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
【摘 要】网络时代对政府传统公共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为政府治理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目前,各国都在积极探讨网络技术在政府治理创新中的应用,以期改善政府治理的效率和绩效。本文以科技哲学为研究视角,对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之间的价值契合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论述了网络时代背景下政府治理创新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网络科技;政府治理;价值契合;创新取向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2-0053-02
一、引言
网络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日益创新,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变化。相对于对社会生活与环境的影响,网络技术对政府治理模式的影响较有限。一方面,我国政府一直在提倡利用网络技术进行政府治理创新;另一方面,各层政策网络问政创新的绩效却不够理想。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没有准确把握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的价值契合关系和网络问政创新的价值取向。在此背景下,本文对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的价值契合关系进行理论研究,并探索政府治理网络创新的价值取向。
二、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的价值契合点
当前,政府治理创新正处于网络科技飞速发展和快速普及的时代特征背景下。网络技术所具有的诸多特征和政府治理存在诸多价值具有关联性,明确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的价值契合点对于把握网络时代政府治理创新价值取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工具选择的价值契合
各国政府治理技术工具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表明,政府治理工具与治理效果之间具有较强的联系。不同政府治理工具的有效边界具有一定差异性,社会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所处时代的社会治理特征,选择适合的政府治理工具,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政府治理效果。
当前,世界各国正处于以计算机为载体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传统以实体行政机构为载体的治理效率面临极大地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网络技术为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工具平台;政府在治理中能够以更加公开和公平的姿态,接受社会公共治理监督与参政诉求。所以,网络时代背景下,网络技术与政府治理工具选择具有良好的价值契合。
(二)网络信息传递特点与政府治理边界的价值契合
网络时代的信息传递具有快速性、渗透性和无边界性,网络信息传递的这些特征与政府治理边界的模糊性具有较为紧密的价值契合。
首先,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渗透性使政府组织的权利范围得到限制,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治理权利得以提升。因此,网络时代下,政府传统自上而下的权利结构和治理模式被融化和威胁。按照新的政府整体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的主体不应该仅仅是政府部门,网络时代的信息传递特征与这一理论不谋而合。
其次,网络时代的无界限使得政府丑闻、政府不作为行为越来越成为网络关注热点,这些使得政府形象越来越下降,政府信用越来越低。如此情形下,政府需要不断加强了其内部管理的有效性以及社会管理的实效性,不断地采取实际行动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的活动,回应对公众的质疑、需求、申诉,期望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使政府行为变得更为有效。
(三)网络时代“无中心”与政府治理“多元性”的契合
网络时代不仅信息的传递具有快速渗透性,其信息的产生和传播范围具有“无中心”性。具体来说,即网络时代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等都是信息产生与传递的主体,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在网络时代下,网络信息技术将各类主体置于同一个公开平台下;其他主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网络信息的开放性和多向传播使传统政府治理中的被治理对象有了参政与问政的需求。
从现代政府治理理论的演变来看,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已成为必然趋势。政府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仅能提升政府治理的效率,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改善政府治理的效果,发挥不同参与主体在公共治理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所以,网络时代“无中心”与政府治理的“多元性”相契合。
(四)网络技术“规则性”与政府治理“契约性”的价值契合
网络信息虽然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其信息传播也不具有国界。但是互联网的运作是具有严格秩序和规范约束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就必须遵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秩序和约束。
规则性让网络时代各治理主体在一定的框架下自行运行。治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合作治理,也是一種类似互联网络的多中心网络型结构,在这个网络结构中,政府和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也必须在相同的契约条件下行使各自的权力。多元治理主体的契约意识如同网络自身的规则属性一样都要求遵循相应的规则和协议。因此,政府治理契约精神的构建便与网络技术的规则性联系起来。
三、网络时代政府治理创新的价值取向
现代研究正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政府治理创新之间具有较好的价值契合关系,因此,在网络时代,政府在遵循政府治理创新目的、结合两者间的价值契合关系进行政府治理创新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注重价值取向。
(一)公民参与取向
“无中心性”是网络信息传播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这也恰恰契合了政府治理过程中所呈现的“多元性”,此前,在网络未能得到普及的情况下,信息只能依靠纸质媒介、口耳相传等低效率的形式进行,传播的广泛度也是有限的。受制于信息传播效率,公民难以及时获取并表达自身对政府治理情况的意见和诉求,也缺乏参与具体政治治理问题的途径和渠道。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颠覆性的改变了这一状况,当前信息传播的效率和广泛度前所未有,公民有了更广泛的问政渠道,可以借助手机、IPAD、电脑等终端设备及时知晓社会热点问题、了解政府治理现状、表达自身的观点与态度。因此政府应当重视利用网络时代所特有的便捷性及时调研、引导公民的参与取向。
(二)无缝隙服务
政府治理采取的是多元素构成主体合作管理的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极容易出现不同主体之间责任界定模糊、责任划分不均匀、问责主体缺位等问题,在网络问政过程中多次出现互相推诿或涉及部门众多而不得不“法不责众”,直接导致了网络问政效果欠佳、损害政府公信力。在这种情况下,提供无缝隙服务就成为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刚需之一。
提供无缝隙服务是网络社会这一时代特征下,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兑现政府尽职尽责和责任追求的重要维度之一。无缝隙服务及要求政府治理要注重整体功能的发挥,也要注重责任在不同部门和组成部分之间的分配,在责任追究制度的涉及上,既要有直接负责部门,又要强调部门间协调。一旦社会有突发事件发生、群众有问政诉求,政府能够在短时间内响应并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
(三)民生取向
尽管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国家发展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革,但是绝大多数群众仍旧未能有效分享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日趋悬殊的贫富差距正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此,政府也敏锐地感知并意识到,民生问题是影响与阻碍政府行政效果的重要因素,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不能只着眼于经济发展,更要在政府治理中着重体现。
具体到网络时代政府治理上,对民生的考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以网络为媒介,获取民众对热点事件、政府政策等事项的民情民意和建议申诉监督,最好能用更加公众透明的方式在网络上直接呈现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顺应时代潮流,搭建政府自身的网站、APP等虚拟平台架构。传统管理体制下,民情民意难以及时向上传达,搭建自身的虚拟平台能够为民生意见的传达反馈搭建更为直接、高效的传输渠道,防止重要民生信息被拦截或隐藏。
参考文献:
[1]袁峰.网络社会的政府与政治——网络技术在现在 社会中的政治效应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2]曾庆香等.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与政府应对[M].北 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0.
[3]胡象明,唐波勇.整体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1).
[4]夏顺利,魏淑艳. 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治理模式 变革的方向[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4).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