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天津市进城落户农民住房保障试点方案》,采取“先试点,后推开”方式,实施本市进城落户农民申请住房保障工作,逐步将进城落户的农民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该方案,这次试点范围包括天津市及外省市在河西区、北辰区、蓟州区城镇范围内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
天津市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在这些试点区域,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能申请住房保障“三种住房、三种补贴”,与天津市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按照试点方案的办理程序,进城落户农民可按照相关申请规定,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向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此外,天津市各区房管局对申请住房保障的进城落户农民,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实施单独建立档案,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蓟州区政府将加大本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供应,参照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管理规定,制定本区的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后期管理等规定,优先安排本区的住房保障对象。
日前,江西省住建厅对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停止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各地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全面取消对物业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在新的物业管理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不得再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资质等级作为限定性条件,以及物业管理项目招标评分依据。
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备案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和应急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加强物业行业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快推进物业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对抽查中发现的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
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督促指导属地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业主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妥善处置业主反映的问题。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商解决解决物业服务行业重大问题。
(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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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