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的形势对公诉人的公诉能力要求日益提高,提升公诉能力是应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以及公诉人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的必然要求,应当严把“进口关”,遴选最优秀的检察官进入公诉部门任职,加强对检察官的理论培训,定期更新理论知识,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检察官实践能力培养,以各种业务竞赛的形式提升公诉人的公诉能力,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鼓励检察官分享办案心得体会,分享办案经验,总结办案教训。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检察院;公诉能力
中图分类号:D925;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073-02
作者简介:陈杨林,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新的形势和新的司法环境对公诉案件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提神公诉人的公诉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公诉能力及要求
就内涵而言,公诉能力有广、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诉能力是指审查案件、出庭公诉的综合能力,包括审查判断证据的能力、正确运用法律的能力、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能力及公诉业务领导、指导的能力。狭义的公诉能力仅仅指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①
新的形势下的司法过程,对公诉人的要求是立体的、全方位的,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控诉、辩护、审判“三位一体”的思维能力。刑事诉讼的三元结构中,公诉人承担的是控诉智能,但单向的追诉思维显然已经不能应对负复杂的诉讼格局。以辩护思维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逆向审查,能够从对立的角度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更有效地应对庭审,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建立审判思维,有利于公诉人站在裁判者的立场评判案件,更加全面、多维审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从而更加准确认定案件。
(二)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以及法律知识更新适用能力。法律并不是简单的法条适用,准确适用法律需要全面了解法的基本原理、立法精神、立法目的、背景等,公诉人首先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此外,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更新能力,通过自学和培训,迅速掌握新法的立法精神和内涵,熟悉新法,和工作实际相结合,跟上法律更新的脚步和节奏。②
(三)全面审查、分析、判断证据的能力。刑事诉讼实质上是一个发现、审查和运用证据的过程,要求公诉人具有对证据的敏锐的审査判断能力和收集运用能力。
(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公诉人指控犯罪的过程实际是一个闭合的思维证成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要求公诉人能够客观公正的运用法律知识、工作经验、生活常识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五)稳定、强大的心理调适能力。出庭公诉无疑是一场竞技,永远充满变数,公诉人必须克服一切心理压力,在庭审的动态对抗中沉着冷静,不卑不亢,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辩和说理,从而实现公诉目的。
(六)良好的公诉形象以及理性、平和、流畅、规范的语言表达能力。公诉人首先要有良好的形象,不是要求外面多么美丽或帅气,而是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应当庄重得体、精神饱满、进退有度。语言应当得体,表述流畅、清晰,用语客观、理性,不对当事人做人身攻击,规范使用法言法语。
二、提升公诉能力的必要性
(一)提升公诉能力是应对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要求是庭审实质化,强调“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护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③,这就意味着过去“卷宗中心主义模式”下的法庭审理以庭前阅卷作为裁判基础的格局发生变化,法院裁判的基础不再是卷宗,而是庭審中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意见,④这一裁判思路的变化,必然导致公诉思路相应作出调整。对于公诉人而言,不仅要像以往一样,在庭前整理规范的卷宗,还要求在庭审中充分阐述控诉思路和逻辑,并随时应对辩方各种形式的“发难”,这对公诉人能力的要求,必然较之过去有大幅提高,基于此,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公诉人的公诉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便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
(二)提升公诉能力是回应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观点成为新的时期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而且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完备,社会各界对司法的关注度日益增高,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也会越来越高,作为掌握国家公诉权的公诉机关,在指控犯罪、证实犯罪以及保障人权方面将担负起更加重大的责任。而且,随着审判公开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案件庭审将置于大众目光之中,公诉人在庭上的表现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在此背景下,提升公诉能力成为必要。
(三)提升公诉能力是公诉人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实践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传统犯罪仍然居高不下,员额制改革后检察官数量变得十分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量增加,工作标准提高,难度加大,司法责任制又使公诉人面临着巨大压力,而公诉队伍人员数量、知识和年龄结构等方面与公诉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基于此,加快提高公诉人能力迫在眉睫。
三、提升公诉能力的路径选择
(一)严把“进口关”,遴选最优秀的检察官进入公诉部门任职。在检察机关内部,公诉部门应该是专业化程度最好的部门,对公诉人的综合能力要求也最高,从提升公诉人公诉能力的路径上看,首先就要把好“进口关”,对公诉部门配备最优秀的检察官,可以通过组织内部业务竞赛、组织公诉人遴选委员会等方式在检察院内部选拔既有工作热情,又有工作能力,既有理论功底,又有一定的诉讼技巧和经验的检察官担任公诉人。
(二)加强对检察官的理论培训,定期更新理论知识。路径有以下几点:第一,加强检察院资料库、数据库建设,拓宽检察官知识来源渠道。一方面,要建立专门的资料室、阅览室,定期购买最新的法律书籍,并鼓励检察官们阅读;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优秀数据库,比如购买中国知网、北大法宝等资料库,让检察官们可以轻松阅读最新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时间掌握最前沿的理论信息。第二,借智高校,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和交流。一是可以尝试向高校购买课程订单,按照公诉能力的要求向课程高校招标,由高校教授定期对检察官进行培训,讲授最前沿的理论知识,势必对检察官们的理论水平提高和知识更新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鼓励检察官与高校老师合作研究课题,充分利用高校资源,让检察官们在课题研究中深入思考,提升理论素养。比如笔者所在的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与三峡大学相邻,该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具有法学一级硕士点,检察院与法学院签订了建校共建协议,双方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通过交流,形成共赢。
(三)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检察官实践能力培养。路径有以下几种:第一,定期组织公诉部门进行经验交流。公诉部门应当建立业务交流例会制度,以每一周或两周为周期展开定期的经验交流,鼓励检察官之间分享办案心得体会;第二,完善“老带新”制度,让经验丰富的公诉人对新任公诉人进行“一对一”“师徒式”指导,迅速提升初任职公诉人的公诉能力。第三,定期组织模拟法庭,甚至可以邀请同级法院的法官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公诉人定期组织模拟法庭,进行实战训练,提升公诉人的庭审应变能力。第四,定期开展庭审举证、质证,庭审发问,庭审辩论等专项训练,⑤可以聘请优秀的检察官、法官、律师授课。
(四)以各种业务竞赛的形式提升公诉人的公诉能力。比如举办法律文书制作大赛,提升公诉人的文书写作能力;举办公诉人辩论赛或者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提升公诉人的口头表达能力、法律思辨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举办法律學术论文写作比赛,提升公诉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理论素养。
(五)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鼓励检察官分享办案心得体会,分享办案经验,总结办案教训。当前检察队伍中八零后、九零后年轻人越来越多,他们思路活跃,热衷使用社交软件,鼓励他们利用社交平台分享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也不失为一种提升能力的有效方式。
[注释]
①李宝景.浅议如何加强个人公诉能力建设[J].法制与社会,2008.9.
②张艳丽.浅谈审判中心主义诉讼模式下公诉人的素质建设[J].中国检察官,2015.11.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1条.
④汪海燕.论庭审实质化[J].中国法学,2015(2).
⑤叶玉秋,等.“以审判为中心”语境下公诉机关的职责定位——兼论公诉能力提升的路径[J].中国检察官,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