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江苏省东海县白塔埠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222345)
新形势下乡村兽医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思考
张敏(江苏省东海县白塔埠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222345)
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农技推广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目前面临着新的形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乡村兽医工作,是每一位基层兽医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笔者作为一名乡镇兽医工作者,现就自己在二十余年的乡村兽医工作中所作的思考与探索作一简要总结,以期与广大同行专家交流。
1.1 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提高 最重要的体现在免疫抗体的检测上,各级部门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抗体检测抽查,已经成为动物防疫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同时这也是衡量基层兽医工作成败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各种动物的采血技能要求不断提高。其次是对免疫密度、耳标佩戴,免疫档案建设的工作要求,免疫密度上要加强对小散户的管理,耳标佩戴要求100%,档案要求防疫记录本记录规范,免疫证登记齐全。
1.2 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提高 由于近年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动物防疫溯源系统的建设要求越来越完善,动物防疫的相关信息已实施信息化系统管理,耳标作为防疫工作的重要信息载体,可以在网上查询追溯。
1.3 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着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 正在进行的动物防疫工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基层兽医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必将迫使一部分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老兽医退役,新的防疫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技能。
1.4 动物防疫管理工作面临着法制化建设的重大考验 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的基本职能,兽医工作的法制化已不单单局限于畜牧防疫方面的本部门法律,而且涉及到环保、土地、食品安全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这给基层畜牧兽医工作带来很大牵扯,使得动物防疫工作牵扯到好多方面的政府职能,兽医对养殖户的管理已不仅仅是防疫上的事了,比如本省各地正在开展的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就离不开兽医人员的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的法制化管理对于基层是个重大考验。
1.5 乡村动物防疫工作没有形成法制化的工作体系 从兽医工作人员到养殖户普遍存在防疫法规意识淡薄的问题,村级兽医院在强制免疫实施过程中,常常遇到拒绝免疫,不让佩戴耳标和拒绝抽样采血现象,由于相关执法不到位,使防疫的强免处于被动和两难的境地。
1.6 动物防疫尚存在重大动物疫情散发隐患 基于基层兽医体制的不完善和村级防疫员队伍的青黄不接,造成一部分地区不可避免的发生慢性猪瘟和口蹄疫等散发疫情。
2.1 村级兽医人员普遍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主要是年龄普遍偏大,白塔埠镇村级兽医人员60岁以上占大多数;知识层次低,不足以胜任档案建设的要求;身体素质差,“三高”人员占多数,防疫是重体力劳动,安全风险很大;操作技能缺乏,尤其是采血技能,只有少部分能胜任。
2.2 村级兽医人员普遍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有:(1)村级兽医员待遇太低,本镇村级防疫员每年平均工资不到5000元,远远达不到心理预期,况且动物防疫工作繁杂,又脏又累,防疫员对自己的待遇普遍不满意。(2)村级兽医员一直以临时雇佣身份参与政府公益工作,干了一辈子的老兽医,没保险没退休,对照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心理落差较大。
2.2 防疫漏洞 最主要表现在由于漏免而形成的散在疫情的发生,其次表现在防疫密度不达标,抽样采血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这些问题会导致上级部门不能全面真实把握基层防疫状况。另外耳标佩戴率往往达不到100%,因为这项工作费时费力,上了耳标的猪出了食品安全事故,还要依耳标号追究其责任,耳标作为防疫标识已失去了本来意义,代表着风险和责任,因而部分村兽医会偷工减料。
2.3 村级防疫员的新老交替存在很大困难 主要是老兽医退休役后无人接替。在全镇16个村兽医中,目前没有一个家中子女愿意子承父业的,本镇目前更换的近一半的新人中,都是迫于村干部的压力下上任的。通过笔者的调查发现,在一个村里想找一个合格的村兽医是相当难的,这份工作对年轻人无吸引力。
2.4 乡村防疫工作缺乏法制化的管理体系 限于目前的情况,村级兽医员只能依法管理,行政手段对其压力不大,因为不是正式工身份。正在开展的本县防疫社会化体系机制建设,建议新的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质,能够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外将防疫的法律责任下移到养殖户,尤其是养殖大户,要自负其责,减少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使新上岗人员能安心工作,没有压力和风险。
3.1 建立一支新型的村级动物防疫队伍 结合这次全省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求,建议上级部门做好顶层设计,便于下级部门作为可操作性依据。顶层设计中要明确服务组织及其成员的责、权、利界限,最主要要明确服务组织和养殖户的责任,服务组织只承担防疫工作本身的责任,对疫情的责任下移由养殖户自己承担。笔者的看法是,这次改革成功核心在镇村两级,乡镇一级政府要牵头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方案的制定,二是对新型组织人员的选拔任用。方案制定中最重要的是制定乡镇与服务组织的合同,服务组织可以由乡镇来决定,也可以由服务组织竞聘上岗,但服务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质,能承担相应的防疫责任。服务组织人员的选拔应依据县级部门出台统一的聘用人员资格条件,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应的兽医准入制度。新兴服务组织原则上保留员队伍中一部分精兵强将,新进人员必须是文化素质较高,兽医基本功扎实(包括基础免疫技能、采血技能、熟悉相关法规、由一定的信息化档案建设能力),责任心较强,热爱兽医工作的人员。
3.2 逐步建立乡村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化管理机制 所谓的组织化管理体制是指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依托,带动防疫工作的整体提升。村级防疫工作不能扎实有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养殖户的“散和乱”,形不成防疫工作的整体核心,养殖户对防疫组织统一规范的“向心力”,而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是基于利益相关,对防疫工作的操作和管理具有很大优势,以本镇为例,温氏公司的防疫工作应该比全镇所有村的防疫搞起来更容易,没有组织化的散养户要耗费各村防疫员的大量时间精力,对于本镇这次改革,笔者的看法是先把所有的散养户搞成一个合作社,在生猪出栏环节介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把防疫工作做到事半而功倍,也避免了防疫工作的被动局面,从而由被动变主动,相关的一系列防疫工作也能得到养殖户的响应和支持,如能达到所说局面,村级防疫工作必然会出现新的生机。
3.3 加强乡村动物防疫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动物防疫的信息化建设是防疫工作的重要基础,畜禽养殖量的统计和防疫记录是信息化的两个重要方面。而乡村两级一直以来只重视防疫的实际操作层面,对于档案建设方面是一个“短板和弱项”,尤其是村一级,限于知识有限,对于防疫记录常常疏忽或是记载不全不齐。随着全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动物防疫信息化建设已迫在眉睫,尤其对于档案的记录已不限于纸质表格,现在的村级防疫员必须学会使用电脑网络,熟练使用微信、QQ等信息化工具,必须加强对乡村兽医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信息化技术,便于基层兽医能够在信息化平台上管理防疫工作,实现网上信息共享,达到即时交流学习的目的,一些年轻的有文化的兽医利用手机建立的养殖户微信群、QQ群,极大的方便了信息互通,对防疫工作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值得借鉴推广。
(2017–10–11)
S851.33
C
1007-1733(2018)02-00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