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民族走廊民俗体育的种类分布及开发

2018-03-26 08:37陈斯敏钟艳华
文化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南岭走廊民俗

陈斯敏 钟艳华

(中山大学,广东 广州 510275)

20世纪80年代初,费孝通先生对我国三大民族走廊的人类学、民族学意义有较深入的研究。“南岭民族走廊”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与“西北走廊”“藏彝走廊”并称的中国三大民族走廊之一。[1]费先生对“南岭走廊”地理范围未明确定义,他关注的并不是“南岭山区”的地理学意义,而是“南岭走廊”的民族学、人类学意义。相对于西北走廊、藏彝走廊的研究,南岭民族走廊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民族学、人类学的考察,专门研究该地民俗体育的文献较少。

岳君、龙籍丰等(2017)认为,南岭民族走廊在我国民族走廊研究中具有典型性,聚居着瑶族、苗族、侗族、壮族、畲族等十多个少数民族,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富矿区”,是南岭民族走廊研究的宝贵资源来源地。[2]南岭民族走廊是我国民俗体育,特别是原生态体育运动的重要保有地之一,研究和开发南岭民族走廊地带民俗体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南岭民族走廊的民俗体育

(一)南岭民族走廊的空间分布

从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研究者对南岭地区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基本对南岭地区的地理空间划分梳理清楚。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提出,南岭的地理位置大致在北纬N23°50′(英德)—26°55′(祁阳),东京E109°36′(龙胜)—115°35′(龙川)之间,共分粤北、桂东北、湖南和赣南四大区域,共有76个县市区,根据1987年的相关人口统计数据,该南岭地区有16.60万平方公里,2 847.64万人。[3]

近年来,各高校等研究单位的专家学者较重视南岭民族走廊的学术研讨。2013年10月下旬,在四川成都召开了以“南岭民族走廊的学术概念、未来走向”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研究者围绕南岭民族走廊的地理范围、研究现状、民族政策、族群历史等方面展开讨论,会议决定定期召开类似学术研讨会,共同丰富和完善南岭民族走廊的研究。贺州学院李晓明教授在会上提出,广义上的“南岭民族走廊”西起三省交界(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湖南省三省交界和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交界,东部到达广东省、江西省、福建三省交界,上述四个三省交界连成一线即“南岭民族走廊”地理位置。[4]

(二)民俗体育的内涵

《体育科学大词典》里面将民俗体育定义为“在民间民俗文化以及民间生活方式中流传的体育形式,是顺应和满足人们多种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文化形式。”[5]

民俗体育、传统体育、民族体育几个概念之间具有交叉的内涵,我国的研究者对此也进行了研究。涂传飞、陈志丹等(2007)认为,传统体育从内涵上可分为民俗体育和民族体育,民俗体育和民族体育的关系是并列的,内容上有交差的成分但并不完全等同;民俗体育是由一定数量的民俗所共同创造,在这群体中传承和发展,并在日常生活、风俗习惯、体育活动等所体现,具有集体性、传统性、模式性等特征,也是一种体育文化;民族体育即民族传统体育,体现了一个民族共同的体育文化心理,这种文化心理在社会变迁中得到传承和发展,包括中华民族体育、少数民族体育。[6]

王铁新和常乃君(2009)对涂传飞、陈志丹关于民俗体育的定义作了进一步分析,认为民俗体育具有区域性和民俗性的重要特点,民俗体育区别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民俗体育属于非官方性质,是当地民众的原生态文化,可能与主流文化相一致或不一致,更多通过口头的、风俗行为等非正式形式来传承,民俗体育包括传统体育、民族体育、土著体育等。[7]民俗体育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有紧密联系,民俗体育的范畴比民族体育广。

(三)种类与分布

王俊奇(2007)认为:“民俗体育研究包括经济的民俗体育、社会的民俗体育、信仰的民俗体育、游艺的民俗体育、竞技的民俗体育。”[8]张国栋、刘坚等(2008)认为,民俗体育活动分为如下四类:(1)与岁时节日有关的民俗体育活动;(2)宗教信仰中的仪式性民俗体育活动;(3)与交往礼仪有关的民俗体育活动;(4)各种庆典、庙会中举行的民俗体育活动。[9]

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分了10个类别,分别是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曲、曲艺、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杂技与竞技、传统医药。陈能幸和陈炜(2009)根据这个分类标准对南岭民族走廊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归类,分析其表现的特征有“民族性、地域性、独特性、整体性、传承性、延续性、活态性、创新性、脆弱性、濒危性”。[10]

覃德清和杨丽萍(2009)在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分布在南岭及其周边地区的非物质文化有45项,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8种类型。[11]陈炜和王德彬(2015)分析了南岭民族走廊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认为南岭民族走廊传统体育项目可以分为三个类别:竞技类、表演类、民间游戏类。根据统计,南岭地区各地级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区域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分布呈现出东部、东南部项目数量较少,越往西、西北,数目越多;民族自治区域项目数量多于非民族自治区域。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可能与当地少数民族数量、对民俗项目的重视程度有关。[12]

综上所述,南岭走廊民俗体育的种类与分布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南岭走廊民俗体育的种类一览表

表2 南岭走廊民俗体育的分布情况一览表 (单位:个)

二、民俗体育与发展文化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民俗体育发展文化和发展理念有关,也就是我们保护和开发民俗体育的理念和方法。要用发展的理念和观点,研究和开发南岭走廊民俗体育。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凝聚于民俗体育中,通过发掘和开发民俗体育的根基文化与内涵,让走廊地带的年青一代深刻理解并认同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从而唤起其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增强民族团结。

吴忠军和邓鸥(2014)选取了南岭民族走廊地区中的34个贫困县(市)为研究对象,表现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特征,主要原因有: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少数民族多、革命老区多等。[13]赵苏喆、李金梅等(2015)对岭南瑶族传统体育文化变迁及其影响开展了研究,认为传统体育项目的数量在减少,竞技项目硬件设施更加先进,岭南瑶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迁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处于主动变迁的状况,也出现个别项目有逐渐弱化的趋势,所以要坚持以保护为基础,与教育、旅游等相结合,重视社会培训的力量。[14]彭晓丹(2016)分析了清远市连南瑶族盘王节等民俗体育的歌舞文化、祭祀舞蹈、服饰文化等,提出促进连南瑶族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议:开发旅游项目、开发瑶族村寨旅游文化、畅顺交通等。[15]

三、南岭民族走廊民俗体育的开发

(一)培养学生的民俗体育意识和文化素养

可以考虑把民俗体育列入大学通识教育课程中,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民俗体育意识和文化素养。每年的寒暑假,以及大学生的夏令营、课外实训,可选择到民族走廊地带等民俗体育项目丰富的地区,接受民俗体育文化的熏陶。同时,可以和当地文化村寨建立合作实训基地,其有利于长期的深入交流和学习。通过这种“走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既有利于全国高校学生走进各民族走廊村寨接受民俗体育文化的熏陶,也有利于民俗体育文化走出村寨而传播到全国高校,这也是一个双赢的格局。近年来,许多高校的研究者带领研究生赴民族走廊包括南岭民族走廊地区,进行田野调查,这也是作为社会调查研究等重要课程之一的实训课程,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推动了民俗体育的学术研究。

(二)因地制宜开发旅游项目

民俗体育要开发和发展,人力和财力的支持不可或缺。为此,响应国家号召、顺应发展形势,因地制宜依靠当地政府的思维方式显得十分重要。创收需要可持续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保护,从旅游资源开发的角度来说,这两者在方向上是一致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有利于人们的经济创收,而经济的创收有利于促进非物质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的延续有利于创收的可持续性,可谓一举两得。

以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为例,其地处南岭民族走廊地区,位于粤、湘、桂三省(区)结合部,地形复杂,县内以山著称,流传着“九山半水半分田”一说,以壮族、瑶族人口为主(据统计,2014年全县年末的少数民族人口超过7万人,约占常住人口的79%)。该县拥有众多流传久远的民俗体育活动,如瑶族长鼓舞、壮族抢花炮等,且时至今日依然定期、不定期地举行。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民俗体育活动中融入了千百年来少数民族的观念、生活方式及民族精神,是我国少数民族多元文化集大成的组成部分。

由于其独特的地理自然环境,连山县适合发展旅游产业。事实上,连山县政府在为民俗体育项目方面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已有多项民俗体育运动申遗成功,更多的措施在同步进行。近年来,政府在旅游方面的投入也日益加大,如金子山游区、黑山梯田等景点都已经渐有名气,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景点吸引了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的游客游览,更吸引了大批研究者进行田野调查。从2014年财政报告上来看,连山县第三产业的增长率超过了第一和第二产业。民间还有许多自发组织的活动,如年晚歌、闹年锣、赛铜锣等,这些民俗体育活动拥有丰富的具有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资源,其将是未来开发中的重点方向。

(三)开发具有竞争力的竞技项目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设有表演项目和竞赛项目两大类,运动会的竞赛项目从1953年在天津市举行的第1届设5个大项,到2015年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举行的第10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增加至17个竞赛项目(独竹漂、珍珠球、押加、木球、秋千、花炮、龙舟、射弩、陀螺、板鞋竞速、高脚竞速、马术、少数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民族健身操、毽球、蹴球),178个表演项目的角逐。在上述17个竞赛项目中,武术、龙舟、摔跤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独竹漂列入贵州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而其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项目多数是表演项目。[16]

其中,各地区擅长的比赛项目呈现区域性,如广东乳源县瑶族的赛龙舟、广西侗族的抢花炮等被列入我国少数民俗体育运动会的竞技项目之一,在全国已普及。各地区民俗体育项目的种类和内容不尽相同,针对该地区所开发的竞技项目也有所侧重。竞技项目的比赛是一种高水平的竞技,集合了全国各地优秀的专业选手和人才。开发具有竞争力的竞技项目,对于民俗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这需要共同的努力。结合地方性知识开发具有各地区特色又能辐射全国的竞技项目,突出重点的竞技项目,并在每四年举行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全世界举行的国际运动会中展现,有利于我国文化竞争力的提升和民族的繁荣发展。

[1]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382.

[2]岳君,龙籍丰,叶羽翌,等.南岭走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教育传承体系的构建与实践研究[J].体育世界,2017,(6):52-53.

[3]吴忠军,邓鸥.南岭民族走廊贫困现状与扶贫开发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4,(6):136-146.

[4]梁宏章,何莲翠,李丹.概念与走向——2013年“南岭民族走廊”学术研讨会综述[J].民族论坛,2013,(12):43-46.

[5]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编.体育科学词典[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6]涂传飞,陈志丹,严伟.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的概念及其关系辨析[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8):24-31.

[7]王铁新,常乃君.我国民俗体育研究综述[J].体育文化导刊,2009,(10):133-139.

[8]王俊奇.关关于民俗体育的概念与研究存在的问题——兼论建立民俗体育学科的必要性[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7,(2):16-20.

[9]张国栋,刘坚,李运,等.我国民俗体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8,(1):4-7.

[10]陈能幸,陈炜.南岭走廊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及特征[J].柳州师专学报,2009,(6):23-27.

[11]覃德清,杨丽萍.南岭民族走廊文化积淀与审美人类学研究的拓展[J].文化遗产,2009,(3):111-117.

[12]陈炜,王德彬.南岭走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调查研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72-76.

[13]吴忠军,邓鸥.南岭民族走廊贫困现状与扶贫开发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4,(6):136-146.

[14]赵苏喆,李金梅,余卫平.岭南瑶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变迁及其影响[J].体育学刊,2015,(2):115-119.

[15]彭晓丹.连南瑶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探析[J].城市旅游研究,2016,(6):92-93.

[16]陈家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研究——以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为例[J].浙江体育科学 ,2016,(4):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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