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控制中的应用及对策研究

2018-03-24 07:58阮志
财税月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法务会计财务舞弊

阮志

摘 要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仅通过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已难以抑制舞弊现象,而法务会计是很不错的一个发展方向。

关键词 法务会计;财务舞弊;诉讼支持

一、引言

法务会计就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知识、审计知识、调查方式的一种技能,其基本目的即是对经济纠纷事例中的资产收益项目达到辨认、判定,并且使用有关的方法要领获得证据,向专家证人提供意见,以此为各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判断提供合理的依据。不论在什么范畴,保护两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就是其目标,这也是探索法务会计的立足点和根本点。

二、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中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自由交易程度的不断扩大和证券交易市场的不断成长,我国不正当交易现象的发生愈来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进行查账时,由于其自身缺陷和一些其他的干扰原因,很难发现不正当交易的存在。单靠外部审计已经不足以保证证券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

(一)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的披露

对于法务会计工作者而言,如何把这些舞弊现象揭示出来,并且为社会民众所了解,是他们的一个难题。所以,只有当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都有了一定储备之后,他们所披露出来的财务舞弊现象才能行之有效。

涉及到实践中,法务会计主要还是检举经济交易中的造假与欺骗事项,让存在造假现象的人为自身所做的行为负责。

(二)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的诉讼支持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只要上市公司被披露出有财务舞弊的事情,就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法务会计在此的目的便是为法庭作证,其在法庭中一般充当的角色为专家证人或咨询人员,从而在法庭诉讼的各个时期提供帮助。

在开始受理案件之后:法务工作者为了确定受理的案件能否继续进行,将帮助客户及早评估。若是在评估后,本案能够转入诉讼程序,法务工作者将对在最终的诉讼裁决中能够获得或者需要赔付的数额进行更进一步的剖析。

在诉讼程序中:法务工作者的工作主要是对对方当事人的语言讲解以及剖解进行辩驳,指出其存在的弊端、方法的错误选择和方法的使用不当之处,从而为辩护律师提供了有用的信息,使得案件朝着有利的方向进行下去。

在法庭诉讼期间:法务会计工作者可以胜任专家证人的角色,有助于更好的保障客户赢得诉讼的胜利。

三、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不深度

当前我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研究还是处于表面层次,尽管有一些人提出了相关理论,但是提出的内容都不能切实的联系我国的经济实际情况。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深度不够反映在法务会计的实践活动中,在西方国度,法务会计的实践领域主要体现司法会计;纳税、基金会计等,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实施领域主要集中于司法会计,而在其他领域涉及甚少。

(二)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缺乏

由于法务人员需要从事诉讼支持、调查取证或者出庭担任专家证人等事务,所以对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要求程度高。法务人员除了要有优秀的职业德行外,还需要具备会计知识、法学知识和专业的判断能力和舞弊甄别能力。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务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体制,同时,虽然我国当前顺应时代发展,推出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但市场认可度不高。因此,从业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四、强化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控制中应用的对策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很匮乏,专家学者对于此理论的研究只是处于表面,因此可以成立理论研究组织。例如可以由财政厅带头组织,其成员由行业内的权威专家组成,通过他们在各自行业中所获得的经验相互交流,对法务会计这一行业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把更好的理论展现给法务会计行业。

(二)大力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1.大力发展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对于扩大学校对法务会计工作者的培育和教育方面,我国目前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这一点应更多的借鉴海外高校的教训,海外已经有很多高校开设法务会计这一学科。我国应逐步将重点放在法务会计上,并且要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法务人才,改善各个阶段的研究体系。

2.大力發展法务会计在职教育

目前我国有很多职员已经在法务会计这一行业工作,所以要尽可能的完善对这些人员的持续教育制度,并完善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是具有会计师资格的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其自身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推进法务会计制度建设

首先,可以加快推广我国的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其次,确立法务会计鉴定制度,以便更好的填补现有司法审查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最后,由政府部门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牵头,着手进行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

(四)逐步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法务会计的运用很少,大部分企业都尚未设置法务会计职业职务,所以也就基本上在所接触的经济业务中,几乎就是按照一般的会计事宜进行处理,对于是否需要法务会计的涉及无从知晓。因此,我国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明确规定资产达到多少额度时,才必须要设立法务会计人员,给企业的经营环境带来法务上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班青.法务会计在控制舞弊方面的研究分析[D].同济大学,2006.

[2]李岚.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领域的相关问题研究[D].福州大学,2006.

[3]马嘉骏.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中的应用[J].现代营销,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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