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辉,刘春生,盖明强
(宁津县水务局,山东 宁津 253400)
2016年,宁津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县为基础,项目区确定在长官镇、刘营伍乡,涉及有效灌溉面积6086.67hm2。项目区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灌溉方式为机井提水灌溉。项目于2017年5月9日通过了德州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验收。目前,项目区实现以运行维护成本价格水平收费,开展水权交易收费达5.46万元,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11.17万元,基本实现了保障工程运行、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目标。
制定出台了《宁津县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区域分配原则”将用水量分配到各个乡镇,再按照“行业分配原则”分配到各个行业。农业水权分配时,农民用水户协会镇总会预留总量的4%,村分会预留6%,其余90%分配给用水户,水权证发给村集体统一保存。当用水户用水量超过其水权时,就需要通过交易购买水权使用。
县水务局会同物价局出台了项目区农业供水价格文件,明确了指导价格,执行水价由协会内部在指导价范围内协商制定。经测算,项目区全成本供水价格为0.52元/m3,运行维护成本供水价格为0.30元/m3,两乡镇用水户协会内部协商后确定执行水价为0.30元/m3。同时,还建立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灌溉定额内用水按照基本水价收取水费,超过定额20%以内的,按1.2倍水价收费;超过定额20%~50%的,按1.5倍水价收取水费;超过定额50%的,按2倍水价收取水费。
制定出台了项目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文件。其中补贴对象为用水户、村分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补贴经费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协会管理费用;奖励对象为用水户、协会、种粮大户等;奖励以水权回购的方式进行,协会对年末农民剩余水权按照0.1元/m3的价格回购;补贴和奖励资金来源均为水权交易费用、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和各级财政拨款。
按照一镇一总会,一村一分会的原则,成立了长官镇和刘营伍乡用水户协会,设立村分会87个。各协会均建立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同时,两个乡镇已建工程均明晰了产权和使用权,明确了管护主体;按照“两证一书”的原则,向管水组织颁发了产权证和使用权证,签订了管护协议书。水务局下属的打井公司成立了宁津县润宁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工程专业维修、日常养护、灌溉服务等业务,“公司+协会”的管护体制全面建成,保障了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长久发挥效益。
在项目区安装48套水电双控设备 (含机井射频器与流量计);新建3座自动观测井,用于监测地下水位;新建4台泵站超声波流量计,用于计量项目区泵站提水补源情况;对项目区810套原有射频器和观测井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互联网+”功能,灌溉信息能够适时进入管理平台。新开发农业水价信息管理平台,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架构,具备适时监控、信息录入、数据上传、统计分析、水权交易、超定额累进加价等功能。
一是使用小畦快灌节水技术,改大畦为小畦,小畦宽度为原来的2/3,长度一般为15~20m,由于田畦变窄变短,水流更快,比原来每亩次节水5m3左右;二是使用喷灌设备,部分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了节水,自行购买了卷盘式喷灌机、半固定式喷灌机等设备,每亩次用水40~45m3,比管灌每亩次节水5~10m3。
通过管理平台对长官镇和刘营伍乡2016年度用水情况进行了统计,两个乡镇累计节水79.2万m3,其中长官镇节约52.5万m3,刘营伍乡节约26.7万m3。这一结果表明,在前期实施工程节水的基础上,还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来强化节水。
2016年度共向长官镇、刘营伍乡等11个乡镇发放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23.06万元,其中精准补贴20万元,节水奖励3.06万元。实施补贴和奖励,建立起一套节奖超罚的用水政策,极大提高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群众自发节水热情日益上升。
1)建立机制是前提。宁津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逐步建立了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奖励机制和基层组织用水管水机制等五大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
2)用水计量是基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相互关联,其中实施计量是基础。通过论证,宁津县对部分机井或泵站安装了水表或流量计,做到按方计量;对其它机井安装射频器或电表,按电或按时计量,经流量计校核后折成水量计量。这一计量方式既满足管理要求,又经济适用为老百姓所接受。
3)信息应用是支撑。宁津县建成了 “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集远程监控、用户充值控制、水权交易、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为一体。计量设备和监测设备全部与平台连接,数据能够自动上传,通过平台执行水权交易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实现了智能化管理。
4)科技支撑是关键。宁津县与省内多家科研单位、信息公司、设备厂家建立了联合攻关团队,依靠信息化手段共同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软件平台和硬件性能等问题,确保了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