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彬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经济犯罪呈现出新的形势。这一过程中对犯罪行为的有效制止,必须加强立法完善,能够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利用,才能够有效地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对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有效地打击。文章结合民商法相关内容,探讨了民商法在经济犯罪问题方面的有效利用。
关键词:民商法;经济犯罪;职业思维
在对经济犯罪问题处理过程中,主要考虑到了法律责任问题,通过法律规定对其不断分化,从而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能够对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经济犯罪是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一犯罪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有着较大的差异性,其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产生了不利影響。针对于这一情况,必须对打击经济犯罪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能够借助于民商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下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有效地处理,能够针对于经济犯罪的不同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打击手段。同时,在对民商法应用于经济犯罪行为打击过程中,要注重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权予以有效应用,并能够突出服务型的执法理念,观察执法人员的职业思维,使经济犯罪问题解决过程中能够更具针对性,以便于满足实际需要。
1民商法在处理经济犯罪问题的地位和作用
1.1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
民商法在处理经济犯罪问题过程中,结合民商法内涵能够为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提供可靠依据,从而将权力与责任进行挂钩,能够实现权力与职责的平衡发展。这样一来,在进行行政执法权行使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把握经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保证行政执法权能够正确地进行利用。从经济犯罪行政执法情况来看,由于行政裁量的自由度过大,这就导致行政执法存在着“有偿问题”,导致行政执法人员可能借助于手中权力行贿受贿,难以对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这种情况下,会导致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有所下降,并且由于对经济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足,对一些犯罪行为缺乏有效处理,导致犯罪分子气焰嚣张,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受此影响,容易导致市场混乱,使市场经济发展难以有序进行。民商法在处理经济犯罪问题过程中,依据于民商法的法律,例如:赔偿原则能够使行政执法权有法可依,在对问题处理时能够更具针对性。通过把握民商法内涵,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照,更加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行为。
1.2突出服务型执法观念
民商法在应用过程中具有私法性质,私法相对于公法而言,其对个人利益保护更加看重。从市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如何保护经济参与主体的切身利益,对民法、商法进行合理利用,使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得以实现,关系到了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民商法的学习,把握民商法体现出的原则和内涵,能够使行政执法人员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突出“服务型”执法理念,这对于有效执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构建服务型组织。借助于民商法,对民商法的私法文化和私法内涵进行传播,能够使执法人员对自身的服务方式进行转变,使其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信用,从而实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服务宗旨。
1.3提升执法人员职业思维
职业思维强调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否以自身职业特点出发,在工作过程中把握实际情况,以职业思维去看待问题和思考问题,从而使相关问题得到切实有效地解决。民商法的应用注重培养执法人员的职业思维,使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背景,并能够根据民商法的精神形成正确的职业思维。执法人员结合民商法精神,形成一定的法律文化,在进行执法过程中能够对经济犯罪问题予以切实、有效地把握,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民商法在当下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显突出,对民商法的有效利用要注重对民商法的内涵进行贯彻和落实,能够把握民商法的相关理论基础,使民商法的作用得到更好地体现,形成职业思维最终能够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地开展。
2民商法在经济犯罪中的运用分析
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民商法对于经济犯罪问题的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经济犯罪的本质来看,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这导致对经济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面临着较大的难度,如何针对于经济犯罪的规律和特征做好有效处理,成为民商法应用必须把握的一个要点。其次,随着经济犯罪的手段不断增加,在对经济犯罪处理过程中技术性要求也随之提升,在对问题处理过程中必须对各个措施之间的联系进行把握,能够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够取得更好地成效。因此,民商法在经济犯罪中的应用,还要考虑到民商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性,能够对经济犯罪与民事交叉问题做好妥善的处理。最后,民商法在经济犯罪中应用时,需要考虑到欺诈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认定,并能够在涉案财物追究过程中,考虑到善意取得问题。
2.1注重对经济犯罪与民事交叉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在对经济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注重对一些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了经济犯罪进行界定,从而对案件是经济犯罪还是普通的经济纠纷有个基本判断。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把握经济犯罪和民事问题是民商法在当下应用必须把握的一个要点内容。结合民商法内容来看,在对经济犯罪与民事交叉问题处理时,需要对民商法原则进行把握。首先针对于同一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同的法律事实,涉及到经济纠纷或是经济犯罪的要对其进行区别对待,能够采取分开处理的方式,从而对经济犯罪予以重点处理和打击,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在对经济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若是发现与本案有牵连的,但是与本案在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不同,不处于同一法律关系的要将其进行深入审查,对其性质做好明确判断;最后在进行经济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若是该案件不属于经济纠纷而属于经济犯罪的,要对起诉进行驳回并将该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或是公安机关进行审理。
民商法在经济犯罪行为处理过程中的应用,对合同纠纷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尤其是对一些农业经济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突出,并且很多案件与商业秘密纠纷息息相关。在对这一案件处理过程中,结合民商法中体现出的和谐原则,要注重对程序交叉和冲突问题进行妥善解决,能够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在对民商法应用时,必须对民商法的理论内涵予以把握,能够使民商法在经济犯罪与民事纠纷问题解决过程中,能够对法理进行把握,使相关问题得到切实有效地解决。endprint
2.2商业欺诈行为与经济诈骗犯罪行为认定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商业欺诈行为与经济诈骗犯罪行为认定成为民商法应用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商业欺诈行为与经济诈骗犯罪有着一定的关联性,但是从本质上来看二者是有着巨大差别的,商业欺诈行为的产生,主要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目的的,应将其看作是诈骗罪。但若是商业欺诈行为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收益,可能在刑法上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这种情况下从商业诈骗罪的本质来看,其是一种非善意的行为,根据民商法的规定将其认定为欺诈行为。从现阶段民商法的应用情况来看,其在合同诈骗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但是对这两种行为区分过程中,要对欺骗的情况进行把握,从而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认定。例如在进行合同欺诈过程中,当事人根本无能力对合约内容进行履行,这种被认定为合同欺诈;民事欺诈则是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但却不履约。在对欺骗情况分析过程中还需要考慮到欺骗的程度,若是行为人对事实进行完全地虚构,对真相进行隐瞒,没有对合同履行的诚意,欺诈手段是其履约的根本手段,则触犯了刑事犯罪。而民事欺诈行为的产生,主要表现在采用了欺骗的手段,夸大质量、数量或是信誉等等,全面履行并非是根本性和全面性的影响,将其认定为民事欺诈。通过民商法的相关规定,对商业欺诈行为和经济诈骗行为进行认定,为执法工作提供有效参照,从而对经济犯罪行为予以有效打击。
2.3善意取得与追缴涉案财物
民商法在经济犯罪行为中的应用,考虑到了财产权属纠纷,现代经济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很多体现在了权源问题。在发生占有纠纷过程中,对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进行把握是民商法和谐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根据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判断,能够在对财务归属方面做出有效地判断。例如:A在购买产品过程中,其来源于他人赃物,之后再将产品进行出售,转售给B,而B知晓情况。这种情况下,根据民商法中的相关规定,买卖行为无效。物品原有人可以根据民商法的规定,要求B将产品进行归还。民商法中对善意取得问题的规定,认为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主要涉及到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买方在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对财物进行合法占有;第二,行为人将诈骗获得的财物用于归还欠款、贷款,对方不知来源的情况下获得财物;第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物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的情况下,对共有财产进行擅自处置,第三人有偿获得财产。善意取得财物予以民商法保护,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第三方的利益。因为第三方在获取财物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因此,在对经济犯罪问题处理过程中,根据民商法善意取得原则,在追缴涉案财物过程中要对财物关系进行把握,使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3结论
结合上述分析来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日益复杂,在对经济犯罪问题处理过程中要注重对民商法进行有效利用,把握民商法的理论内涵,使民商法对实际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对此,必须加强对民商法法律内容的学习和了解,使执法工作更好地把握民商法体现出的精神,对经济犯罪问题进行更加妥善地处理,以满足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