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 郑绍萱
近年来,在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大学生群体消费水平也在水涨船高。然而,由于大学生群体收入不稳定,为满足其高消费的要求,“贷款消费”“分期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正步入他们的生活。大学生群体对于目前互联网上现有的网贷产品目不暇接,更有甚者因“利滚利”而深陷网贷泥潭,由“网贷消费”引发的诸如大学生跳楼、自杀悲剧事件也频频进入公众视野。网络借贷乱象频生,其背后暗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应当引起学生、学校、家庭及社会多方面的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1)消费信贷产品选择多,主流电商平台产品受热捧。目前,可供大学生群体学则的网络借贷消费产品多种多样。P2P网贷(点对点网络借款),以学生群体为特定对象的“校园贷”平台及花呗、任性付等由网络电商平台推出的消费信贷产品。种种“分期消费”“借贷消费”产品层出不穷,大学生的网贷选择范围不断扩大。
其中,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由电商零售平台推出的产品,因其门槛低,与大学生青睐的网购平台连接紧密,使用场景多,推出公司声誉高、限期免息等特点,在大学生群体中广受欢迎。数据统计显示,蚂蚁花呗的用户33%是“90后”,可见其在新生代消费群体中的影响力。
(2)大学生网贷缺乏风险意识,风险偏好高。大学生群体缺乏社会经验,往往不能意识到金钱的得之不易,在消费中容易出现从众心理、攀比心理,追求享受消费。而大学生有限的生活费及其他渠道的收入,往往难以满足其过高的消费需求。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他们,对于网络产品、网络宣传的接受度、认可度较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较弱,大学生群体对于网贷产品有着更高的风险偏好。
然而,自制力的缺乏使部分学生贷款购买远超其还款能力的产品。大学生没有固定还款来源,在还款期限到临时因畏惧父母及其他知道其贷款消费行为而选择以贷还贷,从而导致负债累累,还贷压力不断增大,形成恶性循环,最终酿成恶果。
(3)大学生网络借贷消费缺乏引导和风险防范。2017年,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然而,各类民间金融线上化“高利贷”者和披着“网贷”外衣的不法分子仍出没于网络,大学生申请网络贷款仍处于缺乏监管的状态。
家庭没能对学生正确消费观的塑造加以引导,学校缺乏网贷相关安全知识普及和教育,社会缺少对各类电商网贷产品、P2P网贷产品的监管,对违法机构追查惩处力度不严。大学生网贷消费往往是在无他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在遭遇难以还款的问题或遭受网贷机构的不法要胁等问题时无处求助。大学生网贷消费缺少一张安全网,缺少一盏指路灯。
(1)消费诱导风险。网络借贷往往打着“低门槛”“短期免息”“高额度”等旗号,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大学生只要通过极简单的操作手续,就可以购买远超其正常消费能力的商品。尤其在各大电商推出的购物节上,这类网贷产品可以极大地诱导、促进消费,大大提高支出,助长非理性消费,也相应增大了大学生的还债压力,使大学生的购物欲望日益膨胀,助长奢靡之风、攀比之风。
(2)隐私泄露风险。多数网络借贷产品在申请时需要上传身份信息等内容,这也就将大学生的各类信息暴露在了网络世界中,其隐私可能会遭到侵犯。部分网贷平台出售借贷者的身份信息,甚至可以将个人隐私等信息作为担保和追索手段,暴力催收,对借款人加以威胁,这更加大了大学生负债时的心理压力。
(3)信用缺失风险。因遗忘还款日,还款日没有足够还款额等原因,大学生拖欠贷款,延期还款等情况时有发生,而多数大学生并不能意识到这是一种信用的缺失。由苏宁消费金融公司推出的小额消费贷款工具“任性付”与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挂钩,每笔使用“任性付”的贷款都会在显示在个人征信记录中。如因拖欠贷款,而使大学生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将对大学生毕业后创业、买房申请大额贷款产生不良影响,甚至遭到拒绝。
(4)恶意欺诈风险。网贷机构在宣传贷款利率时,为吸引借款,往往并不会说明所显示的低利率对应的期限,甚至会故意隐瞒期限,将月利率说成年利率,使大学生承担远超过法律保护范围的高利率。此外,有的网贷机构在贷款到期学生无力偿还时,提出借款还款,并不断滚动,持续放大借款金额和利息,使大学生最后背负远超于最早借款的负债。
(1)提高网贷消费监管力度,严惩违法网贷平台。目前,各类贷款消费平台于网络上层出不穷,对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的“虚假宣传”“误导宣传”也屡见不鲜。一些违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平台,涂脂抹粉,打着“网络贷款”“校园贷”的旗号,行违法之事。
监管大学生网络贷款,需要银监会的出面,更需要高校和各教育部门的配合。只有完善网络贷款消费的监管体系,出台相关网络金融法律法规,推行举报机制,严格约束贷款利率和贷款额度,严厉打击各类以大学生为目标的非法网络贷款,才能推进一个绿色安全的网络环境的形成。对于贷款申请者,应严格化个人信息认证和贷款发放条件,避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利用虚假信息申请贷款的事件发生。
(2)完善校园监管,及时了解学生网贷动态。进入大学,不少学生是初次离开家门。在学生离开了父母的监管以后,高校除了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外,也应担当起“家长”的责任。大学生超额网贷消费,陷入负债泥潭,其精神面貌,生活情况不可能没有任何异常迹象。而高校教职工及周围同学作为网贷消费大学生身边交往最密切的人员,也应当成为最早的发现者、疏导者,帮助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求解决办法。
高校辅导员及社区应加强对大学生消费动态的监督,建立起完善的预警机制及迅速有效的应对方案。对于学生异常现象的出现应加以重视,及时了解详细情况,施以引导教育。学生干部也应担当责任,关心同学近态,多与同学沟通,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同学也应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3)加强大学生信用教育,完善征信体系。当今社会,一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他生活的方方面面有着很大的影响。我国的征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信用记录的重要性正在不断提高,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所推出的网贷消费产品也正不断加强和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系。
然而,对于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并不完善。许多大学生还意识不到网贷消费也与信用体系挂钩,还款不及时等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学生的重视。而失信可能会给大学生毕业后的升学、买房、工作等活动造成重大的影响。频发的大学生失信现象必须得到重视,既需要校方和社会媒体的宣传教育也需要推动征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推动网贷消费记录和个人征信记录的联动,从而使大学生直观地感受到不良信用记录的恶性影响,进而提高诚信意识。
(4)提高大学生网络借贷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防范高校高校学生网络借贷消费风险,离不开大学生群体自我风险防范意识的树立与提高。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加强网络金融安全知识的普及,使大学生在网贷消费时能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审视背后的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网贷消费产品和消费额,从而规避风险。
面对在网贷消费中可能遇见的非法平台的误导、欺诈、暴力催收等各类违法行为,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专家讲座、普法宣传等手段,使大学生能辨别出什么情况下自身的合法权益正遭受侵害,认识到遭受侵害时该向谁求助。从而使大学生在网贷消费时遭受不法侵害时,可以及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5)引导大学生群体培养健康的消费心理,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网贷消费属于一种超前消费,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合理利用网贷消费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进步。然而,过度的网贷消费是一种奢侈浪费,面对网贷消费的种种诱惑,大学生应当约束自身,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认识到财富的得之不易,体会父母工作的辛劳,懂得勤俭节约的可贵。树立起健康、绿色的消费观。除了健康的消费心理外,大学生也应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大学生应利用合理的支出规划,记账等手段,及时清晰地了解自身的消费总额和债务压力,提醒自己理性借款,及时还款。
引导大学生群体养成良好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需要大学生的自我约束,也需要家长的监督和引导,校方的宣传和教育。
[1] 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 知》[EB/OL].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D222259DA4 824F4E9AE650130A4855DF.html.
[2] 常振芳.P2P网贷创新与监管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2017(7).
[3] 刘昕.大学生网贷的调查报告及策略[J].价值工程,2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