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园园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教研室,江苏 南通 226007)
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是一个现实性非常强的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执政理念与党的根本宗旨融合起来,明确指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1]。党的十九大更是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大会的主题词。“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需要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行动做支撑。显然,责任与担当成为一个热点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原因。一方面,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新挑战呼唤责任与担当,另一方面,责任意识不强和担当不足的问题在现实中表现较为突出。面对这一困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思想建设、制度构建、政治生态环境净化等多维路径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如将“敢于担当”作为新时期好干部的必备素质和重要标准,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责任指的是份内应尽的职责或应承担的过失[2](P1490)。担当则是指承担、承受[2](P210)。从二者的关系来看,担当的对象是责任,是指行为主体接受并且主动承担相应的职责、义务和过失。近几年,学界对责任与担当这一主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有学者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责任与担当的论述进行了专门研究,如孙业礼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以“担当、定力和规矩”为代表的新概念,对党风、政风甚至整个社会风气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已经成为新时期党的文献的标志性语言、新的价值尺度、引领时代风尚的新的规范[3]。韩庆祥认为,“问题意识、敢于担当、刚性执行”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最鲜明、最突出的品格,是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各个方面的一条主线[4]。董玉整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敢于担当的论述,指出担当是党员干部思想意识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对于自身权力责任、理想信念、党的宗旨、职业要求等自觉意识的内在的辩证统一[5]。本文认为,责任在肩与担当不足的矛盾是新时期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的现实逻辑。因此要在了解和认识责任与担当的内涵和实质、认清和掌握责任与担当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探索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行动的有效路径。
准确了解和认识责任与担当的内涵与实质,是探索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行动的有效路径的基础性工作。
权责对等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就是担当,担当就是责任”[6]。从法治的视角来看,担当就是建立在对权力敬畏、对法律和规则尊奉基础上的对义务的履行和过失、过错的承担。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内涵:一是有权必有责。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是紧密相连的,多大的权力就应配备多少的责任,其中责任是第一位的。诸多的权力异化实践表明,没能给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配备相应的责任或相应的责任监督不到位,是腐败寻租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权力行使的应有之义。“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权力责任的行使履行首先就体现于在相关法律、党规党纪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责任,并自觉、坚定地遵循宪法法律、党规党纪,自觉坚定地维护人民的权益。二是有责要担当。履行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是党员干部的法定义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7](P340)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所谓无功即是过,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不能坚持履行职责、为民办事,本身就是失责。三是失责必追究。承担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是对党员干部的刚性要求,不能做到承担法定责任,就必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对失责行为进行追究,这是对责任担当的刚性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完善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外法规,依法依纪对儋州市商务局因部门网站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等进行问责的实践,都是增强责任与担当压力机制、倒逼机制的有力举措。
责任与担当并不是一个全新的主题,中华传统文化就十分注重强调个人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在中国人的精神谱系里,国家与家庭、社会与个人,都是密不可分的整体”[8]。对这种与“家国情怀”紧密相依的责任担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精忠报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位卑未敢忘忧国”“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都是中华传统文化所提倡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情怀”的基因,其核心和实质就是个人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与担当。中国梦是“家国情怀”的时代体现。一方面,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另一方面,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把国家梦、民族梦和个人的梦想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这就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和担当。从这一视角看,责任与担当,就是对国家的忠诚与热爱,是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统一,是对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所展现出来的追求。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无产阶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无产阶级政党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将代表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正如《共产党宣言》指出的:“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是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了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9](P42)“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责任,也正是因为共产党人大无畏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支持,中国共产党在人数不多、装备不强的情况下,才成功地完成了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成功地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决定了勇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优良传统。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承担着领导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建设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时代使命。事实上,中国这艘行驶在海面上的巨轮要想达到光辉的彼岸,要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重大”对此进行了概括,即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10](P6)。具体来说,这艘巨轮既要面临来自外部的各种风浪,如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经济形势下行走向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挑战、与邻国矛盾与纠纷的处置等;又要应对来自内部的诸多问题,如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化解信任危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显然,中国的事情并不好办,中国共产党重任在肩。从这一视角来看,责任与担当就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初心,担当起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使命。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显然,管党治党的价值指向是“为人民服务,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1]。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党的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方面,“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11](P8),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其中一些干部“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等担当不足的现象还十分突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受成长经历、社会环境、政治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干部队伍也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对这个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12]
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等担当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好人主义”盛行。“好人主义”表面上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是为了营造所谓“团结和谐”的环境氛围,实质上是政治立场不坚定,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典型表现。“好人主义”盛行在党内外产生了诸多不良的影响。具体来说,一些党员干部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热衷于搞一团和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讲原则、不论是非,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底线;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的问题当面不说背后说,平时不说关键时候乱说。在“好人主义”的支配下,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不敢亮剑,面对歪风邪气不敢斗争。以党内民主生活会为例,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手段在一些地方失去了效用,变成了表扬与相互表扬。事实上,“好人主义”是“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是置党与国家事业于不顾,置群众利益于不顾,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要求完全背离。
二是“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和纪律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人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等消极懈怠思想,这种错误思想在一些基层表现尤为突出,其中既有部分领导干部不思进取、不主动作为,抱着“不贪不占也不干”的心态,满足于做四平八稳的“太平官”;也有不少普通的工作人员,奉行“朝请示、晚汇报,有问题找领导”的工作原则,将难题和问题上交上级领导,认为这样自己永远不会错,即使错了也是领导的错。这两种现象本质上都是没有责任意识不想为、缺乏担当精神不敢为的表现,其后果都是抱成守旧,为官不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政治生态坏境,更给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是推诿卸责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不敢担责,工作中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问题敷衍塞责、推诿卸责,遇到困难推诿扯皮、上推下卸,遇到失误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主要表现为:其一,“脸好看、事难办”的新作风问题。现实中,“脸不失微笑,门始终敞开,可事就是不办”“踢皮球、打太极、拖字诀”等现象时有出现。其二,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机构设置职能交叉问题的客观存在,基层在具体工作事务中往往会出现一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这样就出现了“有利相互争、有责相互推”的局面。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从本质上说正是缺乏责任意识、不愿担当所造成的。
以上担当不足的现象背离了法治、党性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说到底都是责任意识不强,共同特点是置个人利益于公共利益之上,这些行为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不利于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向前推进。如果任其蔓延发展,必将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
透过诸多不想担当、不敢担当和不会担当的现象,可以发现造成担当不足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其一,理想信念缺失。理想信念是责任担当的内在依据,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缺乏信念,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缺少追求的人是不可能有责任意识和担当行动的。如,一些党员干部将个人的舒适享受和家庭的利益得失放在首位,认为捧着铁饭碗,自己不求仕途高升,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就至少能维持现状。其二,敬畏之心缺乏。敬畏之心是责任担当外在的精神约束,如果缺少对人民的敬畏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对岗位职责的敬畏之心,就不会有尽责之心,更不会有尽责之行。其三,担当能力不足。担当行动离不开担当本领,面对新常态、新问题、新任务,当下党员干部中确实存在因能力不足不敢为、不会为的情况。其四,职业倦怠、升职受挫等个体原因。如一些干部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组织重视和提拔,就觉得前途渺茫,工作动力不足,产生消极懈怠的情绪。
二是制度因素。相关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与担当不足现象关系甚为密切。具体来说包括:其一,刚性约束机制不够。如“失责必追究”的机制未能建立健全,致使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干部缺少刚性的问责和退出制度。其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完善。如坚持原则的干部往往不受重用,想干事、多干事的干部往往在考核中评价不高,反而圆滑处世、善作好人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往往能蒙混过关。其三,奖惩激励制度不到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是很多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这种考核奖惩制度容易挫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营造敢于担当的文化氛围。其四,容错纠错机制没有完全落地。在各种问责制度不断强化的形势下,一些干部因为担心问责而不敢主动作为,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现象。
三是社会环境因素。政治、经济、法治、科技、文化等社会环境因素时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从某种角度来说,制度也是一种环境。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市场经济不完善所带来的金钱至上、享乐主义等负面影响是担当不足的重要社会因素。同时,现实中一些庸俗的人生哲学、潜规则和不良的社会习俗,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挫伤了一些愿担当、想作为的人的积极性。现实中,想干事、敢担当的人往往受到的不是肯定与鼓励,而是嘲讽与批评,而 “做好人、不干事 ”的人往往受到理解和支持,这种现象背后就是社会环境尤其是社会文化氛围、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土壤出了问题,这是弘扬担当精神更深层的阻碍。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离不开永远奋斗,离不开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行动。实践中,各种各样的个人因素、相关的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力、社会环境影响等导致“为官不为”“勤而不廉”“相互推诿”等担当不足问题的出现,已成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拦路虎,需要通过强化个体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本领,增加相关制度的有效供给以及营造勇于担当的社会风尚等路径加以解决。
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关键,对于党员干部个体来说,首要的是立足内因,增强责任意识,倡导担当行为。
1.强化主体的责任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敢于担当首先源于责任意识。责任意识与人的心灵相依,受到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作为一种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是感觉的凝聚和升华,其来源于责任感。责任感包括内在的精神依据和外在的精神约束两大要素,前者是理想信念,后者是敬畏之心。理想信念是责任担当的根基和方向,敬畏之心是对人民、对权力、对岗位职责的敬畏态度,二者共同决定了为何要担当、如何来担当等基本问题。事实上,意识的形成是一个从认识、认知、认同到意识的过程。显然,责任意识的形成和深化离不开不断的学习和教育强化,包括个人主动学习和外部的宣传教育。一方面,要通过个人主动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提升自身觉悟和境界,在真懂基础上真信,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担当本领;另一方面,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意识形态,尤其在党内要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强化政治意识,增强责任与担当的内在依据和外在精神约束。
2.倡导主体的担当行为
担当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担当行动是检验责任意识和担当本领的根本标准。担当行动在实践中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待工作极端尽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时期检验干部理想是否坚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是否能对工作极端负责[13](P340)。工作摆在面前,干与不干、尽心尽责地干与马马虎虎地干有着天壤之别。极端负责地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是责任与担当的基本要求,也是担当行动的最直接体现。对待工作极端负责就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用工匠精神把工作做好、做细。二是难题面前勇于负责。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群众利益关系是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核心,在此过程中会碰到方方面面的矛盾与难题,能否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是检验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准。难题面前勇于负责就是要直面矛盾,勤于思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胆大心细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出现过失敢于担责。能否主动承担过错是党员干部担当精神的试金石。创新意味着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过失,出现过失敢于担责,就是不推诿卸责,敢于正视过错,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修正错误。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11](P64)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从制度层面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是强化责任与担当的根本保障。从党内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及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探索建立的“容错纠错”机制,都是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的重要举措。
1.刚性问责,强化责任约束制度
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等有责不担当的问题严重伤害了党群关系、损害了群众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11](P66)。遵守法律、严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刚性执行“失责必追究”是解决党员干部个体消极怠工不想作为、不愿担当的根本之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实践中,应该刚性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党内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和调动社会各界进行党外监督等联动方式,让各级党员干部时刻置身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为党员干部既干净又干事提供良好的外部约束条件。
2.柔性引导,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在选人用人中坚持“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标准,是激励引导干部担当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大力倡导担当精神,努力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用人导向”[14]。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关键要畅通干部成长通道,将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加大工作实绩权重,对于工作中敢抓敢管、真抓真做、勇于改革创新、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优先使用。同时,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作为干部“既不能向前进,也不能原地踏步”,实现“干得好进步、干不好退步”的选人用人双向流动机制。
3.人性激励,健全考核奖惩制度
在考核中探索实行“奖得动心、罚得痛心”的奖惩制度,尤其是要构建和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这是调动干部担当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实践中,各地区和各部门应该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树立正确的奖惩导向,制定有效的奖惩制度,通过物质和精神等多重奖励方式,激励先进,带动后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文化氛围。
4.弹性容错,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是破解实践中不敢担当难题的关键举措。唯有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党员干部“干事越多、出错几率就越大”的现实顾虑,“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尽责,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一整套机制,才能解除担当者的后顾之忧”[1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16](P53)。实践中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关键是要落细落实,尤其在明确“什么错可以容”的问题上要具体,有可操作性。另外在程序环节上,要坚持纪委与组织部门联动,要坚持问责调查与容错认定同步,增强容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人们的行为都发生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并受到特定环境的影响。责任意识与担当行动都离不开勇于担当的环境土壤。净化社会生态环境,营造勇于担当的社会风尚是解决担当不足问题的长远之计。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爱国之心和爱民之情是责任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家国情怀”的传承发扬,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氛围,为责任与担当提供价值与道德支撑,是倡导勇于担当的社会风尚的重要内容。
2.用中国梦构筑国家和民族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希望,民族有力量”[11](P42)。理想信念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支撑,是责任与担当的内在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同心同德迈向前进,必须有共同的理想信念作支撑。”[17](P32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家国情怀”的时代表达,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个人幸福三者的辩证统一,实现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有机统一。在实践中用中国梦构筑国家和民族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引导大家将个人的梦想与国家和民族的梦想有机融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聚磅礴伟力。
3.增强职业意识的精神调节作用
职业意识是现代社会一种重要的精神调节力量。极端负责地把本职工作做好是责任与担当的基本要求,而做到这一点离不开爱岗敬业等职业意识的支撑。通过弘扬负责任、忠诚而敬业等职业精神,尤其是追求卓越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发挥职业意识在我国社会中的精神调节作用,对于解决那些职业倦怠、“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马虎行事等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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