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雅琳
(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辽宁 大连 116000)
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制度,发现ADR并及时上报是医务人员应尽的法定义务。2016年我院共报告ADR119例,本文通过对ADR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以期减少ADR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表1 119例ADR涉及的药物品种及构成比
收集我院2016年上报的ADR报告119份。分别对患者的年龄、性别、ADR涉及的药物品种、给药途径、ADR涉及的器官或系统等进行统计分析。
2.1 性别与年龄:119例ADR报告中,男52例占43.69%,女67例占56.30%;患者年龄最小者5岁,最大者88岁,46~60岁ADR发生率最高,占54.6%。
2.2 ADR涉及的药物品种:119例ADR涉及的药物品种有48种,其中抗菌药不良反应发生率最高,为48.74%(58/119);中药制剂位居第二,占ADR的26.05%(31/119)。ADR涉及的药物品种见表1。
2.3 ADR涉及的用药途径:各种用药途径中,静脉滴注是引发ADR的主要给药途径,共117例(98.32%);皮下注射1例(0.84%);口服给药1例(0.84)。引发ADR的用药途径分布见表2。
表2 给药途径与ADR
2.4 ADR的临床表现:主要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呼吸系统损害、消化系统损害等。ADR的主要临床表现见表3。
表3 ADR的主要临床表现
3.1 我院119例ADR报告中,ADR发生率女性与男性之比为1.29∶1,女性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可能与药物在女性体内的分布和女性有月经、妊娠生理周期等有关,导致女性对药物的敏感性高于男性,致使女性发生ADR的概率高于男性。
3.2 我院119例ADR报告中,ADR主要发生于中老年患者,占总例数的54.6%,明显高于青壮年。一方面中老年患者多合并有其他基础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临床治疗时,往往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不同药物间相互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诱发药物不良反应,从而导致ADR的发生率高于其他年龄段。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患者的组织器官呈功能性减退。肾功能减退,药物从肾脏排出减少,从而导致药物在体内潴留,血药浓度升高;肝功能减退,药物在肝脏消除功能下降;老年人血浆蛋白含量减低,影响药物与蛋白的结合,导致血中游离的药物浓度升高等药动学改变,从而导致ADR的发生率增高[1]。
3.3 我院119例ADR报告中,抗菌药物居首位有58例(占48.74%),其次为中药制剂31例(占26.05%)。从表1可以看出,引起ADR的主要抗菌药物为青霉素类酶抑制剂复合物。在我国,革兰阴性菌是临床感染常见的病原菌。近年来,革兰阴性菌对青霉素类抗生素的耐药性不断增加。而β-内酰胺酶抑制剂能够抑制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恢复青霉素类抗菌药的抗菌活性。因此,青霉素类酶抑制剂复合物在临床抗感染治疗中得到广泛应用[2],从而增加了该类药物ADR的发生率。中药注射剂因疗效迅速、生物利用度高等特点,得到越来越多医师的青睐,尤其是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类的中药注射剂。随着药品临床应用的增加,中药注射剂引起的ADR也越来越多。另外中药注射剂成分复杂,多为混合提取物,质量标准也不规范,生产工艺不一致等都可引起中药注射剂的质量改变,从而导致ADR的发生[3]。
3.4 我院119例ADR报告中,静脉用药占绝大多数有117例(占98.32%)。静脉用药因起效快,生物利用度高,而被临床广泛采用。但注射液的pH值、渗透压、看不见的微粒、内毒素等都可能成为引起ADR的因素。除了药品的内在因素外,还与药品的配制、药物的浓度、药液放置的时间长短、滴速等密切相关[4]。不恰当的使用静脉输液是医院安全用药的一大隐患。静脉给药的滥用,不仅浪费了医疗资源,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给患者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还可能给患者带来新的风险和痛苦。
3.5 我院119例ADR报告中,皮肤及附件损害最多(81例),占总例数的98.32%,主要表现为皮疹与瘙痒等,大多程度较轻,危害较小。其原因主要为过敏,加上皮肤损害常常容易被医务人员及患者家属发现。较为严重的,如呼吸困难、四肢抽搐等,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上所述,不良反应的发生与患者的年龄、药品种类、给药途径等多种因素有关。临床用药过程中,不仅应重视临床疗效,还应高度关注ADR的危害性,发现ADR及时采取措施并真实、准确地报告。应着重加强抗菌药物、中药制剂以及联合用药的监管。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掌握用药指征,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中药注射液应单独输注,不能与其他药物配伍,如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时,两瓶输液间应做充分的冲管处理,以防药物混合产生不良相互反应。总之,要想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就要尽量做到少用药、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滴的给药原则,同时加强宣教,强化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紧绷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这根弦,才能避免和减少ADR的发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1] 唐雪梅.2015年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药物与临床,2016,19(13):169.
[2] 俞云松,陈佰义,李光辉,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β-内酰胺酶抑制剂合剂临床应用专家共识[J].中华医学杂志,2015,95(48):3887-3893.
[3] 马宏伟.我院2013-2014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北方药学,2015,12(8):156-157.
[4] 江恒成.2015年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2016,9(9A):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