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贵祥
根据《江西省散预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散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的通知》(赣散预发〔2018〕1号)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1月4日,抚州市散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抚散字〔2018〕1号),要求全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赣散预发〔2018〕1号文件精神,做好自查自纠和省散预办的抽查工作。各县(区)散办按照属地为主、分组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所属企业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市散办负责市城区所属企业的检查和各县(区)的督查工作。
1月10日至11日,抚州市散办安全生产检查组按照省散预办下发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质量安全检查表》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就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关键岗位与设备操作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工艺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关键设施、设备防护情况等七个方面,对市城区1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逐一指出企业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一再强调,近期,抚州地区气温骤降,进入寒冷气候,要深刻吸取“11.24”丰城电厂事故血的教训,各企业在混凝土交付使用时,要将混凝土冬季施工注意事项送交施工方,叮嘱施工方不得盲目赶进度强行拆模,一定要做同条件试块,在满足拆模强度要求时方可拆模,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