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这个国土面积仅2万多平方公里、人口数量仅800多万的中东国家,却成为吸引全世界投资者的“创业之国”。以色列创业企业密度全球第一,不到两千人就有一个创业者,人均风险资本投资是美国的2.5倍、欧洲的30倍、中国的80倍、印度的350倍。如此“弹丸之国”,何以建国六十多年就创造出享誉全球的创新创业奇迹?解码以色列创新创业基因,正是其人才、技术、资金、文化、制度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和出众表现,共同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一)重视教育和崇尚知识的优良传统
第一,政府历来重视教育。以色列国父、第一任总理本·古里安強调“没有教育,就没有未来”,建国初就制定《义务教育法》,规定5—16岁儿童必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2001年,以色列将义务教育范围扩大到3—18岁。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以色列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始终维持在8%左右,2011年甚至超过10%。第二,基础教育注重培养开放式思维。强调学生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为重要,鼓励学生探究质疑、挑战权威,目的是培养有想法、能思辨的创新人才。经过这样的基础教育,打破思维定式、挑战约定俗成成为以色列青年的一种习惯。第三,高等教育注重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成立孵化器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中心,强调将科技创新与经管、法律等学科结合形成创新创业综合优势。高校普遍采取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缩短或延长学习时间,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第四,视学习为终身使命。以色列人爱读书、爱买书、爱写书,人均拥有图书馆和出版社的数量居全球首位。目前,以色列25—60岁人口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达到45%(法国、日本约为25%),每万名就业人口约有14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美国为85名、日本为65名)。
(二)基于强大国防的精英培养模式
第一,国防军成为培养成功企业家的摇篮。以色列是在中东地缘政治夹缝中强势求生的国家,最尖端的技术往往首先应用于国防,国防军肩负着培养最优秀技术人才的使命。对以色列青年而言,军旅生涯既增强了个人意志力与决断力,又提升了创新思维和行动能力,这些都是创业者必备素质。以国防军超级精英培养计划“Talpiot项目”为例,入选学员不仅要尽快获得数学或物理专业学位,接受远超过普通大学生学习范围的学术培训,还要经常针对具体军事难题提出跨学科解决方案,许多学员成为以色列成功企业创始人。第二,军队大熔炉催生了军民融合、跨界创业。国防军精英退役后往往从事各行各业,加速了军事技术民用化和学科跨界融合,激发了其他国家少有的跨领域创新,也催生了众多具有“破坏性创新”的高科技企业。
(三)吸引犹太高技术移民“回归祖国”
以色列是典型的移民国家,2010年共有移民290万,占总人口的40.4%。但不同于美国等移民国家,以色列主要汇聚全世界犹太人。1950年通过的《回归法》规定,“所有犹太人都有权作为移民迁至以色列”。按照这部法律,以色列是所有犹太人的家园,犹太人移居以色列不是“移民”而是“回归”,这让众多海外犹太人不惜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回归故土。犹太民族整体素质很高,以占全球人口的0.2%贡献了近30%的诺贝尔奖,对犹太人全面放开的移民政策为以色列吸引了大量高素质人才。例如,以色列接纳了近百万前苏联犹太移民,极大满足了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需求。1995年,以色列推出GILADI计划(即外国专家引入项目),聘请世界一流的530位外国科学家(绝大多数是犹太裔)到以色列进行为期三年的科研工作。1999年,以色列为了让这500多位科学家入籍而承认双重国籍。2009年,以色列制定“回到祖国”战略,吸引了两万多名欧美国家的犹太裔顶尖科学家回到以色列。截至2015年,以色列共有犹太人637.7万人,占总人口的74.8%。
(一)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和科研机构
以色列把发展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壮大、科技领先”的重要举措,七所研究型大学在全球研究领域均表现不俗,为以色列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提供了坚实支撑。其中,威兹曼科学院、希伯来大学入选美国《科学家》杂志评选的2011年全球前十佳适合学术工作的场所;以色列理工学院与美国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齐名,堪称以色列创新的“发动机”和高科技产业的“脊梁”。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以色列公司里,70%的公司里都有一个以色列理工学院毕业生位居三大高管职位。以色列高校还设立了众多研究所和研发中心,并建有大型的技术转移公司,专门负责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开发。例如,威兹曼科学院的技术转移公司专门负责科研成果的应用开发及技术转移,每年平均转移60多项新获专利,还与威兹曼工业园紧密合作完成实验室科研成果产业化转移。
(二)庞大的科技企业群体
第一,拥有众多高素质创新型企业。仅在20世纪90年代,以色列就涌现了26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以色列大型企业和基布兹(即集体社区)所属企业均设有研发机构,军工企业、电信公司、化工集团等都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第二,广纳世界名企推动科技研发。超过110家的大型外资企业在以色列建立了研发基地,这些基地大约聘用了3.5万名技术人员,带动了高达10万人的高科技产业就业。其中,美国HP公司研发人员接近5000人,Intel公司超过3000人,IBM公司达到1100人。相对于以色列的人口总量,如此高密集的创新型企业和研发人员,对以色列创新创业形成了巨大推动力。
(一)持续的政府研发投入
20世纪60年代以来,以色列政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目前以色列研发支出占GDP比重维持在5%左右,大大超过OECD平均水平,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其中,教育部主要投入基础性、前沿性、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研发项目,科技部重点支持科技研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贸部侧重促进经济发展的技术产品研发以及支撑高技术产业的知识研究。正是得益于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色列才能在通信技术、生命科学等高技术领域创造出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其高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70%以上,是典型的“小国大创新”。
(二)覆盖全国的技术孵化器网络
针对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快但风险大、大批原苏联移民有技术但缺资本和经营经验的困境,以色列政府从1991年起实施技术孵化器计划。技术孵化器是政府为扶持初创企业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其提供融资、研发、管理、市场开发等全方位支持。政府承担所有成本的85%,但要求企业研发成功的产品必须在以色列境内生产,并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偿还政府资助。2010年以前,以色列政府每年为孵化器企业提供超过35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此后进一步升级以“共担风险但不共享收益”方式支持创新创业。目前,以色列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24个技术孵化器网络,超过1500名科学家在300多个项目中工作。技术孵化器累计孵化800多个项目,孵化成功率超过50%。
(三)发达的风险投资基金
以色列政府于1992年实施磁石计划,鼓励科研机构与工业界组成合作体,共同开发关键的通用技术,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风险投资基金的广泛参与进一步促进了科技成果产业化,极大激发了以色列科技企业潜能。早在1993年,以色列政府就拨款1亿美元设立启动基金(即风险投资基金的前身),初衷是将前苏联移民所带来的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该基金除了直接投资15个项目,大部分资金(约8000万美元)用于吸引外部资本,组成10个公私合营型创投混合基金,每个基金政府占40%、外部资本占60%。以色列政府给予优厚条件吸引外部资本,规定外部资本可以在5年内以预先商定的价格购买政府股份。这种投资风险由政府和外部资本共担、投资收益由外部资本获得的计划,短时间内就吸引了1.2亿美元的外部资金并取得巨大成功。不仅直接投资的15个项目中有9个获得成功,10个创投混合基金中9个外部资本在5年内行使期权购买了政府所有股份,还带动了以色列风险投资产业从无到有,解决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匮乏难题。1993—2000年,以色列风险投资基金从3家增加到100家,“初级阶段”投资占全部投资的80%(而欧洲85%的风险资金投向成熟公司),促使以色列诞生了大量的高科技企业。
(一)源于国家安全发展需求的危机意识
漫长的流散年代中所遭受的无尽苦难,不断强化犹太人与生俱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面对威胁的高度敏感、应对危机的先发制人意识,构成了犹太人以创新超越对手、维护安全的心智模式。特别是以色列自然资源匮乏,又饱受战争磨难,民族安全、国家发展、人民福祉始终是以色列创新创业的强劲动力。这些“先天不足”让以色列更倾向于借助技术和创新的力量改变现状,没有“不可能”的默认和宿命说。例如,面对水资源和能源匮乏、沙漠面积占比高而开发难度大等难题,以色列在滴水灌溉、土壤降盐、太阳能综合利用、沙漠农业等领域取得了世界领先地位,成功将环境劣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以色列人从小就不间断地接受这种危机教育,危机意识已融入以色列人的血液,创新重要性早就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全与民族兴亡的战略高度,成为以色列人的一种生存本能。
(二)敢于挑战权威和勇于冒险的企业家精神
第一,不断质疑精神。犹太民族具有怀疑和争论的文化传统,强调“问号代表一切”,这也是以色列人善于创新创业的文化根源,经常在激烈争论中碰撞出创新创业的火花。第二,团队合作精神。以色列人一生都与军队紧密相连,为顺利完成作战任务,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不同的人都要紧密合作,这强化了以色列人的团队合作精神。第三,挑战权威精神。以色列人在预备役服役期间,经常出现公司普通雇员指挥首席执行官、出租车司机指挥百万富翁等情况,原本可能被固化的社会阶级不断遭到颠覆。这让以色列成为世界上等级观念最为淡薄的国家,形成善于打破传统、敢于挑战权威的社会氛围。第四,勇于冒险精神。犹太民族重商传统和流散历史,形成了庞大的国际商业关系网络,塑造了具有犹太特性的企业家精神。以色列全民创新创业,很大程度上源自勇于冒险、不断挑战又宽容失败的精神元素。
以色列政府始终把创新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并为支持创新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细则。例如,1984年颁布的《工业研究与开发鼓励法》规定,由政府提供被批准研发项目所需资金的30%—66%,这确定了政府对产业研发进行资助的法律基础,有力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02年颁布的《以色列税收改革法案》,对“主动性资本(如风险投资、证券交易)收益税”进行重大调整,进一步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1年颁布的《天使法》,鼓励和促进对处于早期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按照2015年颁布的《工业研究与开发鼓励法》(第七修正案),国家技术创新局(NATI)取代先前的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CS),负责落实国家鼓励和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巩固创业国度地位。同时,以色列实行严格的知識产权保护制度,通过《产权法》《版权法》《商标条令》等法律,有力保护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有效的制度保障对提高以色列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邱灵,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