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在治理社会当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德治与法治并举的治理模式受到了相关单位的普遍关注。因此只有从德治与法治的基本内涵入手,对于其中的关系和联系进行理性的思考,才能使得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就,这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十分关键。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德治与法治的内涵入手,对于二者的关系进行全面的分析,并详细的阐述了二者并举发展的现实意义,希望为相关单位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德治;法治;现实意义;理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127-02
作者简介:赵强(1993-),男,山西阳泉人,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社会学。
德治与法治并举以及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领导集体对于我国的发展所提出来的新的要求,同时也是国家领导人在深刻总结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所提出来的治国方略。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从这一基本方略入手,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和策略应该是一项具有普遍现实意义的工作。
一、德治与法治的含义
德治与法治是我国法制社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不断争论的问题,同时它对于我国国家治理也需要在解决这样的实践的基础上得以发展。因此作为治理国家的两种不同方式,只有处理好德治和法治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得国家得以不断发展。二者的含义主要存在以下的区别:首先,法治就是通过强制性的规范对于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和治理,从而使得社会的规则得以顺利实施;而所谓德治则是利用一系列的道德评价对于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让大众在养成一种自律意识的基础上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其次二者属于不同的建设范畴,比如德治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而法治则属于政治建设的内容。尽管有上述的区别,但是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二者都会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的发展十分关键。德治和法治的内涵可以追溯到很远之前的时期。从秦汉以来,社会比较开明,一些帝王在统治社会的过程中就强调“德主刑辅”的思想,从而使得基本完整的封建道德体系得以确定,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发展,而且对于各种盛世的出现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除了我国,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在西方社会也引起了很强烈的争议。亚里士多德就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法治的学说。在发展的过程中他认为法律的作用是强大的,是重要的,法治应该凌驾于人治之上。亚里士多德认为,虽然人是星球上最为聪明的物种,但是人的情感难免会使得自己的判断发生错误,发生不公平的现象,因此在这样的模式下,就需要法治的存在来消除这种不公平。但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它也一直在强调德治的作用,希望在德治为辅的基础上,促进一国的不断发展。
总之,从客观的角度讲,各个国家以及我国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或多或少存在德治与法治并举的现象,但是实际发展的过程中,德治和法治的重要程度往往是不一样的,在侧重或是偏倚的过程中,往往会对于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西方社会所强调的“法不容情”往往就是造成西方人情淡薄以及缺乏亲和力和凝聚力的主要原因。在这样的基础上,西方社会经常出现不同程度的社会问题,对于社会的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因此一个国家应该根据自身的国情,对于德治和法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应该起到的作用进行综合的衡量,从而使得二者在并举实施的过程中真正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二、德治与法治的关系
(一)法治与德治的区别与联系
德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在实施的过程中,二者的推动力往往有所不同,比如德治是依靠社会的舆论起作用的,而法治则是依靠国家机器的威严以及强制实施来起作用的。但是从作用上讲,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及促进社会的进步而存在的。二者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比如德治是作为法治的基础而存在的,它不仅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一个价值取向的作用,而且也是作为法律是否合乎规范的来源。另外,法律能否起到作用,往往是来自一个人对于法律的敬畏,也就是自身的道德修养。虽然法律没有办法对于人们的道德意识进行约束,但是它保障了一些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更加具有强制性。总之很显然,法治可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从而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德治也作为法治实施的内应力而存在,对于法律更好的发挥作用十分关键。
(二)法治与德治的互动与推进
德治与法治是需要在互动当中发挥作用的,只有这样,二者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比如法治通过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使得德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得以确定,这种强制性不仅促进了德治更好的发挥作用,而且对于道德规范有一个良好的支撑,使得人们能够在自我约束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为道德品质的养成奠定坚实的基础。另外,在德治的推行过程中,全社会的道德水准也会得到提高,从而使得大众能够自觉的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意识,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既是法治经济,同时也应该作为道德经济而存在。因此德治和法治都应该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二者都应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从而使得社会的秩序得以保障。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取得了
显著的成效,对于社会的发展十分关键。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德治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所起的巨大作用,从而在发展道德规范的过程中让德治开始孕育新的内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二)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需要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政治文明是建设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主要内容,德治和法治应该在并举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从而使得国家的法治建设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二者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两个方面,不仅并行不悖,而且相得益彰,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坚持二者并举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十分关键。
(三)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根,因此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对于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分关键。在这样的模式下,坚持德治和法治并举不仅可以对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良好的彰显,而且对于增强各族人民之间的凝聚力也十分关键。一般而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就或多或少包含着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的内容。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结合自身发展的大成果,在深入研究的过程中以德治国,从而使得我国先进的文化能为德治提供一个发展的大方向,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结语
总之,作为社会治理的两种重要方式,德治和法治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注重协调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德治和法治能够在协调并举的过程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的特色化发展以及实现社会的进步、居民的长治久安都十分關键。
[参考文献]
[1]盛湘鄂.关于法治与德治并举的理性思考[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6(6):703-706.
[2]覃晚萍.关于"以德治国"的理性思考[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9(s1):93-95.
[3]黄番舆.论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J].长白学刊,2017(3):35-37.
[4]姜登峰.法治与德治两种治国方略的理性思考[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24(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