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期待被“收编”

2018-03-20 17:38初霁
中国房地产·市场版 2017年12期
关键词:碧桂园佣金全民

初霁

【事件】

近日,美的地产举行“智美家”平台发布会,宣布开启地产营销全新的全民营销模式。值得关注的是,该做法在全国所有楼盘同时铺开以及全线佣金高达1%。

【述评】

全民营销平台目前已成为房企销售的一个重要利器,也成为房企与一些独立的地产经纪人合作的一种模式。

根据今年8月碧桂园发布的公告称,截至今年7月31日,碧桂园凤凰通APP注册用户人数超600万,推介数量超150万人次,汇聚碧桂园超800个上线项目的优质房源,通過APP平台销售业绩突破1100亿元。公告强调,凤凰通也成为碧桂园今年前7月销售额突破三千亿中功不可没。

另据万科官方信息称,万科分享家于2016年9月正式上线,已有用户近65万,累计成交金额超700亿元,为用户发放佣金8000余万元。截至2017年年中,分享家已覆盖60个城市,上线在售项目304个。

美的地产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智美家未来希望打造成为美的地产的移动销售中心,客户可以直接在线上找到匹配的房源。

全民推荐平台似乎已在大多数主流房企间逐步铺开,在全民营销平台上,成功分享房子给亲朋好友,并在有效期内成交,推介者即可获得通常为1%的佣金,甚至有些还可以享受额外的购房优惠特权。这种模式更像是内部员工推荐奖以及“老带新”奖励政策的延伸,对于急需回笼资金的房企而言,这种方式无疑可以有效提高来访客户的数量和质量,并对冷热项目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然而,市场上现行的全民营销政策也不尽相同,例如不同平台的佣金结算、推荐有效期、推荐有效性认定的具体细则并不完全一致。对于购房者而言,要想自己享受“全民营销”的佣金,首先通过房企的平台,了解各项细则。

值得提醒的是,现行法律对全民营销的利益保护尚有欠缺,个人推介佣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为多少等实操问题仍有待规范。笔者以为,若仅把全民营销作为一时的辅助销售手段,那么此举的意义无外乎“双十一”前的一张店铺优惠券;而若把全民营销视为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那么与之配套的行业标准、法律法规就应当尽快出台完善。

只有通过立法,将全民营销模式正式“收编”,才能对于现行中介行业形成压力,迫使其非要在信息和服务上有所见长,未来才有把握与全民营销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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