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8-03-19 06:38秦国杰
山西农业科学 2018年9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山西省成果

秦国杰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3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农业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应用开发、推广等形式应用于生产领域,从而提高农业发展水平。近年来,山西省农业科技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地域性强、成果周期长、推广环节以及需求主体复杂等多方面的限制[1-3],转化率仍然不高。据统计,山西省每年有18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而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成果却数量有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8%左右,与世界发达国家65%~85%的转化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4]。

近年来,山西省围绕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转化与推广初见成效。在有机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功能食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大批成果;完善基层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乡镇三级推广网络,大力建设示范县,积极培育科技示范户;拓宽网络服务辐射范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然而,总体上看,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并不高,一些已转化的成果效益也未达到预期目标[5],因此,研究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发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实施好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山西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1 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发展现状

山西省自1985年实施科技进步奖励以来,在国家和省级科研经费的投入下,农业科研人员研发出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在这些成果中,获奖的有3 066项,其中,国家级成果有133项,部委级成果有103项,省级一等奖有179项[4],为山西省农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山西省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很好地促进了山西省种养殖业品种的更新换代,加速了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提升了农产品加工的科技水平[5],有效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进程。

由于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晋1号高粱、早黑宝葡萄、玉露香梨、晋汾白猪等一大批优质、高效的新品种及先进成熟配套技术得以推广,使农户的收入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为山西省农业发展,尤其是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扶持和壮大了山西省多个农业开发类公司,为山西省现代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到2016年7月,山西省累计建立了试验示范区(基地)1 893个,规模达36.67万hm2[4],山西省产业结构的调整、生态农业的发展,均离不开这些特色、优质农产品的示范推广,同时,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也为山西整体经济的转型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科技研发人员工作受缚

目前,全省的农业科研力量主要集中于山西农业大学与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但是,由于受到体制的束缚,科研人员在工作与成长的过程中,重点却放在理论上,能够在实践中直接应用的农业科研成果往往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资金去投入中试和规模化生产,这样的负担普通科研人员根本担当不了[6],同时,为了更容易抑或是更直接地评职称,就导致科研人员在比文章、拼奖项上下功夫,对该科研结果在市场上表现怎么样以及应用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也就无暇顾及。

2.2 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供需失衡

能称得上农业科技成果的不在少数,但能实际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则凤毛麟角,我们的农业科技成果在成熟度、先进性和实用性上都与目前农业产业发展的境况不匹配。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中,现代农业成果的迫切性日益加强。现阶段,随着山西省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虽然已经局部打破了之前科研体制遵循的模式,可以更大程度地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7],但这种模式并没有被完全打破,仍然存在弊端:科研立项没有完全以市场为导向,导致所做项目无法与市场接轨;自上而下逐级报奖,从某种意义上成果数量确实增加了,结果导致成果虚多;已经有的农业科研成果继续转化率较低。能得奖才是硬道理、针对农民在生产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所投入的关注度不够的情况尚在,科研没有很好地与农业生产衔接。另外,缺乏科研经费,推广模式滞后,虽然获奖成果很多,但真正能解决关键问题的成果很少,尚不能为农户提供先进的实用技术。

2.3 存在换汤不换药类型成果

相似性成果指具有相互替代性的科技转化成果。换而言之,即使没有这项成果,也会有能够满足该成果所达效果的其他成果,因此,具有竞争效应的成果“推则广,不推则萎”。与之相比,这类成果与其他类型成果并没有明显差异,产生的效果也并不显著。

山西省有相当数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属于竞争型相似性成果[8-9],多数相似性成果的存在,不利于某项成果的应用及推广,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大缩减了其成果的应用范围和适用面积。根据现有数据研究,目前,山西省有意义的转化成果大致分为2个部分,其中,与市场直接挂钩的经营性成果占比非常低,只占成果总数的22.55%;剩余的转化成果都归于相似性成果[4],这为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无形中添加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相似性成果数量居高不下,也从某种意义上说明山西省目前农业科技转化体制存在弊端,山西省目前的整体科技水平不够高,科研探索中存在多次轮番课题研究,也是致使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相似性成果占比居高不下的一大因素。

2.4 农业技术综合配套性不足

仅某项转化成果显著,但集成配套技术不全,也成为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巨大制约因素。受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生产过程不仅需要庞大的技术支持还需要多层次、多角度的配合协调才能达到各农业技术生产效果。农民如属于畜牧类经营户,则存在对好畜种、好饲料、好的畜舍建造经验以及畜类疾病防治技术有较大的需求,科研单位若仅能向用户提供某种单一技术,那么这些技术对农户来讲,就不具有利用价值和吸引力。例如,农户在饲养过程中由于饲料挑选不合格,或病害防治不及时,会导致农户亏本,这就是缺少配套技术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也有饲养的畜类很不错,但是由于市场信息相对闭塞,没有卖出理想价钱,这样就导致丰产却没有增收,有时可能还会出现亏本。这样一来,如果能研发出有利于农户的配套集成技术,并结合市场风险规避将会为成果转化推广助一臂之力。

2.5 成果针对性不强

通过调查发现,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低成本型技术推广中的占比相对于农业产业实际的需求型技术的比例要高出19百分点[4];农业科技成果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现实需求,致使诸多研究成果应用不到实际生产中。

现阶段,山西省农业科技成果与实际需求之间有着较大的错位,致使农业科技成果产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目前,山西省农产品加工类技术占创新技术需求的44.1%,农产品加工类技术在创新技术供给中仅仅占10.3%;农业种植类技术在实际需求中仅占9.9%,而高达48.5%的技术却是改良型技术[4]。山西农业科研出现倾斜于种植业,对水产、畜牧领域不重视的现象。一直以来,山西省农业生产长期以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的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畜牧业、水产业等在农业生产中所占比例较低,一段时间内,山西省的农业科技成果供给却无法适应这种现实需求,山西省农业科技人员专业结构分布不均衡,从事牧畜、蚕桑和农经等领域的农业科技人员数量明显偏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需求。

3 合理化建议

3.1 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与推广体系

我们的成果必须能够契合市场发展规律,这样方能实现由理论转向市场,由成果促进产业。农业科研向产业发力的系统只有符合市场规律,才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其优势[10],建立适合农业科研成果推广的系统机制,把双方的利益和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农民与科研人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将打开,这样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也产生了,甚至会使部分农民参与到科技的创新与改革之中,增强农民的主动性,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如此,就会涌现出一批农民科技专业户,涌现出一批实用的科技成果。

3.2 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机制

农产品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市场供需时政府会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管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供需双方的正常关系[11];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供需本来就存在一定的矛盾,并且矛盾会长期存在。科技市场之间要想实现均衡供需,就必须另辟蹊径,大力完善目前现有的供需机制,否则科学技术的价值将难以实现,经济市场的需求也将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因此,需要建立2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只有从农业科技市场需求出发,确保我们研发出的农业科技成果与目前的农业市场需求相匹配,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研发出大量的农业型科技成果,充分体现出科技成果供需结构的协调一致[12];二是农业科技市场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通过双方有偿交易,促使农业科技成果供需数量的均衡。

3.3 加大扶持和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积极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组织方式与管理制度,促进农业科技型企业与科研、教育单位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建立协作联系[13-14],农业企业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邀请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入驻,科研机构也可以以技术支持形式参股,企业与研发机构可以共同注册公司,科研机构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受企业委托,在科研管理和研发方面为企业进行职工培训,也可以依托科研机构现有的软硬件设施对企业职工进行微小技术攻关培训,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3.4 完善权益收入分配机制,确保成果转化双方受益

根据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的占比,以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作为成交价格,建立合法的科技成果出让制度,确保出让与受买双边利益,从而保证科技成果顺利转化[15],此刻,买卖双方均要体现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时效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要想获得利益就必须依靠成果转化,而最后的农业或者是技术产品将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16-18]。

3.5 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宣传媒介

用现代发达的自媒体以及互地联网+等农业推广宣传模式,让农民更加深入更加直观地体会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力量,使农民从主观上改变传统的生产观念,让农民主动参与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进而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山西农业产业升级以及现代农业科技转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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