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
12月1日,云南省总工会在昆明召开全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四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百如和省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张百如在会上指出,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从2004年7月启动以来,参加活动的职工从第一期的180万人增加到第十三期的320万人,增长了77%,累计参加职工达3450万人次;活动累计补助患病职1380多万人次,支付补助金23.8亿多元,个人累计最高补助25.2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职工因病致困的问题,促进了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成为了党政重视支持、社会影响广泛的德政工程,成为了爱心集聚成长、职工得实惠的民心工程,成为了展示工会形象、彰显工会作为的品牌工程。职工医疗互助是经省委同意、省政府批准的活动。活动从动议到启动、从实施到调整、从起步到完善,都始终贯穿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省委、省政府把方向、定政策、提要求,从人员编制、资金等给予大力支持。地方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活动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物质保障;活动从始至终就是一个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的生动实践,职工医疗互助金来源于职工,汇聚的每一分钱都是职工的爱心,凝聚的是阶级友情,必须全部用于补助生病住院职工;活动从一开始就聘请专家团队进行精算研究,建立数理模型,科学确定活动主题、基本原则和实施方案,并随着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活动方案,保证了互助金安全可控,使活动始终在健康、持续的轨道上运行。
张百如强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方向明才能行稳致远。13年来,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之所以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最根本的就是我们牢牢把握和坚持了正确的方向。要牢记活动宗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一项以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通过发扬职工团结互助友爱精神,解决职工因病致困问题为目的的爱心互助活动。活动始终牢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宗旨,不生病的帮助生病的,缓解生病住院职工尤其是特大病职工困难,不让职工生病不敢看、小病拖大、大病拖死,不让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致困,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要把医疗互助活动当做好事、善事来做,甘于奉献,不求回报;要准确把握定位。从活动性质上讲,医疗互助是一项“爱心互助”活动,不同于政府的基本医疗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互助金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从中获利,包括提取工作经费。从保障对象上讲,互助金主要用于补助患病职工尤其是患大病的职工,不搞普惠制,只有达到补助条件才能获得互助金。从功能定位上讲,医疗互助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是国家医保政策的“接力棒”。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必须是国家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互助金补助的是个人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于一部分职工因大病、特殊病支付医疗费用大,国家报销后仍有巨额医疗费用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医疗互助金给予的报销。职工个人自付部分多、医疗互助补助就多,个人自付部分少、医疗互助补助就少。从经费管理上讲,互助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互助金收支平衡,不断裂、不崩盘。
要推进活动完善发展。要对标对表十九大精神,推进活动完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对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研究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密切关注国家深化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医改对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互助活动的思路和方案;要认真研究人口老龄化对医疗互助活动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活动方案的制定上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因素,做到周密安排、留有余地。
从第十期开始,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由于参加的对象、补助的标准、医疗费用增加等因素,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近几期连续出现赤字。其中主要原因:一是在补助人次和补助金额逐年.陕速增长的同时,互助金缴费标准连续7年维持不变,收入与支出严重不平衡。二是职工医疗费用上涨造成了互助金支出增长过快。三是参加活动的退休职工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在职职工,补助发生率持续上升。四是新参加活动的职工人数每年呈微降趋势,与不断增长的补助需求相比,互助金严重不足。调整活动方案,提高互助金缴费标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第十四期互助金缴费标准为,继续参加的职工每人120元,新参加的职工每人150元。补助起点从500元提高至800元,补助的原则和具体的办法不变,即职工个人自付部分超过800元至1万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补助70%;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补助100%。最低补助金额仍为50元。
张百如指出,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工会主席要亲力亲为,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人力物力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参加活动人数达到上期活动的90%以上,确保每一名职工都自愿参加互助活动,确保不因活动方案调整发生一起上访事件,确保互助金及时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患病职工手中。
从事医疗互助工作的同志尤其是一线的工作人员,对于医疗互助的相关知识,更是要做到入脑人心,心里记得住、口里说得准。要深入到工地、车间、班组,深入职工群众中,用职工听得懂的话、能够理解的道理,面对面向职工宣传参加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等。要向職工讲清楚活动的宗旨,使广大职工认识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是政府的基本医疗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更不是搞投资,不是交钱进去就要赚回来,而是一项爱心互助活动,交小钱献爱心、交小钱保平安,今天你生病大家帮你、明天我生病大家帮我,让“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深入职工之心。要向职工讲清楚活动方案调整的原因和内容,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如果不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和补助门槛,互助金收支不平衡,医疗互助活动就会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职工将失去一条保健康的防线。要向职工讲清楚互助金的使用途径,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工会不会从职工缴纳的互助金中提取一分钱用作他用,确保互助金全部用在职工身上。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各级办事机构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都是由各级工会承担的。要依托工会刊物、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宣传橱窗等工会宣传阵地;要发挥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实行线上线下全方面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互助金是职工的“救命钱”。各级工会要把互助金的安全管理作为医疗互助的生命线,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杜绝向互助金伸手“动奶酪”,确保互助金安全完整。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互助金管理从严、补助审批从实、档案管理从细,确保互助金不发生虚报冒领、跑冒滴漏。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公示互助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提高互助活动公信力。
各州(市)、县(市、区)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省属产业(公司)工会领导、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