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鑫
摘要:在西方,指环的历史非常悠久,并在演变中变成了结婚必不可少的信物。本文通过《威尼斯商人》中“指环”意象的分析,对于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娅三个人物形象通过指环意象这一视角作了新的诠释,并分析了“指环”意象对于戏剧剧情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指环;夏洛克;巴萨尼奥
在西方,指环的历史非常悠久,并在演变中变成了结婚必不可少的信物。欧洲的戒指文化很早便与婚姻相关,在欧洲早期部落中,男女之间的婚姻是通过“抢婚”进行的,以示该女子已经归我所有。在11世纪的《罗马订婚戒指的起源》一书,在签订婚姻“契约”时使用的戒指,未来的新娘一旦接受,就有了对未来的丈夫保守贞操的义务。在《威尼斯商人》中,与“指环”意象相关的主要人物形象主要有夏洛克、鲍西娅。通过“指环”意象探析两个人物形象,对于三个人物形象作了新的诠释。
一、夏洛克的指环
通常在人们眼中夏洛克是没有人情味的守财奴。但夏洛克作为一个犹太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只能成为被众人唾弃的借贷者。在《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的第一场中当杜伯尔和夏洛克谈论杰西卡的下落时有这样的对话:
“杜伯尔:有一个人给我看一个指环,说是你女儿拿它向他买了一头猴子。
夏洛克:该死该死!杜伯尔,你提起这件事,真叫我心里难过;那是我的绿玉指环,是我的妻子莉娅在我们没有结婚的时候送给我的;即使人家把一大群猴子来向我交换,我也不愿把它给人。”
在这一段对话中,体现出了夏洛克并非是无情无义的守财奴,他有自己温情的一面。首先,这里的绿玉指环并不是什么稀世珍宝,绿玉这种石头随处可见。在这几句话中,夏洛克在意的不是绿玉指环的经济价值。这个指环是他的妻子在没有结婚的时候送给他的,这代表了妻子对于夏洛克的情谊。而夏洛克虽然在乎金钱,但是对于这枚并不值钱的指环,是用一群猴子都不会去交换的,在夏洛克心中,绿玉指环可以说是无价之宝。莎士比亚用几句话,向我们展现出了夏洛克充满人情味的另一面,虽然金钱在夏洛克这个犹太人眼中固然重要,但夫妻情谊的地位却在金钱之上的。在夏洛克对于这枚绿玉指环的重视上,丰富了夏洛克本身的人物形象,让我们看到他守财奴形象的另一面,是一位用情至深的丈夫。 通过“指环”这个意象对于夏洛克形象的重新解读,对于夏洛克这个一贯的“守财奴”形象有了新的解读。
二、巴萨尼奥的指环
巴萨尼奥一直被解读为重情重义的人物形象,是一位慷慨热情的君子以及近乎完美的绅士。对于巴萨尼奥形象的定位之所以如此,与鲍西亚对其的态度不可分割。鲍西亚作为万众瞩目的小姐,却只对巴萨尼奥褒奖有加。除了具有优雅的风度,对朋友也是十分慷慨、忠诚。当葛莱西安诺对他说“我要向您提一个要求”,他便说:“我答应你。当他在贝尔蒙特收到安东尼奥的信件时,鲍西娅是这样形容的“巴萨尼奥的脸色都变白了,多半是一个什么好朋友死了,否则不会有别的事情会把一个堂堂男子激动到这个样子的。”由此可见,巴萨尼奥对于朋友的关切之深。
在巴萨尼奥向鲍西娅求婚成功后,鲍西娅给了巴萨尼奥一枚指环并说:“凭着这一个指环,我把这一切完全呈现给您;要是您让这指环离开您的身边,或者把它丢了,或者把它送给别人,那就预示着您的爱情的毁灭,我可以因此责怪您的。”可见鲍西娅对于这枚指环赋予的含义,这枚指环可以说是对于婚姻承诺的象征,如果丢失也意味着爱情的毁灭。在第四幕第一场中,当鲍西娅假扮成律师,向巴萨尼奥索要这枚指环时,巴萨尼奥虽然一开始非常犹豫,并且表明会拿威尼斯最贵重的指环来送给她,但这一枚不行。可经过安东尼奥和“律师”的说服,“看在他的功劳和我的交情份上,违犯一次尊夫人的命令,想来不会有什么要紧。”当听完这些劝说后,巴萨尼奥便把指环送给了律师。可见,在巴萨尼奥心中,朋友的交情此时战胜了夫妻之间的婚姻的承诺。在巴萨尼奥接受这枚指环时曾许诺,当指环离开手中的时候,他的生命也就终结了。而此时当面对“律师”的索要以及好朋友安东尼奥有说服力的辩词,便将自己对于婚姻的承诺抛之脑后。婚姻的承诺以及对于妻子的爱护虽然在巴萨尼奥心中很重要,但朋友的情谊却比之更重,与夏洛克虽爱金钱,却将夫妻的情分看得更重形成鲜明对比。一个“指环”意象,却看视出了两个人物形象在面对金钱、友谊、婚姻的承诺时做出的选择。
通过《威尼斯商人》中“指环”意象的分析,对于夏洛克、巴萨尼奥这两个人物形象通过指环意象这一视角又有了新的认识。
注释:
①王忠祥,杜娟.《外国文学研究》与莎士比亚情节-兼及中国莎士比亚研究[J].外国文学研究,2014.
②查明建.论莎士比亚的经典性与世界性[J].外語教学与研究,2016.
参考文献:
[1] 海因里希 · 海涅 . 绿原译 . 莎士比亚的少女和妇人[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
[2] 张薇.莎士比亚精读[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
[3] 张冲.莎士比亚专题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4] 莎士比亚 . 朱生豪译 . 威尼斯商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0.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