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大高庙沟“一河一策”方案内容探讨

2018-03-23 12:02
山西建筑 2018年36期
关键词:祥符高庙开封市

张 安 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大高庙沟是开封市市级河道,其河长最高层级为市级。大高庙沟为下惠贾渠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开封市范村乡周里岗村,沿东南方向穿过传里寨村、大关头村、大高庙村、田庄村、余元村,经金箔杨村流向南,经青岗村、杨楼村后转向东南方向,而后经过张齐庄村,在大双沟村汇入下惠贾渠。干流全长20.44 km,流域面积47.5 km2。主要支流有高杨沟,位于大高庙沟左岸桩号2+821处,全长10.86 km。

经过现场调查,主要针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护、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督等一系列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水资源保护问题

大高庙沟为雨源型除涝河道,近年来降雨减少,水资源短缺,河道生态径流严重不足。上游长期无水,降雨过后地表径流在很短的时间内顺着河道流到下游,河道蓄水能力不足。并且大高庙沟沿线没有设置水质监测断面。

1.2 水污染防治问题

大高庙沟常年无水,部分有水河段水质较差。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多是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沿河两岸无污水处理厂和设备设施。农业污染主要是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主要是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入河等。通过调查,大高庙沟共有入河排污口共计22处,全部为沿岸村庄排放生活污水的排污口,通过明渠或者混凝土管道排放到河道;河道受影响区域内的养殖场(包括鱼塘)共13家,部分已经废弃,属于小型不上规模养殖,均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流域内11个行政村,均未纳入排污管网,面源污染严重,雨污混排。

1.3 水域岸线管护问题

开封市近年没有开展河道定边划界确权工作,岸线范围不清,功能不明确。调查发现河道沿线有简易厕所、简易民房等侵占河口现象,给河道管理带来诸多困难,且存在一些河坡种植现象。最为严重的是大高庙沟的违法取土情况,桩号1+819~13+710范围内,共有53处违法取土情况,对河道边坡及河底造成严重破坏。

1.4 水环境治理问题

沿河居民向河道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及农业废物,尤其是村庄附近及桥梁上下游,共33处,约208.5 m3。垃圾堆放较多的地方为王岗北桥处,约40 m3生产垃圾及农业废物堆放在桥梁上下游,已经造成河道拥堵。其余垃圾堆放量都不太大,为0.5 m3~20 m3之间。堆放方式均为无围挡无覆盖随意堆放。

1.5 执法监督问题

大高庙沟管理机构祥符区赵口引黄灌区管理处现有保护人员足够,但是并未形成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执法手段软化、执法效力不强,没有建立健全的河道日常巡查制度,对涉河违法行为没有足够的打击力度及震慑效果。执法能力不够强大,需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2 管理保护任务

2.1 水资源保护

大高庙沟为涡河的二级支流,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到排放要求的排污口。对偷设、私设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完成整改。依据《开封市辖惠济河、贾鲁河、涡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站实施方案(2017-2019年)》,涡河邸阁赫庄水质目标控制在化学需氧量30,氨氮1.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道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和主要污染物总量。

大高庙沟目前没有设置水质监测断面,综合考虑,建议分别在大高庙沟入处、祥符区、通许县行政区交界处(桩号2+450)、东周李岗节制闸(桩号20+037)三处设置水质监测断面。

2.2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大高庙沟未编制水域岸线规划,参照《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和开封市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与区划,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5年一遇除涝断面的河口外3 m。

参照《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和开封市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与区划成果,取两岸河口线以外各30 m的区域为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在此范围内禁止挖洞、建窑、打井、爆破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明确沿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界限,布设管理界桩,界碑分县(区)、乡、村三级,当乡级界碑和村级界碑在同一位置时,只设乡级界碑(乡级界碑可以双面写文字,一面代表乡级,一面代表村级)。不同级别界碑的规格不同,界桩按每200 m一个。建设标识牌,采集坐标,开展信息化工作。

大高庙沟上涉水建筑物共3处,应全部拆除;违法取土53处,严重损坏河道边坡及河底,应加强河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土活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大乱占滥用河道岸线行为的处罚力度。

2.3 水污染防治

大高庙沟排污口共计22处,全部为生活污水。大高庙沟离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站比较远,应建设小型农村生活生产污水集中处理厂4处,通许县冯庄乡1处、祥符区万隆乡2处、范村乡1处。对排污口进行临时封堵,铺设生活污水管道,将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厂,各项指标合格后再排放,检测不合格严禁排放。计划在2018年年底完成截污纳管或封堵关闭。

从“拦截”方面着手,沿河200 m范围内的养殖场共13处,其中畜禽养殖11处,水产养殖2处。11处畜禽养殖均位于开封市祥符区,根据《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祥符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祥政办[2016]135号文,划定各类功能地表水体400 m以内为禁养区范围,本次调查的11处养殖厂均在大高庙沟河道两侧200 m范围内,3处已经废弃,其余8处按规定全部搬迁关闭。

2.4 水环境治理

大高庙沟流域及沿岸共涉及2个县区、3个乡镇、11个行政村,为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结合《开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6]159号)》,设置4台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其中通许县冯庄乡1台、祥符区万隆乡2台、范村乡1台,一同收集污水后经过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再排入河道,村庄内铺设下水管道,设备位置可根据每个乡镇情况自行安排。建设小型农村生活生产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共11处,做到每户有垃圾桶,自然村有垃圾收集池,行政村负责垃圾集中处理。清除沿河建筑、生活垃圾。

要重视水域岸线保洁,对河道内生活垃圾包括河面漂浮物的清理和打捞,运用常态化管理措施,运用水中岸上一起治,整治提升一起干的方法,加强河面、岸线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实现保洁全覆盖。每半年清理一次河底全线,每2个月疏通清理和修补一次截污管道,关于河面及两岸绿化带常态化保洁,要做到每天清理一次,落实专人保洁制度,安排专人监督检查,河道两岸绿化及时补植。

2.5 执法监管

大高庙沟流经开封市的通许县、祥符区2个县区,考虑大高庙沟可以从米店支渠引水,计划在米店支渠东周里岗进水闸处、桩号2+450处(祥符区通许县交界处)、入下惠贾渠河口处设置水文、水资源、防汛、水生态环境等信息监测、监控、采集、计量设施,完善河道监测体系。

建立河长巡查制度、执法监管巡查制度,对于沿河的生产企业、养殖企业、排污口、垃圾倾倒堆放、涉河违法建筑物进行巡查,落实大高庙沟养护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管护。视频监控能够弥补人工巡查的不足。拟在大高庙沟沿线配置视频监控点,及时采集视频信号,第一时间了解大高庙沟河道相关情况。对巡查管理和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位、采集视频和音频数据,并实时上传。利用遥感、GPS等技术手段,通过配置巡查设备对河道沿岸进行动态监控,加大信息化动态监控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保证河道功能发挥。防范严重侵占河道及其他重大违法水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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