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分析

2018-03-22 11:43严三张铁梅
读天下 2017年14期
关键词:民法

严三 张铁梅

摘要: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大众对人身权利公平原则的要求也在逐步增高。通过对公平原则的演变过程不难看出,虽然各个时期和地区的国家对公平做出不同的定义,但是公平确是法律最基础的要求。同时公民原则也是民法的基础要求,其能够更好地推动民法的发展。

关键词:民法;公平原则;伦理分析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趋于成熟,也更加强调依法治国,大众对公平要求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社会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伦理和法律,这能够推动社会实现和谐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们也在为社会公平努力。对一个国家来讲,能够实现公平以及实现公平的程度成为判断文明程度的关键因素。文章主要立足于民法,具体分析公平原则。

一、 民法中公平的定义和伦理含义

公平在法律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大多数时候公平是人们对法律的别称。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公平就是社会各个相互有联系主体之间的有效合理分配,而这一分配的结果需要与社会主体之间的付出能够相互协调,同时可以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基于此,我们能够将民法的公平原则分为四个方面:第一,每个社会成员都面对相同的社会外部环境,同时也都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也就是每一个人的社会前提条件保持一致。最终结果的公平有别于前提条件的公平,实现前提条件的公平能够保障各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享受自身权利。第二,所有的当事人都具备平等分配的权利,都可以得到与其付出相匹配的利益,也就是利益分配公平。第三,任何一个商品和服务在实现交换的过程中,所有公民都应该享受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交换的公平。第四,针对社会成员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出现的矛盾,依据法律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就是矫正公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矫正公平是保证算数比例的公平,作出评判的人无需考虑两方所做出的贡献,这与几何公平具有较大的差异。通过民法公平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公平原则能够完整地展现出民法追求的终极目标、民法的特性、民法的特点以及民法的任务,同时公平原则在整个民法的创立、执行过程中都有体现。

在各个时代背景下,大众对公平的定义都有差别。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对于公平定义的界定和修正都是立足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和伦理观念,同时民法中公平的定义亦是依据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大众道德观念的改变而制定的,有利于在社会中创建出一套完善的公平保障体制。

二、 民法公平原则的表现

民法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原则,在民法的整个立法执法以及守法的过程中都贯穿着公平的概念。为建设公平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的民法通则中对公平的定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社会公民的合法财产和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这些法律的建立都是立足于公民和国家的财产保护不平等的情况,能够完整地展现出公平原则。虽然民法在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完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然有较多的问题。例如,民法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拍卖物品的价格。而在现实中,所拍卖的物品价格会远远超过其自身具备的价值。这是由于竞拍者的喜好,并愿意付出高价参与竞拍,这就违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三、 简述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

民法原则的创建是为了实现大众的心理需要,同时也是人类理性思维模式逐步成熟的表现。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基础可以概述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社会法律的最高要求就是实现社会公平,同时这也是社会法和自然法的一致的目的。对于公平正义,大众最先接受的是人人平等与个人自由,此外,社会成员也一致认可自身行为和意识符合公平正义的需求。第二,公平正义的原则是社会成员在生存过程中对社会的基础需求,这主要体现在人身自由和人格的平等。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讲,都希望得到公平的对待,以及个人人格的尊重,这是人本来就有的心理需要。对于自由和政治之间的联系中,法律创建了自由。但是对于自由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各个地区的风俗习惯和传统都是自由的表现,而民法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在社会中享有自由。第三,社会公民都具备维持现状的心理需要,而民法的创建能够更好地实现公民的需求。在这种状况下,为实现公平原则就必须保障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处于最大程度上的合理。假设人们对当前的利益以及权利的分配不满意,那么就难以实现公平原则。民事法律中明确的规范化体制更加注重强调个人生活的自由,同时更加明确社会成员之间身份地位之间的平等。此外,社会成员之间民事行为的自由与平等原则、民法的公平性原则是为公民追求公平提供法律依据。当然,公平原则的创建是依赖一定的信仰,其所提倡的个人权利和个人需要履行的义务等同于古罗马时代创建的民法原则。但是现在大多数的制度过分提倡合同约定的建立需要保证公平、平等等原則,更加注重利益双方必须平等的分配利益和义务。第四,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每个公民之间不会存在永恒的法律联系,所以就要求建立一套更加灵活多变的法律体系,顺应社会的发展。公平原则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多变,同时具有较高的弹性,因此民法中应用公平原则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

四、 结束语

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民法中,公平原则都是至关重要的存在,但是民法的创建需要以国家的基本情况作为前提条件,需要重视国家伦理道德和意识观念对民法产生的作用。这是由于任何法律的建设都不可背离道德的要求。对于我国民法的制定,除了要重视我国传统的法令要求,还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的法制制度,创建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法体制,更好地为公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尚昆.论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5,(13):273.[2017-10-09].

[2]贺颂青.公平原则在民法基本原则构建中的作用分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10):80-81.[2017-10-09].

[3]陈舒婕.伦理学视域下民法公平原则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2.

作者简介:

严三,湖南省株洲市,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

张铁梅,湖南省衡阳市,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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