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忠艳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满铁研究中心, 长春 13003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提出:“世界正处于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1]这一论述阐述了中国人民反对战争、爱好和平的立场。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国际大势的背景之下,对战争的深刻反思彰显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警示性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曾经的创伤,留给人们精神上的痛苦记忆以及内心的伤痕,能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告诫世人牢记历史,不让历史悲剧重演。197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奥斯维辛集中营以特殊项目的名义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至今为止,已经有三处战争遗址作为警示性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具体包括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日本广岛的原子弹爆炸地以及美国的珍珠港。
长春市在日本殖民统治东北时期被称为“新京”(しんきょう),是伪满洲国的首都,是伪满洲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文化中心。长春市特殊的历史地位使伪满遗存比较丰富,城市空间布局独特,以警示性为切入点对伪满遗迹进行保护开发对于唤起城市记忆,激发市民的爱国情怀以及奋发进取的决心,形成城市发展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长春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73处,根据长春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的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11月,长春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共19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5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伪满遗迹共有12处,包括伪满洲国皇宫旧址、伪满洲国国务院旧址、伪满洲国军事部旧址、伪满洲国司法部旧址、伪满洲国经济部旧址、伪满洲国交通部旧址、伪满洲国民生部旧址、伪满洲国外交部旧址、伪满洲国综合法衙旧址、日本关东军司令部旧址、日本关东军宪兵队司令部旧址以及伪满洲国中央银行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伪满遗迹共有9处,即日本100部队旧址、伪满建国忠灵庙旧址、伪满首都警察厅旧址、伪满洲国国民勤劳部旧址、伪满国务总理大臣张景惠官邸、伪满东本院寺旧址、溥仪地下避难所旧址、长春地质宫以及神武殿旧址。
根据实地调研以及对搜集到的文献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可以概括出长春市伪满遗迹的主要特征:
首先,长春市伪满遗存数量庞大,分布比较广泛。目前,长春市保存的日伪时期的比较重要的旧址有将近100处。从具体分布看,一方面分布比较集中,新民大街和人民大街都比较集中地保存、展现了伪满遗存,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的重要伪满遗迹可考的现有53处;另一方面分布比较广泛,除朝阳区之外,宽城区也保存了大量的伪满遗迹,例如伪满皇宫博物院位于光复北路5号。另外,建成于1935—1936年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日本100部队旧址位于西环城路8211号。伪满遗迹的分布状态既有利于其保护、开发,同时也由于分布的广泛,给保护、开发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容易形成遗漏。
其次,长春市伪满遗迹现在仍然处于使用状态,继续发挥着建筑物的原本功能,保护与使用并重。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例,12处伪满遗迹都在继续发挥功能,使用单位包括国家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银行、会馆等。伪满遗迹的广泛而充分的利用,一方面体现了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作为历史建筑,伪满遗迹存在时间较长,使用空间有限,在不能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使用部门私自改建、增高、扩建、粉饰等行为,这客观上造成了对于伪满建筑的人为性破坏,不利于对伪满遗址的持续性保护以及警示性价值的挖掘。
再次,市民对于伪满遗迹的开发与保护认知不充分。伪满遗迹的保护和开发主体是政府机关,群众对于伪满遗迹只有简单的了解,在保护过程中没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受调查者不能完整地列举出伪满遗迹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受调查者不认为文物保护是与自身相关的,不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成为文物保护行为的施行者;部分受调查者对于伪满遗迹只有简单的价值判断,无法作出深层次的理解与认知。总之,群众对于伪满遗迹开发和保护的认知并不充分,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伪满遗迹保护、开发的阻碍因素。
最后,对伪满遗迹的警示性价值挖掘不够深入。长春市的伪满遗迹承载着这座城市苦难、屈辱的历史,对伪满遗迹的保护、开发,应立足于此,对伪满遗迹的警示性价值进行深入挖掘。“新京”起源于特殊的政治需要,其建筑及风格虽然具有一定的特色,但是具有强烈的殖民特色,所以,不应过分强调伪满遗迹的旅游价值,更不应该对伪满遗址进行硬性文化概括。应引导市民在对伪满遗迹感性认识的同时,以丰富、全面的历史知识为基础,形成感悟与反思,否则这座城市将会成为一座“失语”的城市。
历史建筑是一部存在于环境之中的大型的、直观的、生动的、全面的历史书,它的认识价值绝不是任何文献资料或者用文字撰写成的历史书所能够替代的。俄罗斯修复科学院院长普希金教授,在其著作《建筑与历史环境》中论述了历史建筑的价值,认为历史建筑的价值分为内在的精神印记价值和外在的物质印记价值。陈志华先生在中译本序中具体阐述为:“第一,对历史的认识价值,包括文化史、民俗史、政治史、军事史、经济史、建筑史等人类活动一切方面的历史;第二,情感寄托的价值,文物建筑寄托着丰富的记忆,包括个人的、人民的、民族和国家的,直到整个人类文明的记忆;第三,审美欣赏价值。”[2]
奥地利史学家B·弗拉德烈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进行了总结,具体划分为历史的价值、艺术的价值以及功能主义的价值。“历史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对现阶段人类做出的贡献以及流变的历史带给人类的反思;艺术价值包括艺术历史的价值、艺术质量的价值以及艺术作品本身的价值;功能主义价值指建筑遗产投入常规使用,在对建筑保护的同时,让其发挥自身的使用功能,完善建筑遗产的作用”[3]。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进行基本的判断,建筑遗产的价值不仅表现为宏观意义上的历史价值,而且表现为艺术价值和功能主义价值,特别表现为情绪性价值亦或称之为纪念性价值,即历史建筑的存在引发人们对于历史问题的思考与反思。长春市伪满遗迹的主体表现形式是历史建筑,见证了战争与灾难,张纯如在《南京浩劫:被遗忘的大屠杀》中对战争的影响进行了描述:“有人把战争比作地震,也有人把地震比作战争。地震是自然的,战争是人为的。不可避免的天灾已引起全人类的防范,而可以避免的战祸却经常被人为地挑起……看来,人类要认识自己和战胜自己比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要艰难得多。”[4]伪满以及作为战争建筑类的遗产对于研究历史、反思战争、警示未来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所谓历史价值,是指文化遗产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是当时历史的具体而真实的实物见证,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冯骥才曾经说过:“历史建筑所保留的是一种历史空间。由于这空间犹存,历史就变得不容置疑。徜徉其间,历史好像忽然被有血有肉地放大了。过往的生活形态仿佛随时都能被召唤回来。历史的遗物并非历史的遗骸,而是作为历史的生命而存在。”这一论述说明文化遗产记载了历史事实,对其深入研究对于深入理解历史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长春市有200多年的历史,在这200多年中,伪满洲国存在了14年,这14年是日本帝国主义奴役中国东北的历史,是东北人民屈辱、灾难的历史,值得被铭记。散落在长春市各个角落的伪满遗迹散发着沉重的历史气息,是凝固的历史,更是“活”的历史,对伪满遗迹的深入考察对于研究伪满洲国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伪满洲国是根据日本军方要求而建立的“军政国”,完全是一个傀儡政权。伪满遗迹的存在记录了伪满洲国的历史,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伪满洲国各个部门之间的运行机制,对伪满遗迹深入研究,对于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欺世盗名,剥开他们精心打造的伪满洲国画皮,将他们赤裸裸的军事占领、军事统治和军事掠夺的目的以及将东北变成其殖民地的行为公诸于世,具有重要的价值。
历史建筑遗产具有物质性,它所承载的历史事件具有非物质性,人们针对历史建筑遗产承载的历史事件在主观意识中形成了意识形态,警示性即属于这一范围。由此可见,警示性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的价值观,它存在于人们的内心。警示性遗产一般都承载着负面历史事件,是“屈辱历史”的见证,但是警示性遗产能够启迪人们勿忘历史的耻辱。2015年,习近平出席中日友好交流大会并发表讲话强调:“中日双方应该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共促和平发展,共谋世代友好,共创两国发展的美好未来,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贡献。”[5]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从本质上体现了历史遗产以及历史事件的警示性价值。
伪满历史遗迹承载了日本侵略、奴役中国东北地区的历史,1932年伪满洲国定都新京之后,日本统治者制定了《大新京都市计划》,对长春市的城市布局进行了整体的规划与建设。为了契合日本殖民者提出的“五族和谐”“新满洲、新国家、新形象”等政治口号,在《大新京都市规划》中以“满洲式”为主,结合了当时日本比较流行的“帝冠式”和“兴亚式”的设计风格,将其殖民思想植入了新城市的建设与布局,将殖民主义的标签镶嵌在每一栋伪满建筑中。日本殖民者在建设新城市的时候,对于建筑的命名也体现了政治理念,例如现在的人民广场和人民大街,在当时叫作大同广场和大同大街。这对于警示中国人民勿忘国耻、自强不息有重要作用,也是挖掘伪满遗迹警示性价值的本质意义所在。
历史建筑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之内被长期妥善地使用是最好的保护办法之一。长春市保存的大量伪满遗迹主体都是历史建筑,仍然具备投入常规使用的价值,而且长春市的伪满遗迹现在大多数都在使用之中,例如“伪满八大部”。伪满时期,日本殖民者将各个职能部门建于当时的市中心地区,这些地区在现在仍然是城市的中心地区,例如人民大街、新民大街,这些地区的伪满遗迹如果大量闲置,会造成土地资源以及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不利于历史遗迹的保护,所以,从这一角度分析,伪满遗迹具备了使用性价值,而且现在具备使用性的伪满遗迹仍然处于使用状态,也说明了妥善的使用对于伪满遗迹的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伪满遗迹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伪满皇宫博物院,2007年,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2017年,被列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对于宣传和提升城市的形象,增强城市软实力,带动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伪满遗迹作为历史建筑以及文物遗产具备了历史性价值、警示性价值以及功能性价值。伪满遗迹的功能性价值使其逐渐成为城市名片,基于此,应坚持利用——保护——开发的原则。另外,这一段历史体现了伪满遗迹的历史性价值以及警示性价值,其中历史性价值最终的表现形式仍然是警示性价值,构成了长春市城市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警示性价值是伪满遗迹的核心价值,基于此,应坚持认知——理解——反思,所以,采取措施深入挖掘伪满遗迹的警示性价值是伪满遗迹保护、开发的根本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伪满洲国的历史是长春伪满遗迹的历史背景,对伪满遗迹的历史诠释应全面、正确,不应有所遮蔽。对历史史实的强化、理解,是挖掘伪满遗迹警示性价值的重要基础,所以,必须加强对于历史史实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工作人员的历史知识水平。对于伪满遗迹警示性价值的挖掘,应该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之上,进行理性分析,形成深刻的历史感悟以及正确的历史观,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之中,历史遗迹以及历史知识是形成感性认识的重要基础,更是整个认知过程的基础。所以,在挖掘历史遗迹警示性价值过程中要避免弱化历史史实的倾向,强化对伪满遗迹的历史诠释。
将伪满遗迹确定为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使其承载的历史史实发出真实、客观的声音。伪满遗迹一方面是殖民主义侵略的历史物证,另一方面在现在具有使用功能,同时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在评估伪满遗迹价值的过程中,应该坚持警示性价值的挖掘高于其功能性价值的开发,伪满遗迹的警示性价值是作为城市记忆存在的,能够激发市民的爱国主义情怀,促进城市凝聚力的形成。在伪满遗迹的利用过程中,应该尊重历史,不应进行扩建、增高、粉饰等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将旅游发展与警示性价值的挖掘结合起来,失去了警示性价值的伪满遗迹,将失业旅游发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在伪满遗迹保护、开发的过程中,坚持警示性价值的挖掘高于功能性价值的开发。
伪满遗迹属于殖民遗址,承载着一座城市乃至一个民族的屈辱和苦难,所以,不能因为旅游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功利性地将伪满遗迹打造成城市代表特色。将伪满遗迹作为长春的重要的特点进行归纳、概括,典型的论述为“长春,具有伪满期间的历史原整性,这种原整性包括历史上作为国家机器的建筑群的原整性、‘都城’(新京)格局和风貌的原整性、公共设施遗址(交通、学校、医院、文化场所、纪念性建筑等)的原整性、居民及街区的完整性”[6],这种对于伪满遗迹的定位是不符合历史客观的,不利于城市的长期性发展,使伪满遗迹的警示性价值形成缺失,战争胜利者的意识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