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治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比较研究

2018-03-22 02:17杨晓薇
魅力中国 2018年33期
关键词:行政权力治理模式

杨晓薇

摘要: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是高校内部进行有效治理的关键。本文旨在针对国内外高校内部治理模式进行分类比较,从而为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模式改革方向提供可选范式。

关键词:学术权力;行政权力;整合协调;治理模式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动态平衡是现代大学治理的核心问题,在各国高校发展过程中,既有实行“大学术,小行政”的权力运行模式,即行政权力服务于学术权力;又有实行“大行政,小学术”的权力运行模式,即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的控制。然而,无论权力偏向于学术抑或行政,对高校的治理与管理来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1]。为此,多年来各国高校及学者围绕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学术权力主导型

(一)定义。

学术权力是指高校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所拥有的发言权和控制权[1]。学术权力主导型的治理模式是指高校在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时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的决定性作用,学者们的权力高于行政人员的权力。在这种治理模式中,权力配置的宗旨与理念是建立在学术发展与真理追求的基础之上,知识的占有、真理的发现以及学业的完成是学术权力获得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本,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东西与事物的价值将会超越于知识与真理的价值[2]。

(二)特征。

此种治理模式的特征在于学术权力的决定性、民主性和自由性,其中决定性表明高校内部学术权力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对一切学术事务享有决定权,不受行政权力的干扰和控制;民主性源于学术权力所要求的学术平等,即每位学者都有平等发表、著述自己观点的权利;自由性是学术权力的永恒追求,它与民主性在本质上相同,都强调了学者们在不受外界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独立的学术判断和学术创作。总之,在学术权力主导型的治理模式下,高校内部以追求学术和探寻真理为主要目标,其他一切权力都服务于学术。

(三)主要代表。

欧洲中世纪大学中的教授会最能体现当时校内以学术为主导的治理模式,教师们依托教授会展开各种活动,教授会成为教师进行学术组织的载体,成为教师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学术组织[3]。从18世纪开始,随着大学世俗化趋势日益增强,学术团体或专业委员会的成员都开始注重从大学教师中遴选,促进了大学重视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强化了大学学术权力的地位[4]。19世纪初的柏林大学在其“章程”中明确了大学各项事务皆由教授会(成员为全体正教授)决定。学术性事务均由正教授和正教授选出的委员会来决定。校长只是平等的教授群体之一分子,由正教授选举产生[5]。在此种治理模式中,“教授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大学的学术自治与学术自由。而在德国大学中,教授会更是对校内各项事务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并逐渐发展成为一项完善的制度,为学术权力主导型的治理模式提供了可靠以及规范化的制度保障。由此可见,构建具有强大决策力的学术组织以及相应制度是现代大学进行有效治理的必经之路。

二、行政权力主导型

(一)定义。

目前关于高校行政权力的定义有很多,有学者认为高校行政权力是依靠国家法律、政府意志、社会要求、学校规章制度等制定的强制手段形成的影响及支配大学内部成员和机构的一种权力形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6]。章晓莉认为高校行政权力,实际上是指高校行政机构及其人员在内外部压力及其自身意愿的影响和推动下,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实现大学教育目标而拥有的影响或支配高校内部机构和成员的一种强制性力量。从上述两种定义可看出国家意志对高校行政权力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行政权力主导型的治理模式应该既包括政府对高校实施的行政管理即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动态关系,又包含高校内行政权力为提高大学的运行效率、优化配置国家下发的教育资源、统筹全校各方面的协调发展、服务于学术权力而发挥的主导性作用。

(二)特征。

此种治理模式的特征在于其强制性、高效性和层级性。国家对于高校的行政管理带有强制性,具体表现在国家通过对高校的财政拨款掌握对高校内部事务的决策权以及国家全方位地统筹高校治理,使得高校为国家统治阶级服务;高效性主要针对大学内部行政权力而言,其能够高效调整、分配、统筹校内有关人、财、物等资源,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促进大学组织的良好运转;无论是外部的行政管理还是高校内部的行政治理都存在严密的上下层级关系和垂直管理,中国高校内部机构设置与政府机构设置具有天然的相似性。分明的层级有利于形成国家与高校之间、高校内部明确的权责分配体系,又确保了大学的高效稳定发展。

(三)主要代表。

此种模式最具代表性的乃是法国,法国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以本校教职工为主体,同时有部分校外人士参加,主要是社会知名人士。除校务委员会外, 法国大学一般还设有科学委员会以及学习和生活委员会,以这两个委员会为主体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是大学学术管理的专门机构。以校长为主席的校务委员会拥有决策审议权,但在学术问题上只是听取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法国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只是起到咨询作用,教授群体对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权力约束有限。因此,在法国大学内,行政权力具有主导作用[7]。行政权力主导型的治理模式并非高校内部完全不設立学术机构,而是校内行政机构对处理学术事务的学术机构的决策享有最终的决定权,由此形成的一种行政权力为主,学术权力为辅的权力运行模式。

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的合理性基于两点。首先,高校内行政权力的发展与层次分明的行政等级制度与政府机构内部科层制的组织结构有着天然的相似性与一致性。这有利于高校内部管理的权责明确,统筹各个主体的利益分配,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确保高等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其次,由于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所带来的师生人数膨胀式地增加给高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学者群体囿于自身的专业领域之内,缺少大学管理所必备的知识与能力,而带有部分强制性的行政权力的有效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高校内部工作的高效运作。

三、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模式的探索

我国高校受到政治本位的传统文化影响,高校内部治理模式更倾向于行政权力主导型。然而无论哪种模式都存在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实质是效率目标和学术目标的冲突[8]。

近年来,学界针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与矛盾,又提出了整合协调型的治理模式,即进一步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范围与边界,构建一套新的平衡的权力运行结构,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协调发展依托于校内的各级组织。此种模式看似理想,却也不过是尚在探索中的美好愿景,其在实际中运行的可能性和效果还有待商榷。

因此,上述模式对于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来说,虽可作借鉴参考,但切不可盲目照抄。根植我国具体国情,在探索中选择最佳的治理路径,渐进式地温和改革,或许才是一道良方。

参考文献:

[1]袁祖望.论高校学术权力的弱化与强化[J]. 江苏高教,2004,03:49-51.

[2]苏君阳.论大学治理权力结构的基本类型[J]. 江苏高教,2007,04:1-3.

[3]刘广明.中世纪大学学术自由的矛盾二重性及其启示[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1:239-242.

[4]戴维·林德伯格.西方科学的起源[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1:220.

[5]张小杰.关于柏林大学模式的基本特征的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02:69-77.

[6]谭志合.当代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J].理工高教研究,2002,04:22-24.

[7]吴坚.高校管理中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J].高等教育研究,2005,08:33-37.

[8]刘献君.高校教师聘任制中的若干关系[J].高等教育研究,2008,0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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