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梦焕 鲁姚姚
【摘 要】 本文分析了网络民粹主义,认为网络民粹主义是把双刃剑,提出了消解网络民粹主义的四点途径:要完善意见和利益的表达机制;加强互联网准入审核,规范和制约网络运营商;继续完善网络立法,推动政策法规的法律化;倡导健康的网络价值观、加强网民的网络素质。
【关键词】 网络空间;民粹主义;非理性;草根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普及度的增高,网络民粹主义也应运而生。因此,传统的交流沟通方式受到冲击,人们也越来越倾向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平台进行实时、便捷、互动式的沟通,“现代化”民粹主义对各个方面带来的冲击也随之而来。在互联网平台上,人们通过聊天软件、博客、E-mail邮箱、论坛、跟帖等进行网络表达,网络表达带来实时性、便捷性的同时,其中不乏有跟风煽动、造谣生事的人。随之,网络空间的整合性、持续性、隐蔽性和破坏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传统的民粹主义逐渐演化为网络民粹主义,而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更是为这种思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网络民粹主义的一般分析
1、民粹主义的产生
民粹主义可追溯到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的社会处于危机时期,俄国民粹主义具有革命性,意在抵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俄国民粹主义虽然也接受了赫尔岑的反对代议政治的思想影响,但在根本上它并不是反对代议制而是反对沙皇的专制统治”。[1]美国的民粹主义追求彻底的革命性,但也倾向于改良主义,它意在反托拉斯。“美国民粹主义的间歇性出现本身就强有力地干预了美国的政治,并使得有关民粹主义的研究不断走向深入”。[2]因此,俄国和北美开创了民粹主义的先河。“19世纪俄美的民粹主义通常被称为第一代民粹主义,而第二代的民粹主义则是拉丁美洲的民粹主义”。[3]其中拉美国家的民粹主义所表现的是:“民粹主义对平等的追求反映出收入再分配的愿景。”[4]这表征着民粹主义产生于西方,彰显着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
对于近代的中国来说,社会动荡不安、民族危机与矛盾不断,一些知识分子追求民主、平等的欲望也与日俱增。如,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五四运动时期。随着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主义。發挥了民粹主义的积极作用。然而现如今民粹主义的消极作用也在不断显现,随之关于怎样趋利避害的发挥民粹主义的积极作用的话题也显得格外重要。
2、网络民粹主义的内涵和特点
(1)网络民粹主义的内涵。关于民粹主义,保罗·塔格特认为,“民粹主义是一种阵发性的、反政治的、空心化的、打着危机旗号的变色龙”,“人们更多地是在贬义上使用这一概念,把它当作一个消除合法性的概念。”[5]俞可平则指出,“民粹主义是现代化的产物”、“民粹主义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种种国内社会矛盾的激化”。[6]网络民粹主义属于民粹主义,但又不同于传统的民粹主义,它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平台所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民粹主义,具有实时性、虚拟、广泛性、非理性、草根性、匿名性等特征。与其说它是一种政治现象,倒不如说它是一种社会现象和世界性的现象的统一体。
(2)网络民粹主义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草根性。网络民粹主义的主体是代表底层或中下层的大众,带有浓厚的群体性色彩。事件发生后,经网友相互传播和加入强烈的情感色彩将事实夸大,顿时会引起更多网友的关注和转发。更为重要的是,始终强调下层平民的价值和理想,而其对社会历史发展的评判,也不得不为其他大众所支持;二是非理性。非理性主要体现在参与结果上,往往在本质上具有“道德绑架”的倾向,认为政治就应该顺应普通的中下层人民的“民意”。对倾向于道德感召和精神力量,更是表现出感情超越理性的非理性的一方面;三是批判性。批判性的根本来自它的反社会性和反权威性,并以受到社会不公平和贫富差距较为明显的底层作为反抗的主体,因此它表现出反对社会现有体制的现象,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评判平台。
“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是民粹主义的特征,互联网是民粹主义的信息来源和狂欢广场。”[7]但正是如此,网络民粹主义滋生了许多不良影响,它源于社会现实,一般在某个网络热点事件发生时就会引起网民对此事件发表意见和评论,网民往往带着非理性的特征将舆论压力加大,扭曲事件本身内涵,从而产生了舆论暴力和网络暴力现象。“网络民粹主义对语用力量的追求,最终是为了达到对批判对象的群众广场审判。”[8]
二、网络民粹主义是把双刃剑
1、网络民粹主义的积极作用
(1)有效监督精英权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贫富差距、食品安全、医疗住房等一系列问题时有发生,网民针对关乎自身问题发表观点时极具非理性,利用网络空间平台,批判和质疑政府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精英群体触犯法律事件的发生,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消息会从四面八方传来,各种不同声音此起彼伏。这种声音对于政府官员、精英权威解决问题形成了预热,促使他们无时不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做每件有关人民群众的事情都要“深思熟虑”一番。因此,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自然而然的对他们产生了监督、约束的作用,同时也减少了人们对精英的认可度,使其提出的正确观点少有人支持。
(2)强力保护弱势群体。“相对于强势群体而言,弱势群体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他们在国家的政治构建中缺少利益代表,缺少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另外,其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表达自己利益的要求,在传统媒体上也很难发出他们的声音。”[9]因此,底层群体无法通过传统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时,网络空间的出现成为他们诉诸权利的途径。他们一旦发表言论,便会顺势形成集聚性效应,就会产生一定的社会轰动效应。此时,社会上大多数人就会将目光聚焦在这些弱势群体身上,而其强势群体的一方不得不采取一定的行为措施去降低舆论影响,从而还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3)出现平民参与政治多样化。互联网时代,网民在发表自己的言论多是直接参与的形式,而且网民与政府、与媒体多是平等对话。问政于民是党中央倡导的一种新型政治参与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政治参与方式,通过网络的交互性,为参与者提供了发表意见的机会。
比如,于欢事件在网易新闻一出,实时跟帖便达到几百万,朋友圈也一应刷屏,微博的相关热搜的关注度也不断上涨,短短几个小时就可见各大官方的热门评论都有网友在讨论此事,直至今日,于欢案的热度似乎没有丝毫减轻的迹象。这就考验了舆论和法律该如何相辅相成?许多案件成为舆论热搜后不仅个案本身最终得到公正处理,有的还影响了立法、司法。因此,新媒体的发展,促使人们参与讨论的同时,更表现了平民参与政治方式的多样化。
2、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作用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互联网建设,截至目前,互联网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自有的优势特征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存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甚至是改变着人们日常的交流方式。大多数公民成为了“网民”中的一员,无论何时何地,但凡有话想说,就即时即刻的发表在网络平台上。加之互联网自身具有实时性和互动性,网民采用匿名的方式在这一虚拟平台上进行实时发布自己的感想时更加方便和大胆。同时现代性社会的发展带来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处于底层阶层的民众平时因为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而闷声不吭处于失声状态,虚拟互联网的出现,成为他们匿名表达政治利益诉求的温床,他们不顾发布的内容是真是假,对其他人有无造成不利的影响,更是不顾影响和后果,大多只为释放内心压抑情绪,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草根文化的出现更加佐证了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的强大力量。可见网络民粹主义自产生起到现如今,对社会产生了很多的消极影响,以下是笔者总结的比较严重的影响:
(1)改变网络发展的初衷,歪曲网民的价值观。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这种便利造福于人们时,一些打着为人民说话的幌子,利用互联网的便捷宣传自己极端思想的群体和组织也随之出现。但是每个网民的价值观是不同的,在进行较量的过程中,非理性的情绪往往使网民出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价值观。因为他们的话语具有一定的煽动性和同化性,他们在输出言论时,会以最通俗的言语煽动更多的人群集群,从而很容易产生歪曲网民价值观,利用网络滋生极端思想的现象出现。
(2)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点,往往会爆发出一些群体激化现象。会在同化网民的过程中伴随着欺骗、鼓吹和打压。例如,钓鱼岛事件,起初仅是爱国的大学发起的游行示威,然而谁曾想,一些不法民众打着爱国的旗号,烧杀抢夺日本造的产品和餐厅,一些极端的“爱国主义”甚至引发了大量网民的认同和支持,理性的声音被淹没,甚至人肉搜索这些理性爱国者,造成网络空间一度“热闹”。
(3)淹没理性的声音,抑制科学技术的进步。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目的之一是反对精英权威,这些精英不仅有政府官员、企业主,还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权威学者、专家,网民身份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在不同话语体系中,对于同一事件的理解程度不同,对于专家学者等高层次教育程度的人士话语理解多会出现误读。“叫兽”、“砖家”是网民对这些精英的贬斥,网民们的不当言论,激起“反智”现象的出现,淹没了理性的声音,一些不正当的“反智”行为极度抑制科学的发展。
三、消解网络民粹主义的途径
网络民粹主义从其特征来看大多是人的主观性差异所造成的,所以想要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既要从外因上找原因,也要从内因上入手,也就是个人和群体上找应对的方法,所以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及早痊愈,针对以上的分析,为了早日拥有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本文提出以下有效途径:
1、要完善意见和利益的表达机制
网络民粹主义的产生一般伴有不满、愤慨等消极情绪。如果扩大和保障大众平民意见表达和利益需求机制,那么网络上那些故意歪曲事实和非理性的宣泄现象也会相应减少。此外,在现实民主参与这方面。如,人大代表的比例。要保证社会各阶层的人群参与力度相一致,使政治参与更加制度化、有效化。
2、加强互联网准入审核,规范和制约网络运营商
“规范互联网管理中的版权、域名管理、成人网站管理和儿童互联网权利保护、垃圾邮件、电子邮件骚扰、对公民互联网通信监控等问题”。[10]虽然中國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来监管舆论,但在这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不良的网络运营商唯利是图,先不考虑报道的真实性,发布一些消极的甚至违反法律的消息,一味地去煽动网民产生不满情绪,使政府的干涉和具体操作法律条款成为两码事。
3、继续完善网络立法,推动政策法规的法律化
针对网络民粹主义带来的破坏性,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充分保障网民个人隐私不被侵犯。一个安全的网络交流环境是大家想要得到的,为了民众更加放心和安全的在网上发表合理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政府部门要完善网络安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不被侵犯,营造一个少点“人肉”、多点尊重的网络环境。通过政策法规对网民参与过程中的过激行为和极端做法严加约束和规范。
4、倡导健康的网络价值观、加强网民的网络素质
网民既是网络民粹主义发展的受益者也是受害人,如何让网络民粹主义更多的发挥它的优势,关键要看网民们的选择,网民们如果理性自制和道德自觉,那么就没有那么多的谣言胡乱传播,再加上政府部门和网站的管理者倡导健康的网络价值观并通过网络公德教育加强,消解网络民粹主义便指日可待。
四、结语
在对网络民粹主义消解的过程中,作为问题的解决者和制造者,更有责任去思考自身。如果民众在网络上发布评论时,能以客观事实作为判断的标准 而不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加以主观评判。那么,那些想趁机发动舆论压力从而谋取自己私利,引起社会动荡的现象就会减少很多。消解网络民粹主义的有效途径很多,关键在于民众要多一份理性思考、少一点感性臆想,就会对社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网络空间的民粹主义思潮不仅仅是社会思潮,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对于它的出现民众不该只是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更要注重它的消极作用,及时将其不正当的表现扼杀在摇篮中,以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参考文献】
[1][5] 保罗·格塔特.民粹主义[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74.
[2][3] 周凡.国外民粹主义研究前沿见.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2+215.
[4] Rudiger Dornbusch & Sebastian Edwards ,The Macroeconomics of Populism in Latin America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1,p9,转引自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6] 俞可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J].战略与管理,1997(1).
[7] 张颖.浅析网络民粹主义[J].德州学院学报,2010(03).
[8] 陈龙.话语强占: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实践[J].国际新闻界,2011(10).
[9] 卢斌.当代中国社会利益群体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104.
[10] 潘天翠.透视国外互联网管理[N].中华新闻报,2007-05-16(B04).
【作者简介】
何梦焕(1993—)女,陕西西安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