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利,赵云亭
(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
当前,发展中心式特大城市①成为拉动落后地区进步、促进区域平衡发展的重要路径。经济、政治全球化的不断加速,一方面使国家间的联系与合作更加紧密,另一方面也造成国家间的竞争越发激烈。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现代社会,必然是城市社会,一个国家的城市水平和竞争力也将决定这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因此,无论是向内促发展还是对外增加竞争力,都决定了着力发展“全球城市”和“节点城市”将成为当前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中国经济增长已步入“超级城市”时代,[1]而这会成为未来最大的增量改革。[2]
但是,特大城市要想发挥其效力,必须以良好的社会心态为基础,“良好社会心态是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有力保证”[3]。然而现实中,由于特大城市开发过程中存有的非正义的、持续性的社会排斥,弱势群体的被排斥感和相对剥夺感严重,造成怨式情感的累积与情感区隔,在城市空间中形成一种情感逆反式的风险文化,使特大城市处于一种脆弱的病态之中,这直接影响城市的韧性、凝聚力以及未来的持续性发展,是当前特大城市急需治理的一道难题。
目前,关于社会心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心态的概念厘定、形成机制、指标体系的构建、数据呈现和分析以及特定人群的社会心态等几个方面,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心态这一概念的提出并被广泛应用,是汉语社会心理学研究对社会心理学学科的一大贡献。”[4]但是,社会心态研究毕竟刚刚走过30年,在研究维度上尚需拓展和深化。[5]而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拓展方向。这一主题能够在风险和空间两个角度推进社会心态的研究。风险社会下,人们更多关注“看的见”的风险研究,例如,环境风险、科技风险、制度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等,却忽略了风险背后的社会心理因素。另外,空间作为一个重要的考察视角,也应该在社会心态研究中被明确提出、给予重视。因为,社会心态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会因不同的文化、亚文化的影响而具有其特异性。[6]也就是说,空间不同,社会心态的特征、形塑力量和形成过程就不同,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不同。“以相对共时性的‘场域’(field)视角为核心,辅以历时性‘社会轨迹’(social trajectory),或将是一种探究社会心态的适宜框架。”[7]基于此,本文将从特大城市这一空间维度与风险角度推进社会心态的研究。
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作为一个由特大城市、社会心态与风险三个概念构成的复合概念,要想弄清其内涵,首先需要明白三者各自的含义。社会心态作为其中的核心部分,需要做一重点考察。关于社会心态概念,学界已进行了大量研究,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和侧重点。杨宜音强调,社会心态源于个体心态的同质性,是个人与社会互构的宏观产物,一旦形成,在一定时期内有其本身特质和功能。[8]马广海强调社会心态的动态性、普遍性以及与社会境况的联系。[5]王俊秀认为,社会心态是一定时期社会环境和文化影响下形成的、普遍的、一致的心理特点和行为模式,并是每个个体成员行为的模板。[9]周晓虹在总结、肯定和批判前人的基础上,给出了更加完善和恰当的定义:“社会心态是一定时期内弥散在整个社会或某些社会群体中的宏观、变动和突生的社会心理态势。”[10]该定义凸显了社会心态的突生性,强调了社会心态的形成机理。可以看出,伴随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心态概念在不断合理化和准确化。其中,社会心态的宏观性、动态性与社会性在上述概念中都有所体现,是社会心态概念的核心要素。但是,在这些定义中,社会心态的空间属性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鉴于空间对社会心态的重要性以及社会心态概念在本文应用的切合度,社会心态的空间属性在概念中应有所体现,如此也将有利于社会心态研究范围的开拓。基于此,笔者认为,社会心态是在一定时期社会环境和文化影响下形成并弥散在一定社会空间及其某些社会群体中的宏观、变动和突生的社会心理态势。
就风险而言,学术界关于风险的本质已基本取得共识,即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11]因此,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是指特大城市中社会成员内心攒聚的不良心理态势对城市良性运行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表现为排斥感心态、剥夺感心态、不公平感心态、不信任心态、价值观对立心态,等等。社会心态风险暗中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极易诱发社会越轨行为,影响特大城市的运行和发展方向。总体看来,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共有七种特征,分别是复杂性、隐蔽性、冲突性、持续性、突然爆发性、极速传播性与颠覆性。这七大特征与特大城市这一特殊的空间场域紧密相关。
复杂性。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复杂性是由其复杂的生成力量决定的。特大城市系统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心态风险生成力量的复杂性。相较农村与小城市而言,特大城市最大的特点是其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这两大特点使其成为一个天然的磁场,全国甚至是全球的各种资源、不同层次的人群都会被吸引而来。因此,特大城市往往具有超高的人口密度、多元且分化的人口结构、多元价值观、高度开放性和流动性,以及发达的网络信息系统,这些都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生成力量,它们会从不同角度促成社会心态风险的生成。另外,特大城市开发中存有的缺乏规范的现象,会导致利益受损群体产生一种逆反情感与以利益为中心的理性计算共存的心态,这将进一步增加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复杂性。
隐蔽性。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潜存于每个人的内心中,是一种心境状态,不易察觉,但它又是客观存在的,时刻影响着个体的行为判断和选择。在其影响下,不同个体对外界事件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是怎样的,遇到刺激性事件会经历怎样的心态变化,是无法判断的,是一种暗流。在熟人社会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性差异较小,并且人与人之间处于高度互动的状态,因此,彼此之间的心境状态是透明的,这使得这一暗流的性质和方向是能判断的。但是,在特大城市这一陌生的复杂场域中,人与人之间互不相识,各自成长环境不同,最重要的是没有熟人空间中存有的共识规则,这加剧了社会心态风险的隐蔽性。隐蔽性造成不良心态会在个体及其阶层群体中暗中郁积,难以监测,直到突然爆发。
情感冲突性。情感冲突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又一重要特征。无论是从共时性场域角度看,还是从历时性的城市开发轨迹看,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都内含着一种情感冲突。特大城市是时空压缩的空间场域,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社会特征在这一场域中都有所体现,并相互激荡、交错发展。[12]这就决定了不同时期的社会心态将在高密度的空间场域中相遇,相互震荡,发生冲突。同时,具有不同价值理念、现实需要和生活心态的各个社会阶层群体汇聚于一个高度压缩而又资源紧张的空间场域中,群体的心理之间往往相互对立、相互鄙视,很容易滋生摩擦。另外,特大城市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利益偏向,会造成利益受损群体在情感上与利益既得者以及主流价值发生逆反,情感上的逆反会造成群体之间的互不信任和互相怀疑。所以,无论是横向看还是纵向看,情感冲突都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重要特征。
累积性。累积性强调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时间性。心态是个体心理与社会结构长期互构的产物,一旦成型难以改变。[8]同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不是朝夕间形成的,它的形成是一个积极情绪不断病态化的过程,从最初满怀希望和信任的积极情绪到后来的被排斥感、被冷落感的不断累积和强化,最终让群众失去理性,出现逆反情感。逆反情感体现的是一种对城市政府的信任危机和对主流价值的认同危机。这种心态危机渗透力强,而且一旦形成不易改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人们的情感,使城市发展陷入社会心态风险困境之中。
突然爆发性。逆反情感是敏感的、脆弱的。当逆反性质的社会心态弥散在城市时,人们的心态将异常敏感,再加上特大城市环境复杂,内心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很容易被身边发生的事情所刺激,瞬间演化为现实冲突,这种冲突可能是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可能是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
快速传播性与颠覆性。事件的传播速度和效应关键靠传播媒介。特大城市是一高度压缩的空间场域,具有超高的人口密度,而且每一个体都是现代化的、利益性非常强的个体。这为不良社会心态的传播提供了条件。另外,特大城市已经是一个“新媒体社会”,几乎每一个体都是活跃的网民。他们充分利用空余时间刷微信、刷微博,进而将不同的线下情绪迅速传播、扩散,引发情感共鸣、情绪共振。可以说,“新媒体时代比以往任何时期的传播更具情绪特征”[13]。高度压缩的空间场域与新媒体的合作,能够使某些不满情绪迅速传播开来,形成群体逆反情感,引发逆反事件。这样的社会心态风险是釜底抽薪式的,非常难以修复,其效应会影响每一个个体,而且处理稍有不当便会引来新的情绪抗争。
从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内涵和特征可以看出,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复杂程度和危害程度。但是,特征只是表象,要想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之策,需要弄清这些特征背后的发生机制。
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本质是排斥感长期积累而成的一种逆反情感,是过程性社会排斥与静态性空间属性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社会排斥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发生的结构性根源,而特大城市的空间属性是其发生的辅助和催化剂。
社会排斥概念自20世纪70年代被法国学者拉诺尔(Ren Lenior)提出以来,[14]内涵不断丰富,解释力不断增强,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已成为分析社会问题的重要理论视角之一。目前的研究更多关注被排斥者的经济、政治、社会后果,对文化、心理后果关注较少,尤其是对特大城市中出现的普遍存在于社会各阶层群体中的逆反情感研究不多。也就是说,社会排斥不单纯指物质层面,而且还涉及到精神心理层面和符号层面。[15]结合前人的努力,基于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研究,社会排斥是指个体或群体由于受到城市发展中以制度为基础的权力-资本强逻辑的排挤,无法正常参与城市社会活动,而日益被边缘化和心态扭曲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社会排斥是支配城市发展的强逻辑对弱逻辑的压制,也就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排挤,这使有能力、想参与社会活动的群体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就会使被排斥感和被剥夺感在特定群体中产生并发生累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研究社会心态风险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研究问题的宏观性。二是特大城市开发中社会排斥的阶层广泛性,这一点在已有研究中被忽略,更多关注的是底层群体。边缘性群体在不同的阶层内部都存在,其相关个体、群体均具有不同程度上的和某种意义上的“被剥夺感”,容易被遗忘和妖魔化[16](P93)。三是社会排斥的过程性与动态性,注重分析排斥过程与心态的变化。
社会排斥是基于特定的制度安排实现的,包括根本性制度(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以及具体的制度安排(如教育政策、医疗政策、就业政策、动迁政策等),而制度排斥是社会心态风险发生的结构性根源。制度排斥从两方面会引发群众心态的扭曲:一方面,制度排斥会造成被排斥者利益的全面受损,利益受损使其无法享有正常的生活机会,包括医疗、子女教育、住房、收入等方面,焦虑感非常强;另一方面,在利益受损,成全权力-资本收益的同时,他们也成为社会风险的承担者。这种强烈的反差使其产生被剥夺感和被抛弃感。另外,当制度安排作出后,就具有了独立运行的机制,所有城市发展项目都会在这些制度下开展、进行,结果是排斥持续生产,并形成排斥链,焦虑感、剥夺感和排斥感不断累积与强化,最终形成一种逆反情感。最为典型的便是住房问题。住房是一种捆绑性资源,一个人拥有什么样的住房将决定他所具有的什么层次的社会资本、子女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享受什么样的公共服务,等等。住房排斥意味着对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的链式排斥。
具体来看,特大城市中的社会排斥是多阶段、多领域、多阶层、多元力量引发的,而由此造成的被排斥感也是相互叠加、相互强化的。第一,多阶段指在城市不同发展阶段,制造了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社会排斥,而且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排斥的阶段性体制基础可能会修正、再生或被取消,但是,作用在社会群体上的心理伤害却不会随之消解,当遭遇新的社会排斥时,心理创伤会不断加深,并伴随其生命历程不断累积和强化。例如,在特大城市中,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户籍制度及其衍生制度是较早开始发挥作用的,而且是起核心作用的排斥机制,当下其排斥效力仍在延续。它的松紧程度从总体上决定了流动人口受排斥的程度,从最初城乡隔绝到后来的城乡流动,从流动后系统、经济、生活、心理全面排斥的“半城市化”阶段,[17]到当下以拆违和严控特大城市人口为手段的排挤低技能人口阶段,流动人口时刻在体验着被排斥的心痛。第二,为了寻求土地利益的最大化,城市居民在资本与权力的强逻辑下被迫动迁郊区,从此远离优质的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社会资源。一方面为城市建设作贡献,另一方面却遭到各种各样的持续的排斥,这种反差产生的情绪会逐渐累积直至对政府、对社会失去信任,演化为逆反情绪。社会排斥的维度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基本公共服务、机动性、文化心理、社会关系、政治生活等方面。[18]所以,社会排斥是多领域的,人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是无法被城市接纳,更无法参与、融入其中。第三,在特大城市中汇集了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多数社会阶层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社会排斥,包括农民工及其子女、动迁居民、大学毕业生、退休老人甚至是中产阶级。国家的社会管理体系对新经济运行造就的新社会群体(比如上海的“新白领”群体)没有为其进入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留下制度性空间。只不过不同群体遭受的排斥力量有多有少、程度有重有轻,其中,农民工以及动迁居民是受社会排斥比较严重的两个群体。第四,社会排斥力量是多元的、多层次的,既包括宏观制度层面,也包括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层面。尤其是宏观制度层面,它从根本上决定了城市的排斥和接纳程度,是其他排斥面向的根源。总之,特大城市社会排斥力量是一个纵横交织体系,往往只有那些体系设计者、运营者以及与城市发展强逻辑的相关人员才能游离于这个体系之外,而其他人员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排斥和剥夺。这套纵横交织的社会排斥体系是社会心态风险发生的结构性根源,这个结构性根源会不断产生排斥机制,作用于城市个体身上,引发心态的恶化,并进一步通过社会心态形成机制转为社会心态风险。
排斥感是个体感受,从个体的排斥感演化为群体甚至是社会的不满情绪,是一个集体意识形成与认同强化的过程。个体的排斥感会通过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归类形成一种集体内共享而集体间区隔甚至是对立的排斥感,久而久之形成一种充满逆反情绪的“集体表象”,即一种为个体认同提供心理建构基础的模板。[11]生活在城市中的个体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无论是流动人口还是本地居民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通过圈子内互动他们都会找到自己的群体归属,并产生认同。在类群体中,个体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被排斥经历,排斥感会相互共享、传播、感染、强化,形成一种潜伏在群体中的不满情绪。这种群体情绪会降低个体的责任感和判断力,诱发不理智的行为。如前所述,在特大城市开发和发展中,社会排斥普遍存于各社会阶层中,焦虑感、排斥感与剥夺感将成为城市社会的主要社会心态,使特大城市中形成一种“风险文化”,即逆反式社会心态成为城市社会的心理事实,而这必将诱发城市中的越轨行为,消解城市韧性,影响城市运转的走向。
阶层之间的情感区隔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又一来源。由于特大城市阶层众多且分化明显,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和持有的心态观念也就不同。“一定的社会心态总是一定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和社会群体利益的观念反映,”[19](P19)利益诉求的不同决定了阶层间逆反情感的本质是不同的,阶层之间存有情感区隔。例如,新生代农民工逆反情感的本质是希望“扎根”,获得与本地市民同等的权利,而动迁居民的利益诉求是获得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补偿,农民工的扎根会挤占城市资源,对动迁居民造成心理压力,产生土客冲突。另外,不同阶层群体代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文化观念和社会心态,也就有不同的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传统、现代与后现代心态观念的交汇与碰撞。文化观念上的冲突很容易引发两个群体之间的冲突。总之,阶层隶属与不同时代的心态观念,会形塑出不同而又单一的个体身份,许多当代的政治和社会争端都与有着不同身份认同的不同群体所提出的相互对立的要求有关,身份暴力成为社会冲突重要形式。[20](P2)
相比中小城市,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发生频率更高、后果更严重,除上述结构性原因外,特大城市本身的空间属性也起到了一种辅助和催化作用。第一,特大城市是人类文明高度浓缩的结晶,但也正因为“高度浓缩”,使高密度、高流动的人口在高度压缩的空间中,遇到高度紧张的资源时,城市居民会对资源有强烈的侵占欲,这使得城市政府很难兼顾所有群体的利益,只能通过采取渐进式手段进行补偿、吸纳,这为群体间的情感冲突提供了空间。第二,特大城市人口聚居且分化,在日常生活互动中会有相互比较和摩擦,这增加了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不确定性。例如,城市中鄙视链的形成、公共资源的争夺,等等。高密度人口,为不满情绪迅速传播提供了便利,它的迅速传播会激起整个城市的逆反情感。第三,特大城市已是一个网络城市,新媒体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强力催化剂。新媒体能够让城市个体内心的情绪在网络平台上即时共享,而且网络情绪比现实情绪更加激化,往往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绪反应,因此,更容易引起共鸣和失控。另外,网民的论战状况是公开的,无需通过口口相传就能迅速侵占人们的意识,结合特大城市高密度的聚居状况,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满情绪能够迅速传播和转化为现实冲突。再者,网络平台上情绪激战的记录不会消失,这会造成情绪的循环强化,即每查看一次,情绪反应就会强化一次。新媒体让脆弱的特大城市社会心态时刻有“爆炸”的可能。
在特大城市中,现实的社会排斥与其特殊的空间属性是相互作用、相互强化的,它们的互动、结合成为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发生机制。也就是说,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问题症结在于社会排斥的结构性根源与特大城市空间属性的催化。因此,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治理就需要从这两方面出发给出药方。
常态化的社会心态风险使特大城市形成一种风险文化,其治理要比制度性风险更加困难,它的发生预示着人们心态观念的嬗变,代表群众对支撑社会发展的制度系统失去信心。“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中”,其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21]因此,治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是一项挽救“人心”的工程,需要从发展理念的调整、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情感治理三方面入手,标本兼治,方能扭转心态异化的趋势。
从排斥性发展理念转向包容性发展理念是治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在特大城市甚至是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排斥性是一以贯之的主基调”,它也成为非正义生产的根源。[22]理论发生、发展的背景是理论对现实的回应。[14]特大城市排斥性发展理念是面对城市初期建设资金匮乏、经济缺乏活力等发展困境做出的反应。然而,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大城市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城市建设资金匮乏和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而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的问题。当下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从经济建设转为社会建设、心态建设,人的发展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与此对应,城市发展理念也应从排斥性发展理念转为包容性发展理念,“种种被排斥、被弱化的问题亟待在包容性的视角下求解”[23],否则会进一步造成问题的深化,发展将举步维艰。与排斥性发展理念相对,包容性发展理念强调人的核心地位,“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合理的共享发展的权利、机会特别是成果的一种发展”[24],其最终指向是人的平等发展和完善。包容性发展理念体现在对发展主体的包容、对发展维度的包容以及对发展权利、发展机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包容性的城市发展理念首先强调对发展主体的包容,城市发展人人有责,是每个城市人的权利,而不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独断专行。这主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特大城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城市居民都是参与者,都作出了贡献甚至是牺牲,都是城市的主人,有权参与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另一方面特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有机系统,客观上需要各类技术人才、社会服务者。发展维度的包容性是指城市发展不单指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只是手段,良好的社会基础和城市心态是城市运行的基础,而人的发展才是其终极目的。一味追求经济发展,排斥社会建设和心理建设,偏离了城市化的本质。共享性是包容性发展理念的主要特征,凸显了它的普惠性。共享是指所有城市建设者共享城市权利、平等享有城市发展机会、公平分配城市发展成果。城市权利主要包括在城市中生活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两项权利不仅不可剥夺,而且人们要有丰富和完善这两项权利的渠道。平等享有城市发展机会是指发展过程中享用城市发展条件的平等性,强调的是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在利益格局稳固的特大城市,它是真正实现和保证发展成果共享的基础。[25]城市发展成果能否公平的惠及于民,对居民的社会心态和城市认同度有重要影响。城市发展成果公平共享是对城市建设者工作的尊重和肯定,能够增强社会成员的共同体感和城市归属感。另外,利益共享不应忽视群体之间发展需求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方面是由发展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公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因差异性本身的客观性,即群体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无法消除的。包容性发展理念的差异性和包容性的实现最终需要由一套与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为支撑。
包容性的制度安排是治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核心举措。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发生根源是制度排斥,正是在遭受持续的制度排斥后,城市成员的心态开始发生嬗变,形成逆反心态。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治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需要转变制度安排的理路,在包容性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建构包容性的社会制度才能从结构性根源上消除排斥机制,治愈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特大城市是一个多元、分化且个体化程度较强的空间场域,不同群体有不同利益。包容性的制度安排强调制度设计要面向多元群体,容纳差异性,考虑多元群体不同的利益和需求。而较高的个体化程度更加深了对差异性的要求。以往的社会政策关注的重点往往是大多数人的权益,但随着个体化社会的来临,必须增强社会政策的包容性,以关注更多的个体或少数群体,[26]尤其是要重视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诉求,他们是受城市开发进程制度排斥比较严重的群体,风险文化容易在这些边缘群体中滋生。对于边缘群体,一方面要有公平、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让不同社会群体的诉求能够有效进入制度内容;另一方面,要对边缘群体赋权,使其能够平等的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制度建构上,要遵循平等参与的原则。社会制度面向的是广大群众,回应的是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单纯靠权力精英的制度建构,容易偏离实际,也缺乏监督,很容易被特定利益绑架。这就决定了群众参与制度建构的必然性。多元群体的参与不仅能提高制度的有效性,而且能够促成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协商、理解与合作,有利于在差异中营造城市共同体。包容性社会政策的建构最终落脚点就在于平等主体的合作行为,在合作中超越政策网络的封闭性,在合作行为中体现承认差异和平等的二元正义观。[23]
情感治理是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治理的润滑剂,它能从外围逐渐渗透到城市内部,引导城市情绪和扭转负向情感,使脆化的城市逐渐恢复韧性,为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相较制度性风险,社会心态风险的治理要更加困难,需要的时间也更久,因为它是一个情感修复的过程,不仅需要制度性根源的调整,还需要在情感上“送温暖”,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情感至上的国家,情感治理显得格外重要。[27]而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就是不同社会群体不断受到社会排斥,情感受伤引发的一种逆反情感。情感治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自上而下的情感接纳与下沉;二是对城市群体的心态培育。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情感治理,首先要在情感上对多元社会群体平等接纳。城市中的每一个体都是城市的主人,都在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他们虽有阶层上的区分,但是在情感上应该给予平等对待。情感上的接纳能够让群体有更强的被尊重感,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和依赖感。这是制度层面难以实现的。情感接纳要通过情感下沉来实现。也就是说,要让在城市中生活的群体感受到被重视。情感下沉要让特大城市空间场域情感化,形成良好的城市意象,让生活在城市中的居民有一种家的感觉,主要可以通过提升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城市基础设施人性化、城市开发的情感融入等来实现。城市意象是对特定空间的记忆与情感,没有这样的记忆与情感,很难形成稳定的认同。[28]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情感治理还需要面向城市社区进行社会心理建设,培育群众理性的社会心态。社区是城市进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会心理建设也需要以社区为切入口开展工作。在社区应设置心理咨询处,为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社会支持。另外,社区社会工作要不断完善和制度化,针对社区不同年龄群体开展积极的心态培育活动,逐渐提升居民情感的包容性、心理的理性程度和风险责任意识,使他们有面对特大城市压缩性社会心态以及各种情绪煽动的心理基础。通过对上下情感的修复、重塑使城市居民切实感受到被接纳、被尊重,并逐渐产生城市认同感和养成理性、积极的社会心态。
包容性的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决定了特大城市多元群体共享发展的方向,是社会心态风险治理的理念基础;包容性的制度安排则从深层次的发生机理上切断了社会心态风险继续恶化的可能,而且是让城市居民重获信任感、归属感的核心举措;在中国这样一个情感至上的国家,情感治理是修复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润滑剂。三者构成一个治理体系,相互作用,在治理特大城市社会心态风险的同时,有利于城市在社会转型期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①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为超大城市。为分析的方便,我们将两者统称为特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