化是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创新的重要取向。

1.政府

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关系着民族的强盛和国家的竞争力,应是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可以说政府是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为青少年各类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和督导。要注重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社会各界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关注度,争取多方支持与帮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颁布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发展。《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中所提出的探索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这一目标目前已初具成效:以福建省为例,福建作为最早开始启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试点建设的地区之一,2010年5月从省级财政拨款3.3亿元,在所有县(市、区)中心城区建设拟计划建设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3]。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体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有57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竣工并陆续对外开放[4]。

随着政府行政理念的创新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如何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方管理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以锻炼身体、竞赛交流、休闲娱乐、体质监测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青少年课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中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各级教育局、体育局、文体局等政府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

2.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是青少年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阵地。我国学校体育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体育教育过程,抓住了学校体育这一环节就等于抓住了青少年体育。作为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主要供给主体的学校,要在大力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的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规定。

随着2007年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经过近十年的坚持和努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运动,有的逐步形成了自身独有的阳光体育运动特色品牌,极大地促进了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立足于公共服务视角下,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学校课外体育工作的开展要积极拓宽渠道、自力更生,如引入校外体育俱乐部、社团组织等参与到校内课外体育活动中来,增开一些休闲、娱乐、时尚的体育项目,努力为青少年提供一些方便、优质、高效的体育公共服务内容。

3.非营利组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途径更多,更重视运用市场机制扩展其服务职能[5]P201。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更多地关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青少年作为特殊群体,其体育锻炼任务基本全部交由学校来负责管理。而学校因受升学压力、安全问题等多种因素影响,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发展缓慢。

非营利组织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之一,可以通过捐赠赞助、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合同承包、成本收费、会员会费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与政府、学校相互补充与配合,从而使得青少年课外体育公共服务得到有效的实现。

4.企业

近年来,受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潮流的影响,企业与非营利组织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策略性行为越来越多[5]P209。企业可以通过投资、赞助等方式,支援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建设,完成社会公共责任的内在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体育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在学校体育难以满足其锻炼需求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有偿服务等途径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场地器材、培训指导等多种服务内容,为青少年参与校外体育活动提供更多的平台。

(二)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

供给渠道主要是指资金来源渠道,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拓宽了供给渠道的多元化。当前,我国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资金来源基本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出资。随着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等多元供给主体的参与,各供给主体间的合作、配合将越来越多,慈善、福利、捐助、赞助、服务收费、会员收费等新的资金的融入将极大地促进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三)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

供给方式是指供给主体如何来组织供给的过程[5]P137,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渠道的多元化必然要求供给方式的多元化。

政府或学校直接供给方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提供,可以由学校直接提供,也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合作提供。

政府或学校补贴非营利组织或企业的供给方式。为了提高效率、弥补资源不足等问题,政府或学校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出资购买或适当补贴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入非营利组织或企业参与服务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

政府或学校委托非营利组织或企业的供给方式。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由非营利组织或企业采取服务成本收费方式参与服务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

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合作供给方式。通过企业捐助、赞助等融资途径,非营利组织或企业合作参与服务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

其他供给方式还有很多,诸如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性服务、非营利组织与企业的联合经营方式等等。

三、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实现路径

(一)政府和学校的角色重新定位,确立其在供给主体中的主导地位

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的实现首先需要政府和学校角色重新定位,政府和学校不再是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管理者,非营利组织或企业的参与与合作,将极大地弥补政府和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不足,丰富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政府和学校要明确自身在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非营利组织或企业参与服务过程中的监管、督导工作,合理引导、协调,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服务的互补功能。

(二)构建多元参与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机制

国际经验表明,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与方式,有助于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总量与效率[6]。在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要在政府和学校主导的前提下,借助各类非营利性体育社会组织或企业力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品质,形成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服务的合力。通过政府、学校、非营利组织、企业等多种角色的多途径多渠道的合作参与,优化多元主体的功能互补,构建一个多元参与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机制,力求解决我国目前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需求难以满足、体质连续下滑的现状。

(三) 注重提高非营利组织或企业的服务能力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特征使其需要依赖政府政策扶持、企业资金捐助或赞助等来维持运作,自治性特征使其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因此非营利组织参与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供给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公众监督体系,使其能科学、合理、规范地行使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

体育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推进,企业作为供给主体之一,其服务供给更倾向于盈利性,因此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的引导,使企业认识到其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公共责任,盈利与服务质量相挂钩,注重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四、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1.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创新发展,不断满足青少年课外锻炼需求的多样化发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引入公共服务理念是社会发展趋势所在。

2.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力求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渠道多元化、供给方式多元化的多元合作模式的创新发展。

3.公共服务视角下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多元合作模式的主要实现路径:政府和学校的角色重新定位,确立其在供给主体中的主导地位;构建多元参与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公共服务机制;注重提高非营利组织或企业的服务能力。

(二) 建议

1.对于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政府、学校要积极推进购买体育公共服务,规范购买方式,建立健全购买机制。

2.注重规范和培育非营利体育组织。要重视培育和发展非营利体育组织,健全资助激励机制,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其规范发展;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诚信建设管理,规范评估体系,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3.加强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社区体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吸引青少年课外参与到社区体育锻炼中,丰富锻炼内容。

[1]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11/03/c_1117027676_7.htm,2015-11-03.

[2]蓝国彬,樊炳有.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及供给方式探析[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22(2):27-31.

[3]侯斌.国内外典型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研究[D].何宇航,2014.

[4]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运行现场会在福州举行[EB/OL].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38/n35199/n36471/2921836.htm l,2012-05-17.

[5]陈振名,等.公共服务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6]樊炳有.体育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探讨[J].体育与科学,2010,31(2):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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