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翔宇+顾阿伦+周剑+刘滨+陈文颖
摘 要:“创新使命”是為促进全球清洁能源革命而成立的国家间的合作行动。本文在对“创新使命”发展、构成、原则、各国现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加入创新使命应秉持的方针和政策,指出中国积极加入创新使命行动、大力推进国内清洁能源技研发,既是构建国内低碳能源体系重要的抓手,也是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的重要步骤。
关键词:创新使命 清洁能源技术 研发投入
在2015年11月30日于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包括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和巴西在内的20个国家的领导发起了“创新使命”(Mission Innovation)2017年6月8日“创新使命”成员国包括22个国家(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国、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墨西哥、挪威、韩国、沙特阿拉伯、荷兰、芬兰、瑞典、阿联酋、英国、美国)和欧洲委员会(代表欧盟)。详情参见http://mission-innovationnet/countries/,“创新使命”是为促进全球清洁能源革命而成立的国家间的合作行动,各参与国政府承诺在未来五年内将清洁能源领域科技的研究和开发经费翻一番,计划将每年投资200亿美元加强基础研究,新投资将聚焦于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及转移方面,其目的在于使得清洁能源可以具备广泛的可接受性,并适用于世界各国不同的能源及市场条件,从而探索全球各国通往低碳时代的希望之路。在2017年6月8日于北京召开的“创新使命”第二次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国重申了各自做出的承诺,支持并推动“创新使命”成员国家自主研发以及双边、区域和多边之间的合作,加快清洁能源创新步伐,降低成本,使清洁能源能够得到广泛应用。中国是“创新使命”的发起国之一,推动清洁能源科技发展、加大低碳科技的推广力度,既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应有的担当。积极参与创新使命行动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有效途径,需要在对“创新使命”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探讨中国的应对策略。
一、“创新使命”行动简介
创新使命的目标是参与国在5年内清洁能源研发上的政府投入翻番,建立“科研—政府—企业—资本”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快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和转化的速度。参与国的中心原则在于成员间的“信息共享”机制[1],信息共享有利于提升成员间工作的透明性和整体性,能够虑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产生更多的合作机会,并能激发私人经营者的投资决策,成员国一致同意在2016年6月1日起共享以下信息:“创新使命”任务的基线数量、基线所包含的年份及年限、加倍投资的总量以及加倍投资的时间框架。基于透明性的需要,各成员国还同意提交一个关于本国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投资的描述性文件,包括基线内容和未来增长的内容。
为实现“创新使命”行动,各国都针对本国自身特点制定了重点行动指南和框架。而共同行动框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投资加倍:在未来5年,每一个成员国将把政府对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方面的直接投资增加一倍以上。
2信息共享:各成员国将致力于制定和执行有效和富有弹性的信息共享机制。
3创新分析与路径安排:各成员国将与现有的专家中心一起致力于创新技术分析及实现路径研究。
4合作研究与能力建设:各成员国应致力于合作研究与能力建设。
5商业及投资参与:相关成员国抓住机遇鼓励有投资意愿的商业单位及投资者参与清洁能源应用的相关工作。
二、结构及运作机制
“创新使命”成员包括22个赞同于2015年11月30日发出的《联合声明》的国家,和满足如下条件的附加国家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3]:
1赞同“创新使命”的可行性框架。
2具备清洁能源研发及加倍投资计划的文件。
3有可证明的努力、行动以及能力去帮助加快清洁能源创新,并对“创新使命”的整体的全球性工作做出贡献。
“创新使命”的指导委员会由一个可更替的、高效的、分散的、服务于不同领域的成员构成,该指导委员会任期为两年,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为行动提供高层次的战略指导:
1培育并完善可行性框架。
2通过透明的方式向所有成员提出建议、形成共识。
3促进交流策略和扩大服务的实现,帮助实现项目和工程的进展,并保障“创新运动”能够为所有成员提供最大价值。
4协助安排必须的基金以落实可行性框架的实施。
5如需要,创建子群体执行特定任务。
上述“创新使命”的整体结构设计已于2016年6月1日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举行的首届创新使命部长级会议上获得批准,此结构框架将执行5年,除非根据框架协议的规定,成员决定中止执行该框架协议。此可行性框架将根据成员决定进行修改或延长期限。
三、国际社会参加现状
“创新使命”成员国的基线投资规模[4]比较如图1所示:
图1 “创新使命“成员国基线投资规模
在基线投资中,美国投资额最高,达到64亿美元/年以上,其次为中国,达到38亿美元/年。二者的总投资额占比总量的69%。目前创新使命提出了7项具有挑战性的清洁能源技术领域[5],各参与国在这七项技术中的不同作用如图2所示:
图2 国际社会对重点技术参与程度示意图
国际社会对创新使命的参与有如下特征:
首先,参与“创新使命”行动的国家,都认为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是平衡本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此,各参与国家政府都对“创新使命”的意义和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支持本国政府、研发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努力,推动在参与国内开展“创新使命”行动。endprint
其次,各参与国根据各自的自然环境条件、能源结构特点、经济发展阶段、技术储备水平等,对“创新使命”具体行动的技术领域有不同侧重,发达国家(包括欧洲发达国家及美国)、新兴经济体(中国、印度)等覆盖面较为广泛,能够有较为完整的清洁能源计划,而发展中国家则根据本国发展计划专注于特定的(诸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几项领域。另外,在投资主体上,各参与国除了政府投资外,也特别强调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开发。
第三,各参与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创新使命的投资规模也不相同,以各国的投资基线来看,美国最高,2016年投资额达到64亿美元,为最低投资国智利(投资4百万美元)的1600倍。由于投资规模不同,导致对创新使命行动的参与程度也有所不同,但是各参与国都非常重视合作创新,赞成以“信息透明”机制为基本原则,通过公开相关投资计划、技术发展状况以及需求信息等,寻求各成员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机遇。
第四,各成员国由于发展阶段不同,对进行“创新使命”的目的也不相同,发达国家的目的在于能源结构替代,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实现降低化石能耗消耗、降低全社会碳排放的目的。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科技基础薄弱,迫切需要发达国家进行相应的资金、技术援助。因此,进行“创新使命”行动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和资金夯实基础,从而避免重复发达国家走过的高碳化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
“创新使命”的设立,是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一项共同行动,旨在通过国际协作的方式为参与各国找出清洁能源技术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解决各参与国关注的问题,推动世界走向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中国应积极利用“创新使命”的国际合作机遇,结合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调整的内在需求,推动清洁能源科技的发展与普及。
四、中国面临的挑战
(一)尽管中国科研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在增加,但是相比发达国家来说,还具有一定的差距
清洁能源技术产业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产业发展初期的高投入、高成本是制约其技术商业化和推广应用的最大的障礙,这些清洁能源技术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没有达到物美价廉的水平,就不足以吸引更多企业和消费者,因此政府初期的研发投入与政策支持对于清洁能源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从“十五”初期的研发投入1043亿元,增加到“十二五”末期的14170亿元,增长了13倍。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5440亿元,占GDP比重为21%,但是这与发达国家平均占比3%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基础科技研发投入的产出不能尽快尽早实现产业的转化
科研成果能否转换为实际生产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或者是地区技术创新和科研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发达国家约有80%—85%的科技成果及时应用于生产实际,英国、法国和德国转化率也达到了50%—65%,而我国实际的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则低于40%,在生产中稳定使用且有一定规模的不足20%,最后形成产业的只有5%。
(三)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解决环境污染对清洁能源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得国内清洁能源技术的融合面临巨大的挑战
中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和利用在近几年得到了一定的释放,但是储能技术发展的滞后和布局,使得清洁能源技术之间的融合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巨大机会就在于如何解决清洁能源技术之间的融合,包括解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提升电网关键设备和系统的技术水平,在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储热等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率的开发利用,支撑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战略目标。
(四)中国企业在低碳经济转型时期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技术创新和转化
政府是低碳经济转型和清洁能源技术的推动者,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企业才是清洁能源技术的投资和运营者,只有企业掌握了关键清洁能源技术,才能增强国家清洁能源技术的实力。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气冷堆是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主要通过科技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支持研究开发,目前已经突破了全部核心技术,并有多个世界首创,有望成为第四代先进先进核能系统的技术之一,这种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势必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中国未来清洁能源技术的全球领导力。
五、中国应对政策建议
参与“创新使命”行动的国家,都认为发展清洁能源技术是平衡本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是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中国应当积极应对,在已有清洁能源科技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确定重点,依托“一带一路”带来的国际合作机遇,提升中国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实力。
(一)政府需要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工作,推进清洁能源技术的基础科学研究和研发
国际经验显示,制定能够反映技术成熟度的统一政策和市场框架,可以为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提供一定的支持,政府的政策依然是激励技术创新的关键,因此,政府需要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科技研发,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创新领域需要建立科技重大专项一类的目标导向和工程化的部署,同时加大投入。这些复杂的技术创新的制度的改变必须由政府来主导,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外部性和协调等问题,现代清洁能源技术的核心和共性的一些基础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需要由政府目标导向的工程项目来实现,例如核能技术、空间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这些基础科学技术存在的巨大的商业风险不是以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所愿意和能够承担的。
(二)以政府基础研发投入撬动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打造我国企业在关键技术的全球竞争力
政府基础研发投入可以作为一种政策工具缓解投资者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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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能源技术投资的固有高金融风险和政策风险的担忧。以政府的技术研发为依托,集中攻关前景广阔的清洁能源技术,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定位,在清洁燃煤发电、高效太阳能、海上风电、能源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积极部署和落实国家重大能源技术依托项目和工程,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给予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助力我国企业在清洁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和清洁经济的增长创造机会。
(三)多层次、多渠道推进国际科技的合作与交流,发挥各种合作机制的作用
积极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优势国家和地区在先进核能、高效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非常规油气开发、碳捕获与封存、非常规油气开发等领域的合作。结合国内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国内外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和装备的引进和吸收,不断提升国内装备的国产化水平。依托和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技术优势,开展高效和务实的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的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在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的科技实力。
参考文献:
[1]Information Sharing of Mission Innovation[EB/OL] http://mission-innovationnet/about/information-sharing/,2017-06-08
[2]“ENABLING FRAMEWORK”FOR MISSION INNOVATION[EB/OL] http://mission-innovationnet/wp-content/uploads/2016/06/MI-Enabling-Framework-1-June-2016pdf,2017-06-08
[3]Joint Launch Statement[EB/OL] http://mission-innovationnet/joint-statement/,2017-06-08
[4]“BASELINE INVESTMENT FOR MISSION INNOVATION CLEAN ENERGYR&D”[EB/OL] http://mission-innovationnet/wp-content/uploads/2016/06/MI-Country-Plans-and-Prioritiespdf,2017-06-08
[5]Mission Innovation Challenges: Progress and Highlights[EB/OL] http://mission-innovationnet/wp-content/uploads/2017/06/Innovation-Challenges-Progress-and-Highlightspdf,2017-06-08
〔本文受國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课题“国际气候治理与合作机制”(项目编号:71690243)和科技部应急课题“科技发展引领应对气候变化治理策略研究”资助。〕
〔孟翔宇,东莞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顾阿伦(通讯作者),周剑,刘滨,陈文颖,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