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媚英+黄慧诚
“2017年佛山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数量较2016年增加了94%,但处罚金额却增长了138%,达1.56亿元!排污许可证的实施,促进了环境执法效率的提高,做到精准执法!”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振华感叹地说。
如今在佛山,不仅是环境执法,包括日常企业监管、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多项环保工作,都能依托排污许可证管理。截至去年底,佛山累计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335张,涉及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
企业管理更清晰社會监督更到位
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东强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强造纸公司”)的门口,一块绿色的牌匾尤为显眼。牌匾上,企业名称、排污情况、环保监管单位及电话、监督电话、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二维码等信息一目了然。
陈振华告诉记者,这是佛山环保部门“特制”的环境保护标识牌。只要拿出手机轻轻扫描牌匾上的排污许可证二维码,即可进入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查看相关排污单位详细的基本信息、排污标准限值等信息。如果发现违法排污,可以拨打环保监管单位电话举报;如果发现地方环保监管部门不履责,还可以拨打监察电话进行举报。
2017年8月,佛山印发了《关于在村级工业园、重点行业企业试点标识牌、推广企业公开排污信息的通知》,在全市选取若干个村级工业园、重点行业企业试点开展环境保护标识牌制度,推广企业公开排污信息。
此次试点以“2017年一村一策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村居名单”为基础,将该批100个村级名单纳入其中,分两年完成全部环境信息标识牌设置工作。试点工业园区必须在园区进出口显眼的位置设置园区标识牌,列明园内企业名称、主要污染物、环保监管单位及电话、监督电话和排污许可证二维码,对于尚未核发国家许可证的企业也都预留了张贴二维码的位置。同时,园区内所有排污企业也要竖立标识牌。
“有了排污许证,我们企业环境管理更清晰!” 东强造纸公司负责人坦言,过去企业对环境管理要求不是太清楚,如今对照许可证内容按时保质完成规定动作即可。特别是环保部门在许可证上及时更新相关环保法规标准,这对企业自我管理和守法履职带来了莫大的帮助!
“排污许可证一定要以更利于公众知晓和社会监督的方式公开,才能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陈振华介绍说,在佛山,不仅是企业相关信息,而且是环保监管单位及其电话也一并公之于众。起初,基层环保监管部门不太愿意将单位和电话写在标识牌上,后经过解释、沟通,要求严格落实。另外,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必须将标识牌挂在工厂门口显眼的位置,但部分企业挂了一段时间后,偷偷将标识牌拿到工厂里面。“这说明不管是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是害怕被监管的,将信息都公开出来,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约束,目的是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督网络,推动企业治污落到实处。”
总量控制更“可控”排污“交易”更活跃
“过去一直强调总量控制,但实际应用却很少,也难操作。”陈振华表示,以往,总量控制一直以年度为周期来核定指标,在日常执法中,执法人员难以判断企业排污是否超总量。每年年底才统一核算总量是否超出限值,即使发现企业超总量排污,但其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已成既定事实,为时已晚。
为此,佛山以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开展初始核定分配的基础上,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现有总量指标、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变化指标、许可证载明指标、政府储备出让指标、政府回收回购指标等全部按照“点对点”“一本账”详细列入市级统筹和精细化管理,并按月实施总量指标动态管理和全过程信息跟踪调度。
“根据总量核定分配的定额达标思路,佛山创新引入排放强度管控,将排污总量分解到每个月。”陈振华介绍说,由于企业生产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实际情况,年度总量指标不能简单地除以12分解到每个月,佛山使用动态指标,将总量分解到单位能耗的排放强度上,以此计算企业当月排污总量。让总量控制在日常监管中得以真正落实。
陈振华认为,基于总量与浓度“双监控”环境监管体系,将总量控制的要求落实到点源,才是推行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服务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目前,佛山已启动涉水行业“暗管改明管”、水平衡在线监控系统、中间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企业产污—治污—排污全过程实施联动监控,多途径促进总量与浓度双管控。
此外,为进一步压减重点行业排污,佛山根据环境质量情况反推确定企业排放总量,倒逼企业提标改造或压减产能。火电和陶瓷是佛山的能耗大户,均实施按月开展总量核算。目前,佛山对火电企业实施基于天然气特别排放限值浓度计算的总量管控,对陶瓷行业氮氧化物实施严于国家排放标准(180毫克/立方米),2016年为140毫克/立方米,2017年为100毫克/立方米计算的总量管控。
“管控的细化和标准的收严,无形中也促进了企业对排污权交易的再认识。”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科科长梁杰说,特别是2017年11月、12月,实施大气污染精准管控后,原来持观望态度的陶瓷企业也都迅速行动起来,参与排污权自愿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数量迅速增长,环境容量资源有限、有价、有偿的绿色发展理念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积极认可。
数据显示,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自2017年4月正式实施以来,截至年底,佛山先后陆续有122家企业参与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其中现有企业自愿初始有偿使用58家、新改扩建企业新增排污指标交易64家,共计涉及资金4400多万元。
环境执法更精准现场办案更高效
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的核心管理制度,承载着固定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信息。环保执法人员通过排污许可证就能清晰地了解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要求,有的放矢地进行执法,极大地提高监管效率。
正是有排污许可证这么好的载体,同时分管环境执法工作的陈振华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是“不要出去瞎跑”,强调要善于利用排污许可大数据,多思考、多分析,锁定嫌疑目标对象,再确定怎么跑?往哪跑?
今年1月19日,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杨永泰开车经过某工业园时,闻到了一阵刺鼻的油漆味,立即给陈振华发了一个定位,要求查明情况。由于该工业园此前也曾收到群众的投诉,但尚未找到气味排放源。“收到定位后,我没有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执法,而是借助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分析了该工业园区内及周边的企业污染源,发现当中有几家家具厂和喷漆厂存在嫌疑。我们一一做了标记,才组织出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果然一抓一个准,现场查了4家,每家都查到偷排事实。”陈振华说。
“借助排污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执法可以精准发力。”陈振华介绍说,2017年,佛山全市行政拘留的案件是79宗,其中,19宗是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其他大部分都由市局移交给各区办理。佛山市局的环保执法人员仅有10人,如此高效精准执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排污许可证信息的运用。通过前期数据分析,缩小执法范围,实施精准打击。
“2017年佛山处罚的企业数量较2016年增加了94%,但处罚金额却增长了138%。”陈振华说,2016年佛山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金额为6500万元,2017年达到了1.56亿元,平均处罚金额大幅增加,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更好履行主体责任。
“随着国家排污许可证覆盖率的不断扩大和排污许可证系统的不断完善,可挖掘、可使用的数据库将越来越庞大。”梁杰表示,下一步,佛山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以及名录中规定行业时限,持续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并以污染源普查为契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重点围绕分散的监管数据,共享打通建立污染源大数据中心。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持证、按证排污,自我约束、诚信守法、履行环保责任义务的能力,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的执行和落实,佛山市正着手细化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服务和指导企业更好地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一是编制运行台账模板,细化、简化并规范统一台账要求,尽可能让所有企业“能够填”“有能力填”,并且“填写的数据对管理有帮助”;二是出台企业自行监测操作指引,使企业的自行监测“可操作、可实现”,努力争取就能够做到;三是出台证后监管执法操作规程,在升级现有移动执法系统的同时,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执法必检项目,突出排污许可证在环境监管中的刚性约束,形成企业主动申领、及时变更、自觉持证、按证排污和社会公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