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敏,周双双
(1.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重庆 400715;2.重庆万盛经开区党校,重庆 4008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指导思想、理想信念、主体精神、伦理道德具体落实到价值主体的社会生活之中,并试图凝炼成为他们内心所认同的意识和观念,凸显了价值观建设的主体性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公民生活的主要领域及其相互关系方面提出国家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性地位和一切以人民的意志为转移的终极价值标准,也凸显了公民在价值观建设中的主体地位[1]。显然,主体性的基点着眼于人,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征[2]。事实上,主体性问题是当前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大学生群体作为研究对象,研究认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主体互动的双向过程,应注重大学生主体性的培养与发挥,使其成为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有机主体。
柏拉图曾说过:“奴隶之所以是奴隶,乃是他的行为不是代表自己的思想,而是代表别人的思想”[3]。人的主体性发挥,实现了现代人和传统人的分界,是推动社会前行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发挥大学生主体性,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时代呼唤人的主体性,弘扬人的主体性已成为教育的必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发达国家都不约而同地把人的主体性发展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殷切期望教育能够弘扬人的主体性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长期以来,中国教育受传统教育思想束缚,对人的价值和地位重视不够,教育价值取向上过分注重社会价值而忽视促进个人价值,教育过程中重统一而少多样、重传授而轻探索,教学方法上一味填鸭灌输、包办代替。这种带有某种程度“非人本”的物化教育,使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只是“器物”,抑制了其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掣肘了个性的弘扬和人格的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基于时代发展的历史洪流,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可避免地在某种程度上内隐着传统教育模式的弊端,迫切需要实现教育范式的由“非人本”向“以学生为本”的主体性教育范式的根本性转换。这种教育范式“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者通过启发、引导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创设和谐、宽松、民主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规范各种教育活功,从而把他们培养成为自主的、能动地、创造性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4]。换言之,要求教育以现实的人为根本出发点,以培育和发展大学生主体性为重点,促进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实现“非人本”向“人本化”的转变,真正把握好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之间的内在尺度,顺应传统人向现代人转变的时代诉求。唯此,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能实现满足社会需要与促进学生发展的双重价值。
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任何理性教育,形象的感染,都是外部的客体,都只有通过主体的心理过程才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如果没有主体内心的心理过程发生,任何教育都等于零”[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本真状态是“自教自律”。部分高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效性不强,究其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仅诉诸制度安排来实现其教育目的的单极思维模式。这一倾向割裂了制度安排与大学生意识觉悟的内在联系,其实质是以教师为主导忽视大学生主体性的培养与发挥,导致大学生成为一个等待灌输的容器,一个“他者”而不是作为自身的存在。由此大学生产生了更多的依赖性而非自主性、惰性而非创造性,教育实效大打折扣。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效性的关键之一在于能否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从根本上讲就是承认大学生主体地位,在教育中时刻注意调动大学生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从过于理想化的教育目标转向现实的生活世界,从泛政治化的教育倾向转向对大学生价值观需求的关照与满足,把教育目标同大学生实际生活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这种教育范式立足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现实情况出发,选择生活化的内容,运用多样的教育方法,实现教育者与大学生之间的深度互动和交流,改变单一传授知识的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参与的积极性,其教育活动必然充满生机、活力、自觉,其效果将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
人的全面发展过程就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强化、主体性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完善的过程,主体性是人全面发展的核心。这是因为人的最高层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人各种潜能中最重要的潜能。从理论上讲,只有当一个人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较高的主体能力,才可能不断改造自身,使“旧”我转变成“新”我,实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进而逐步提高和完善自身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其核心在于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性。大学生主体性发展水平越高,自主、自知、自控的程度也越高,越能充分利用外部条件发展自身,全面素质的提高也就有了明确导向。因此,教育只有在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种具有鲜明意识形态属性的教育实践而言,将大学生视为具有独立人格、自主意识的主体,培养和调动他们的主体性,其归宿就是实现其身心全面和谐、自由充分发展。当前,看似自我满足的大学生们,在“物质主义”不断引诱的社会状态下,正遭遇着各种困惑和苦恼,个性张扬翻转为社会性欠缺,个体独立翻转为个体寂寥,表面的物质风光则翻转为内心的空虚与迷茫。凡此种种,都让大学生意识到自身人格的不健全。这种自我意识一经产生,就在精神需要的基础上推动大学生发挥主体性,就会促使大学生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学习,逐步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同时,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共同彰显积极的心理学范式。通过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有助于开掘大学生的积极品质,增进实践体验,培育健全人格,增强自控能力,实现健康成才。
主体性是作为主体的人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从心理过程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内化、外化、评估反馈”三个阶段有机衔接、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从大学生价值观形成规律看,是从“知”到“行”的转化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正是在这些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得以呈现和张扬。
自我教育是大学生主体性最集中的表现,包括主体有意识地影响自我身心发展的一切教育实践活动,其中自主学习是自我教育首要而关键的组成部分,是自我教育的基础,同时,自我学习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最主要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我学习是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外在表现之一。大学生积极进行自我学习,需要大学生站在主体地位的角度,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自觉、能动地组织并参与相应的学习活动,这些活动的顺利进行其实质就是大学生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发挥主体性积极开展自我学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主动加强课堂理论知识的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育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大学生需要发挥自身主体功能,在教师的引导下自觉加强书本理论知识的学习。(2)自觉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外延宽泛的开放性理论体系,其内涵伴随时间的推演将不断丰富。对其内容的学习仅限于课堂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大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加强课外学习,而课外读书活动就是主要途径。(3)自觉通过网络平台加强学习。网络的发展为大学生提供了新的学习平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许多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索取并学习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知识,这是大学生积极发挥自身主体性的又一表现。(4)关心时事政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多价值要素内蕴于时事政治之中、体现于鲜活事件之内。大学生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会促使他们自觉主动关注、了解、学习时事政治,不断丰富自身知识结构。
对内容的学习并不代表对内容的接受和内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在没有转化为大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之前,于大学生而言只是一种外部存在,不能发挥指引思想和行为的效应。人不是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道德是为了使人更好的生活。外在的价值规范转化为内在的精神需要其过程是复杂的,“它遵循知情意信行的价值观发展规律,是一个认知、认同、顺从的过程”[6]。大学生积极获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并主动吸收内化,是其主体性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集中表现。首先,对教育者所传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进行初步的判断和认知。在整个教育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对教育内容的认知学习。大学生需要发挥主体性,自觉主动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进行理解、分析,作出初步的认知和判断。其次,在初步认知的基础上对教育内容进行选择吸收。在纷繁复杂的教育内容面前,大学生总是根据自身生活阅历和现实需求,在既有认知图式影响和指引下,选择最贴近自身需求的教育内容作为内化对象。这时大学生通过自身主体性的发挥实现“学生对教师教学内容的重构”[7],一定程度上影响教育者在教育内容上的重新安排。最后,进入内化和整合阶段。这一阶段大学生会把教育者所传授的内容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体系。当接受的内容与自身原有价值观念体系方向一致时,新接受的内容就会被构建到自身原有的价值观念体系中,使原有的价值观念体系得到丰富和完善。相反,当所接受的内容与自身原有的价值观念体系方向相悖时,大学生会通过自身主体性的发挥,打破原有不科学的价值观念体系,建构起新的价值观念体系。这一过程实质是大学生发挥自身主体性不断自我调整,使自身认知结构整体化、系统化的过程。
现实的人是具有理性和非理性的双重存在物。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发生、发展着的人的“情”和“意”,是人类精神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以产生和表达主体对现实的感性反应、态度为内容的意识活动及其结果,是人们在实践理想、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本质上是主体对自身需要及其与客体关系的自觉或不自觉的意识,这种意识虽偏重于主体化的意识,但终归是主体的活动,是人主体性的体现。马克思认为:“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他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8]211情感对人的活动具有强烈的激发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的活力,是人的认识转化为行动的催化剂,是驱动和指导个人行动的重要因素。但负向的或过于紧张的情感,又会让人失去理智,抑制人的活动。因此,人们在从事相关活动时应积极投入正向情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不仅要求大学生积极进行自学,主动内化教育内容,还需要大学生自觉地投入积极学习的情感因素,确保自身的认知活动向实践活动顺利转化,这也是大学生主体性的外在表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会遇到一系列干扰因素,如学习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脱离既定目标的新动机、新目的,导致大学生的行动脱离预定的轨道,偶尔还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新情况、新难题,缺乏应付新情况、新难题的现成手段。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在内心与教育目标发生竞争,干扰认识的转化和行动的坚持,妨碍大学生将教育内容贯彻到底,外化为行为习惯。这表明,大学生要把潜在的认识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念体系,外化为一定的行为表现,需要正确处理感性与理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主动克服负向情感,自觉投入正向情感,做到知、情、意统一。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在人的价值观形成过程中,认识是前提,行为是目的。习近平指出:“广大青年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笃实,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9]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认知与内化并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还必须实现大学生在其意识活动的基础上对教育内容进行外化,做到知行合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发挥主体性实现行为外化则必须实现“它把我的那些愿望从观念的东西,把那些愿望从他们的想象的、表象的、期望的存在改变成和转化成它们的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从观念转化为生活,从想象的存在转化为现实的存在”[8]246。即大学生必须将内化之后的内容转化为一定的信念,并综合自身的兴趣爱好、社会阅历、知识结构、现实条件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行为方式,最终付诸于实际行动。但几次或偶尔的行为表现并不能说明成功实现了其教育目的,大学生必须对其所倡导的行为经过多次强化,最终形成一定的行为习惯和自觉。这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又一集中表现。
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都离不开评价活动。主体的人在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时,总是从个人需求出发,来反映客体属性满足自身需要的状况,这种以自身的需要和利益为转移的带有明显主体性特征的“为我关系”的意识活动就是评价活动,这表明主体的评价活动实质上就是主体的价值评价活动。价值评价的基本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主体性,即主体在每一价值关系上表现出自为、自主和自律的特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评估反馈是其重要环节,大学生价值观发展如何,行为表现是否得到提升,需要通过评价而得知,这里的评价更多是指大学生的自我评价。这是因为只有善于分析自我活动,并积极对活动作出正确评价的人,才称得上是具有主体性的人。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发挥还体现于对自身的评价活动中。具体而言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主动对自身价值观进行评价。经过一系列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大学生是否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作为主观色彩浓厚的意识活动,只有自身最为清楚,这就需要大学生主动进行自我评价并得出结论。二是积极评价自身行为善恶。通过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熏陶,大学生明确了评判是非善恶的标准和尺度,进而基于此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思考自身行为表现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是否有所改进提升,并作出相应评价,为下一步行为的纠正做铺垫。这种对自身价值观取向和行为的评价,不论结果是否正确和全面,终归离不开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
人并不都具有主体性。同样,具有主体性的人并不都能有效发挥自身主体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面临多方困境,学习动机上的功利性倾向、学习态度上的被动倾向、学习过程中的思维惰性倾向、行为实践上的知行脱节倾向等,致使大学生在发挥主体性时面临诸多阻碍。探讨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对策,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当务之急。
大学生主体性发挥得不到正确引导,就可能出现异化的主体性,导致非理性的盲从,最终确立错误的价值观。因此在教育中强调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离不开教育者的正确引导。正如马克思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10]教育者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组织者、承担者和实施者,是与大学生最为密切的群体,大学生主体性从理论到实践都与教育者息息相关。强调大学生主体性,要求大学生自我教育不等于放任自流、降低标准,否认教育者的积极功效。相反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只有在教育者正确引导下才能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需要教育者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来更好地引导大学生发挥主体性。一要树立以大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大学生主体地位。传统的教育把大学生仅仅作为教育客体和灌输的“容器”,极大地压制了大学生主观能动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为了更好地引导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必须坚持以大学生为本,尊重其主体地位和利益诉求,转变大学生被动接受教育的学生观和单纯知识传授的教师观,使大学生成为名符其实的学习主人,而不仅仅是教育客体和被改造的对象。二要以大学生价值需求为导向,设计教育课程。需求决定动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如果不能满足大学生价值需求,就很难激发大学生学习动机。所以教育者应主动把握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生活实际,制定科学的教育目标,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选取合适的教学内容,以此唤醒大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三要努力提升自身主体性教育素质。马克思指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8]247为了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实现教育方法创新、内容创新,教育者必须首先提升自身开展主体性教育的能力和素质,尤其是主体人格素质和现代化思维素质,从而更好地引导大学生发挥主体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自学是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最集中表现,自觉践行是大学生最高层次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是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特性,需要相应的平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善于运用大学生所喜爱的方式,搭建大学生乐于参与的平台,开辟大学生便于参与的渠道,是大学生发挥主体性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备条件之一。概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应努力完善双向互动的课堂平台、新媒体自学平台、专题性学术交流平台、实践活动平台,以此来为大学生自觉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创造条件。一是建立双向互动的课堂平台。教育者要根据大学生实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堂进行精心设计,建立问题式教学课堂、资料研习教学课堂和小组合作学习课堂,让每一位大学生能在其中自觉学习、主动思考、分享观点。二是开辟校园新媒体自学平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和数字电视媒体等校园新媒体,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舆论氛围,利用新媒体的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为大学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自学平台。三是建立专题性学术交流平台。教育者应积极开展专题学术沙龙活动、主动邀请专家做学术报告、定期召开专题读书会,让大学生在平等、和谐的学术氛围中自觉学习,积极思考。四是丰富实践活动平台。“把大学生置身于生动活泼的社会实践中,通过深入社会、深入群众,了解世情、国情和社情,才能进一步激活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愉悦、热情、信任等情感因子”[11]。既要加强文明修身类、科技发明类、文体艺术类和校园志愿服务类等校内实践活动平台的完善,同时也要积极组织社会调查、定期开展课外参观活动、完善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等校外实践活动平台建设,为大学生主体性生成、发展和检验提供实践途径。
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行为的准则,是一定范围和特定时间内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条文规约,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时效性等特征。制度有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双重重要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的有效发挥必须通过相应的制度来保障。一是物质经费保障制度。教育再有创意,内容再有吸引力,没有必要的物质经费作为支持,大学生主体性发挥便是纸上谈兵,这就需要用制度来确保相应的物质经费供应,为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支持。二是科学合理的时间分配制度。大学生自我意识较强,自主愿望较高,对他们管得过多、过死,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影响主体性发挥。因此必须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课堂时间分配制度和课内外时间协调制度,保障大学生自主时间,为其主体性发挥提供时间保障。三是动机需求激励制度。动机需求是人一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是启动人类学习活动的原动力。动机需求越强烈,进行活动的自觉性就越高,积极性越强,主体性越能得到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根据社会目标与个人目标、外在激励与内在激励、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和落实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激励制度,利用激励来诱导大学生主体性发挥。
良好的环境具有熏陶感染作用,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其本质是大学生与所处的环境进行交互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营造生动化、形象化、多样化的环境氛围,能够不断提高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继而促进大学生内化、外化。这表明越是在良好的环境中,大学生的主体性越能得到发挥。校园环境与大学生息息相关,良好的校园环境能对大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能有效激发大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大学生思想行为的提升。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环境氛围,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校园环境的优化。校园环境是一个系统,包括校园文化、学风、教风等多个方面。因此,优化校园环境,激发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着重从以下环境因素入手。(1)严抓校园文化建设,使大学生耳濡目染受到熏陶启发。要以物质为载体,创设吸引力较强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栏、人文建筑,发挥文化的熏陶感染作用;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大学生的积极行为表现;以管理为载体,改进管理模式,坚持民主治校,为大学生营造民主平等的参与环境,激发他们的自觉主动性。(2)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倡导勤奋刻苦、自教自学等优良品质,引导大学生形成“敏而好学”的学习风尚,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3)营造主体性发挥的课堂氛围,提升参与积极性。平等、民主、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有利于大学生畅所欲言,形成主动、积极、开放的态度。在课堂教学中应积极营造宽松和谐、民主平等的课堂氛围,促使大学生主体性得到发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教育者的正确引导、丰富的自学和实践平台、科学民主的制度、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大学生主体性发挥的条件保障。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个体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必须建立在主体自觉的基础上,具有‘自育性’特征,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体性,关键在于激发大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和自觉性,培养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12],以此增强内生动力,进而促使大学生在实现自我提升与发展的目标过程中,积极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目标,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我更新及更高的认识与要求,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与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强化自我教育,提升内生动力,需要从三方面入手:(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教育,是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基本遵循,大学生应主动认识其重要性,加强对自身的认识,完成自我剖析。“人贵有自知之明”,认识自己,认清自己,才能发展自己。大学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要充分认识自身价值观现状,主动了解自身角色定位,从而把自己作为学习活动的主人、自我发展的本体、自我教育的主体,确立自身主体地位,做一个能够自主、自立、自进、自觉把握客体与自身现实关系并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从事各种活动的人。(2)树立乐学意识,积极进行思维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的发挥,除了教育者的“善教”外,还必须有“乐学”。大学生应提升学习兴趣,树立好学乐学的意识,自觉主动地参与认知和实践过程。在主动学习中,大学生还必须发挥自身思维的动力功能,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独立地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克服依赖他人的思想和行为。(3)提升自我能力,确保自身主体性发挥。能力是为满足自身需要而从事某种对象性活动的力量。主体能力是主体性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主体性的发挥离不开能力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的有效发挥需要大学生加强自我能力提升,包括:自我选择能力的提升,充分了解实际,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内容、方法和行为;自我实践能力的提升,制定科学方案,加强与他人互动,积极参与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不断解放思想,摆脱思维定式,积极探索,敢于提出新见解、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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