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水务局,云南 勐海 666200;2.云南云水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221)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东接景洪市,北连普洱市,西北靠澜沧县,西部和南部与缅甸接壤,总面积5511km2,其中山区面积5150km2,占全县总面积的93.45%,坝区面积仅占6.55%。勐海区位优越,是面向东南亚的重要门户之一,从打洛口岸出境跨缅甸可达泰国,是中国从陆路达泰国的最近通道。全县辖6镇5乡1个农场,包括勐海镇、勐遮镇、勐混镇、打洛镇、勐阿镇、勐满镇、勐往乡、勐宋乡、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格朗和哈尼族乡、布朗山布朗族乡和黎明农场。勐海县现有85个行政村,953个村民小组;5个社区,26个居民小组;6个生产队,68个居民小组。勐海县辖区内共有大小河流140条,其中,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43条,50km2以下97条;3座中型水库及20条主要配套渠道,15座小(1)型、72座小(2)型、6座坝塘。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河长制工作自2016年11月底开展以来,在勐海县委、县政府、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有力指挥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稳步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自中央、省、州下达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文件以来,勐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12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召开了勐海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明确以县水务局和县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各部门配合,按照省州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州河长制工作。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任总河长,就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总河长亲自批示文件,部署工作,带领下级河长开展认河巡河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河长制工作批示达30余次。各乡镇农场组织行政村(社区、生产队)、村(居)民小组干部召开工作会议共12次,传达了中央、省、州、县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乡镇农场召开河长制相关会议达48次,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a.县级、乡镇农场级方案全部到位。县级实施方案和12个乡镇农场工作方案按时印发出台,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目标任务、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及2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了县、乡镇2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包括督察范围)及河流联系单位。
b.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为强化组织保障和河长制体系,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河长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县委、县政府26个相关部门纳入其中。ⓐ在州级对勐海县部分江河库渠设置州级河长的基础上,实行县、乡镇农场、行政村(社区、生产队)、村(居)民小组4级河长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区域河长制工作,建立以县人大、县政协督导体系。明确县级河长13名,乡镇农场级河长102名,行政村(社区、生产队)和村(居)民小组河段长共716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11月批准设置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核定专职副主任1名,另增加5名工作人员编制。事业编制5名(新增3名,由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2名),安排县水务局下属县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和县水勘队调配3名工作人员至县河长制办公室;12个乡镇农场和26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38名分管领导和50名工作人员;ⓒ落实经费218.26万元,主要用于江河库渠名录、信息化前期工作、规划方案、河道清理、公示牌及宣传材料制作,目前已支付118.26万元。2018年预算资金861万元,主要用于水源林保护确权划界、岸线划定、信息平台、监测体系建设、水利专管员兼监管人员费用等经费,资金已申报县财政预算,1月8日经勐海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报县委审议;ⓓ公示牌基本竖立,县级内主要河库4级河长公示牌于2017年年底前安装完成,对河长工作职责、管护目标、河流概况、河段位置、河段里程、举报电话等面向社会予以公示;ⓔ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团干部培训、工作群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级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次,共计260余人次。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县、乡镇农场10项配套制度印发出台,制定县级河长制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10项相关制度,召开了县级联席会议1次、总督察会议1次,乡镇农场召开了4次督察会;执行巡查办法,通过河长巡河和乡镇农场、村组级有效结合,巡河工作得到有效推进,2017年县级巡河51次,乡镇农场巡河267次,村级河长巡河398次;建立了县、乡镇农场、河流联系单位信息报送体系,撰写信息旬报18期,工作简报13期;按照县建设验收制度(试行),成立了由勐海县委、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县级验收工作小组,对12个乡镇农场进行验收,其中9个乡镇1个农场为优秀,2个乡为良好。编制完成《勐海县采砂管理规划报告》,经勐海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经修改完善后,已于2018年上半年公布实施。
d.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根据上级对勐海县督导检查的要求,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勐海县关于珠江委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标对表查缺补漏,限时整改,落实整改;ⓑ加强社会的参与和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干部共68名为社会监督员、开展青年团员争当“河小青”等方式,提高社会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道清淤和两岸垃圾清理。河长制自开展以来,结合争当“河小青”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团干和团员的作用,使人们逐渐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参与河道管护,自行组织对本辖区主要河流、渠道进行垃圾清理行动;ⓒ加强宣传发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报刊、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河长制工作和各级河长信息,利用多种手段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截止12月底共播出“河长制”新闻13期;按上级规范要求,制作富有勐海县特色河长公示牌,安装在景区,通过导游的讲解宣传河长制工作;采取“扶贫会议+河长制”的工作模式,面向村小组群众宣传河长制,同步使用微信平台发布河长制信息31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团干部为首批社会监督员,监督员同为“河长制宣传员”,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
a.“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和“一渠一策”编制情况。按照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工作和勐海县总河长的要求,勐海县级河长在2017年8月集中开展了两次“一河一策”的调研,目前已完成5条河流(流沙河、勐往河、曼点河、南朗河、南背弄河)、3座水库(那达勐水库、勐邦水库、曼满水库)和1条渠道(那达勐水库配套渠道)治理项目规划的编制任务,余下江河库渠治理项目规划的编制任务将于2018年年底之前完成。
b.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对灌区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目前所需资料已收集完成,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工作正在进行,下步将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完善系统、数据收集、整理、录入及使用培训等工作。
c.监测体系建设情况。根据上级编制依据,开展收集县级各相关部门监测现状(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集中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基本情况资料,目前正在编制《勐海县河长制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勐海县河长制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按行动计划要求于2018年初步建成县河长制监测体系,初步满足河长制江河库健康评估及考核数据要求。
a.通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实施县、乡、村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清理县、乡、村垃圾。大力实施环保工程建设力度和生态建设项目,完善村规民约。实施县城区道路及污水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提升县、乡镇农场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积极推行与保洁公司相结合的有偿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导村组制订河长制和环保村规民约,将水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范围。
b.开展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和河道清理工作,实施打洛界河、流沙河防洪治理工程20余km,开展河道清理,共计投入资金60余万元,清理河长20余km。
c.开展联合重点整治侵占河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162宗违法用地行为(其中非法采砂70宗),下发责令通知书163份,立案50宗,断电断路66宗,竖立公告26块,通过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
d.加强渔政执法,出动人员160人次,在县内辖区突出重点,巡查大小河流近900km,收缴电捕器42台,自制船只2艘,有效制止了非法电鱼行为。
e.强化对排污口的管理,对所有河流排污口进行排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数据及时跟踪。
f.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河流周边森林的保护,把全县的主要河流作为重点生态区位,加强林业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a.管理部门多头治水,责任边界不清。河道管理部门多,岸上岸下涉及水利、环保、经信、住建、海事、航道等多部门,特别是勐海县涉及多条国际界河,有的部门根据管辖区域对流域分段包保,各自管理。以河道采砂管理为例,单一采砂行为涉及水法、河道管理、矿产资源、航道管理、施工通航管理等多个方面,采砂地段往往处在流域交汇平坦地段,具体管理过程中,存在部门责任边界交织、联动不力和相互推诿现象。
b.勐海县目前还是以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生产靠天吃饭、生活勉强自给,劳动生产率低下,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大。并且边疆地区还是自然灾害频发之地,有无灾不成年之说。河道治理任务重,资金投入压力大。流域生态治理是系统工程,不仅要开展码头整治、河道清淤、封堵排污口等治标措施,更需同步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推进污染企业、产业、行业转型,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等治本措施。各项措施的落实都需要大量项目资金支撑,单靠勐海县级财政财力难以达到全面治理的效果。
c.勐海县边境线上很多行政村下属的村民小组和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很差,大部分的公路路面还未硬化,下雨天无法行走。基础设施差严重制约人流、物流、信息流与外界进行交流互换,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往往向基础设施好的大都市单向流动。河长制实施中问题销号时限短,整治质量难保障。河长制实行治理任务清单管理,限时销号形式。部分“清单”销号时间限定在十几天甚至数天,基层为按时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一阵风式整治,以牺牲质量换取按期销号目的。问题不排查出来要问责,但排查的越多,整改的任务越重,被通报问责的风险也越高,影响工作积极性。
d.群众参与度不高,勐海县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长期封闭、文化教育水平落后,少数民族中固有的传统观念、遗风陋习难以与现代市场经济接轨。群众生产与生活中的独立性、主动性较差,有较重的依赖思想和听天由命的观念;难以打破传统和习惯,难以接受新事物、新现象;追求新经历、新体验的精神较差,安于现状,乐于守成等。在各级政府部门治河行动“轰轰烈烈”的同时,部分与河道关系更为紧密的群众依然是“旁观者”的角色,利害关系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存在政府部门“一头热”现象。
对勐海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提出5点建议:
a.进一步理顺河长制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认识,打破部门壁垒,构建统一治理体系,明确、细化各地各部门职责。以小流域为单位,自上而下构建流域总河长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流域上下游河长分段负责、各责任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同时构建工作联席机制、综合管理执法机制,以妥善处理职能交织、责任不清弊端,统筹流域内河长制,落实各项工作。
b.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建议国家、省、市加大产业转型、生态攻坚转移支付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整体打捆至县(市区),由县(市区)根据轻重缓急和辖区流域治理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领域,实施全流域生态治理,提高治理实效。
c.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加强排查力度的同时,建议对排查出的“负面清单”进行梳理,结合各地实际,给基层更多整改工作权限,由基层根据轻重缓急,分类分年设置重点整改流域及流域整改重点,不搞“一刀切”,推行渐进式销号管理,实现“负面清单”从突击整改向长效管控转变,从注重整改数量向提高整改质量转变。
d.加强基础性环保设施建设。在强化整治及问题销号的同时,注重开展对农村生活、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技术的投入和研究,尤其是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集镇、自然村落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础设施配置、建设,适时推广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统筹推进,突出标本兼治。
e.整合汇集多元治理力量。在加强宣传动员的同时,以县、乡为单位,探索村级网格化综合管理机制,整合河道巡查员、护林员、护路员、治安管理员等工作职责,聘请村民担任村级综合管理网格员,兼顾河、林、路等管理职责,统一管理主体,统一工作标准,统一考核机制,统一财政资金,真正发挥群众在河道治理、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升管护成效。
a.结合勐海县热带雨林地区河流的水文特征:“河流水绝大部分来源于雨水补给,河流水量大,季节变化不明显,河流含沙量较小,河流无结冰期,无凌汛”的特点,科学编制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b.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把握好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方式和力度,以保障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为目标,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确保水环境安全。
c.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努力推动与邻国签订双边及多边界河沿岸生态保护协定,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双边环境合作,促进与周边国家在界河使用与维护治理领域的互利合作。在界河管理河长制的实施上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强化边境地区管理工作。加强与邻国涉及跨界河流的工程设施、水体保护等涉外问题的沟通协调,办理外事手续,共同搞好界河治理维护工作,并及时上报国务院相关情况。为防止界河改道、冲刷,加强界河沿岸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护,利用有限的界务维护专项经费实施维护工程。
d.正确处理流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关系,不断深化“生态立省”内涵。重视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坚持“治山治水相结合,开发与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加大水土保持力度。
e.坚持生态效益补偿。从森林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者(营业性供水、水力发电、生态旅游等)和损害者(薪柴烤烟、矿产开发等)中,按一定的比例缴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一步拓宽补偿资金的筹集渠道,加大补偿力度。积极推进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f.积极反映,力争加大河长制工程项目实施资金投入力度,在河长制实施以来大部分治理投资来源于国家投资,虽然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多方争取和筹集,但大多只能满足于对中央列入规划项目省级地方配套资金的保障。在县级层面要积极向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和地方财政的困难,争取上级加大对勐海的支持力度。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云南省主动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不断深入、不断推进,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贯彻落实,我们坚信,到2020年,地处祖国边陲的勐海县河湖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勐海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