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
[摘要]“营改增”政策是国家完善税收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范围扩展到建筑业,从理论上来看,可以减少建筑业营业税的重复征收,增加企业的议价能力,完善全行业的抵扣链。本文从“营改增”的现状出发,阐述“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增减情况,进而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据此为建筑业“营改增”提出相应措施,以期提高企业效益,降低企业税负。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税负 相应措施
一、前言
“营改增”政策从国家层面来讲并不仅仅是一次税制改革,更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的重要举措,使企业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建筑业“营改增”主要是指在中国境内的建筑服务企业由交营业税转变为交纳增值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交纳11%的增值税,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简易计税方法。现阶段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并没有实现规范化,很多企业处于摸索状态,因此有必要把握建筑业“营改增”税负情况,并且对“营改增”的影响提出合理的解决途径。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前后建筑业税负对比
1.营业税。假设A工程项目总造价为1110万元,其中材料费为702万元,该企业近期没有购置设备。按照2016年5月1日前的营业税政策,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110万元*3%=33.3万元。
2.增值税。该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2016年月1日后,该企业从材料采购到生产均实行价税分离。上述工程项目不含税总造价是1000万元,其中材料费是6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万元。那么销项税额=1000万元*11%=110万元;应交增值税为:110-102=8万元。
在建筑业的实际操作中销项税额为工程造价及价外费用*11%。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项目主要为直接材料采购,税率为17%,3%,0%、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税率为11%或3%、设备租赁,税率为17%或3%、自有设备采购,税率为17%或3%、施工用水电,税率为17%或3%等,进项税额的抵扣税率各不相同,甚至由于建筑业的上下游企业众多,各企业的涉税情况关系复杂,部分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取得增值税发票较困难,很多进项税额并不能抵扣。部分企业虽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经营方式为设计、施工、销售为一体,因此很多进项税额不能完全抵扣。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建筑业实行“营改增”政策从理论测算完全符合国家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可以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却困难重重,现阶段很多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政策,税负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呈现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抵制“营改增”政策,不理解政策的具体执行要求或者不愿意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是市场环境的税制并不完善。在新的税收环境下,我们来探讨几点影响税负的原因:
1.经营模式对税负的影响。建筑业普遍存在联营项目,联营项目部分企业是不合格的,部分联营企业是自然人,因此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采购材料、分包工程等幾乎没有正式的发票,所以实际税负可能达到6%~11%,超过总承包方的管理费用率,有时会超过项目的总体利润率,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总承包方和联营方均不能获得利润,涉税风险会威胁到联营合作项目管理模式的生存和发展。
2.劳务成本对税负的影响。在施工企业中建筑工程人工劳务费占工程总造价的20%~30%,同时建筑业的工人具有其特殊性,主要以零散的农民工和建筑劳务公司工人为主。农民工的人工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此项劳务成本增加了建筑业公司本身的税负。建筑劳务公司一般是按照11%缴纳增值税,同样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增加了劳务公司的税负,或者增加建筑业企业本身的税负。
3.财税政策对税负的影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建筑业异地工程抵扣进项税额需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由机构所在地在缴纳增值税时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同时规定进项发票需要在180天内进行认证。而对于大型建筑企业而言,工程遍布较广,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发票进行实际验证实属不易,错过发票抵扣时间,造成增值税实际抵扣额小于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企业税负。
三、建筑业对“营改增”政策建议
(一)完善经营管理模式“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企业需要改变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向精细化的企业管理方式转变。在选择供应商和分包企业方面需要严格审核,选择经营规范的企业,能够出去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与上下游企业协商谈判,争取转嫁税负。同时企业在招投标方面需制定严格的标准。另外,企业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定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的经营方式。
(二)减少企业劳务成本
建筑业企业需要测算“营改增”对成本的影响,特别是劳务成本,因此,建筑业企业需要拆分和整合相关业务,以此减少成本。劳务成本的减少会从两方面解决:一方面,减少农民工的使用,与正规公司合作,确保劳务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保证建筑业企业增值税抵扣;另一方面,政府部分需要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确保劳务市场有序运行,减少恶意竞争。
(三)加强财税核算管理
针对“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建筑业企业需要合理确定纳税义务的时间以及纳税时点,均衡企业的税收。同时,为了减少企业税负,需要合理安排纳税时间,确保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且在有效期内完成发票的认证工作。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税负情况的分析,得出影响建筑业税负情况的主要因素有企业的经营模式、成本项目以及国家的财税政策。并且根据相关原因提出了降低企业税负的应对措施,以此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