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思檬
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总体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1]因而如何让内部审计机构更有效地发挥监督和评价作用,是每一位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者面临的时代新课题。尤其是面对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法违规乱象丛生的建筑市场环境,工程审计承载着来自数以万计的高校师生乃至整个国家的嘱托,责任不可小觑。故为了真正提高工程审计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追本溯源,以问题为导向的方法改进工程审计。
关键词:工程审计 内部审计 外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3-0248-02
一、工程审计可能面临的系列问题
(一)项目投资立项的决策、执行与监督不分离
内审机构没能坚持项目投资立项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准则,而是参与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立项决策、执行的活动中,甚至内审人员公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考察活动情况报告等书面文件上签章,从而阻碍了后续的投资立项审计的正常进行,无法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内审机构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二)招投标执行与监督不分离
内审机构审计没有坚持招投标的执行与监督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准则,参与到各种形式的招投标的执行过程中,这极其不利于后续的招投标审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审机构人员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活动中,担任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并在评标报告等文件上签章。
(2)内审机构人员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担任谈判小组专家,并在竞争性谈判活动记录等文件上签章。
(3)内审机构人员在询价过程中担任询价小组成员,在询价报告单等文件上签章。
(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与监督不分离
审计人员不按照正规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程序,不制定设备和材料的审计计划书,不向职能部门送达设备和材料的审计通知书,而是直接与被审计单位一同甚至直接取代被审计单位,对设备和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进行审核。甚至在询价报告书、设备和材料暂估价、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文件上签章。公然违反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与审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进而阻碍了后续的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的正常进行。
(四)工程管理的执行与监督不分离
审计人员没有坚持工程管理的执行与监督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准则,不按照正规的工程管理审计程序,不制定工程管理审计计划书,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工程管理审计通知书,而直接参与工程管理,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对技术签证、设计变更、工程量确认、工作联系函等与被审计单位一同甚至直接取代被审计单位自行实施监管,并留有相关活动的工作底稿。这极其不利于后续的工程管理审计的取证,进而阻碍了后续的工程管理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五)竣工验收的执行与监督不分离
内审机构不按照正规的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程序,不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工程竣工验收审计通知书,而是直接与被审计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代表一同对已完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且参与竣工验收的审计人员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章。公然违反了竣工验收的执行与监督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准则,进而阻碍了后续的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建议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角色定位不动摇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2]内审机构要坚持正确的角色定位:即跑道尽头吹哨监督的“裁判员”,而非环形跑道上竞技的“运动员”。内审机构需要始终坚持“裁判员”的角色定位不动摇,坚决贯彻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准则,充分尽到工程审计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的岗位职责。
(二)规范工程审计程序并贯彻始终
内部审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审计程序且贯彻始终,具体程序如下:
1.前期的准备
(1)成立两人以上的审计小组,并指定审计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
(2)根据项目特征,制定审计计划书,确定开展针对具体事项的专项审计还是全过程跟踪审计。
(3)提前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并载明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2.审计的实施
(1)运用多种测试方法以划定审计范围和审计侧重点。
(2)重视审计过程的记录,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3)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经审计小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长定稿,在审计结束后15日内,由审计小组向审计机构提报。[3]
(4)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后,要认真复核,并及时提出反馈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注意反馈的时效性,否则将视同默认审计报告的有效性。
(5)审计活动结束后,将审计的相关材料分类编排,装订成册,形成审计档案归档。
3.后续跟踪审计
重视开展后续的跟踪审计,尤其要注重針对典型的以及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有异议的审计事项的后续跟踪审计。
(1)编制后续审计方案。
(2)结合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和审计整改情况,分析先前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适用性,必要时,予以调整;对于整改状况不佳的,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加强审计深度,或列为下次审计事项。
(3)加强审计过程透明化和信息化,及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高校内部网站乃至全社会公开,从而敦促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协调机制。
(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
国务院办公厅建议: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4]故工程审计在合理范围内要进一步加强购买外部审计服务,以提高审计结论的可靠性。但是外部审计绝不能替代内部审计,且内审机构还要加强对外审机构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外部审计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于信用等级评价不良的外审机构要在高校内部乃至全社会予以通报,及时终止与其的合作,对于外审机构重大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endprint
(四)加强内审机构的自我监督和评价
内部审计机构也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和评价,从而保证内审机构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1)加强审计人员廉洁性的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机构要定期组织对审计人员的廉洁性与专业性的评估调研,对于违纪人员要通报批评,性质恶劣的进入个人诚信档案,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訓。内审机构要定期组织内部审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审计人员对最新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等的掌握和运用,了解先进规范的管理理念,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
(3)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价。内审人员要定期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有异议的审计结论,重点关注其中反映出的共性的、典型的问题,反思内审机构的管理机制是否存在漏洞,并及时加强内控管理的调整和改进,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在学校内部予以公告。
三、展望
高等学校隶属公共事业单位,其自身属性决定了其资金来源不论是校内自筹,还是省财政、中央财政拨款等,其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都是国有资金,从而决定了加强高校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乃至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内控制度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配合和监管都是内审机构对党和国家负责的体现,更是践行高校服务于人的指导思想的体现。相信内审机构秉承这种理念,积极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会让内审机构更好地行使审计职能,更好地发挥其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Z].2017-02-21.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Z].2014-01-01.
[3]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厅.吉林省教育厅(高校工委)部门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五个文件[Z].2017-10-19.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Z].2013-09-26.
[5]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Z].2012-02-01.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Z].2000-01-01.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Z].2014-08-31.
责任编辑:韩 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