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围绕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要求,初步安排如下:
结合七条主要河流生态修复和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采取水保林、坡改梯、坝滩联治、封禁治理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 万 hm2。
加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项目、沟坝地治理项目等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强化督查检查,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年度投资80%的进度要求。
将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主要安排在58个贫困县,加大水平梯田、沟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发展山地水土保持经济植物,拓宽增收渠道;吸收贫困农民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
按照将淤地坝防汛纳入整体大防汛体系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汛前汛中全面排查和处理淤地坝工程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防、撤、抢”防汛预案;完成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落实淤地坝管护、维修经费。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抓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落实,加强人为水土流失事中、事后监管,应缴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按照水利部文件要求,对接山西省水利厅信息系统,优化和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按时完成监督管理和重点治理项目信息录入;利用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重点项目核查、验收等工作;完成阳泉市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
结合七条河流生态修复和重要河流泉水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生态治理与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进度,打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升级版,满足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的迫切需求,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巩固提升现有的4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在科技应用、示范引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规划布局新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力争11个市都有自己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组织开展好《水土保持法》深度宣传、重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水土保持进党校等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氛围,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2017年12月28日省政府对《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精神,省水利厅将加强对各市的督导和省直有关单位的协调,推动各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