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转播的比赛并不是“非看不可”

2018-03-07 15:33左子扬
电子竞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转播权转播赛事

左子扬

1月23日,2018年DOTA2首个Minor赛事,ESL ONE云頂站在马来西亚开战。不过在比赛开始后,国外论坛中讨论最热烈的却并非赛事本身,而是替代了Twitch成为这届赛事唯一直播平台的Facebook。但是对于已经习惯了在Twitch上观看直播的国外玩家,这种变化在短时间内是难以被接受的。

然而这还不是全部,玩家们讨论的重点不仅在于直播平台的更换,更重要的是Facebook给观众带来的近乎“灾难性”的观看体验。

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来源于Reddit论坛):直播不能暂停,且没有回放功能。观看比赛必须要注册Facebook账号,在直播的过程中还会不断出现声音Bug。比赛的OB不够专业,两个英文流之间不能相互切换。以上仅仅是部分观众提到的部分问题,而且在比赛过程中我们能够看到,高峰期Facebook的观看人数仅为2000人,而同时在Twitch进行“盗播”的直播间则有至少两万人在同时观看。

究其原因,是由于在去年5月中旬ESL与Facebook达成过一项合作协议,双方会共同为Facebook上的用户提供至少5500小时的电竞内容,其中1500小时属于Facebook独家内容。这也意味着,未来所有ESL旗下的DOTA2和CS:GO职业赛事的英文转播权均由Facebook独家享有。

尽管赛事方与直播平台达成了协议,但如果达不到观众最低的“观看标准”,观众依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所以也就出现了上文Twitch“盗播”的情况。你尽管买你的版权,可对于观众来说却并非“非看不可”。

对于一场成功的DOTA2赛事而言,V社ESL赛事方、Facebook平台、玩家/观众,每个群体都是赛事的一环,也都需要依靠这个闭环来满足自身需求或攫取利益。

首先,V社作为游戏厂商,在DOTA2的赛事体系内需要第三方赛事的存在,承担在世界各地举办DOTA2大型赛事,在线下推广DOTA2这款游戏的责任。作为赛事方,举办赛事最根本的诉求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电视转播收入就是其中之一。因此,赛事方售卖转播权给直播平台无可厚非,于游戏厂商和赛事方而言,这样可以获得不菲的经济回报,而对于直播平台来说,依靠高人气的电竞项目和赛事则能够收获客观的流量。

然而对于最后一环,同样也是赛事受众的玩家来说,他们需要的则是良好的观赛体验,不管是在游戏内还是游戏外,毕竟他们还有着选择索性不看的权利。但遗憾的是,在这次ESL ONE的比赛过程中,作为直播平台的Facebook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因此即便上述逻辑和盈利模式全部成立,但游戏厂商、赛事方和直播平台能够做的也远不止如此。审核更具承办能力的赛事方,招募和聘请经验更加丰富的解说和OB工作人员,提高平台自身的转播质量,及时处理观众反馈的各种问题。要知道,拥有了承办和转播比赛的资质并不代表一切,因为观众以及他们的评价依然是整个赛事不可或缺的一环。

毕竟对于一场职业赛事来说,没什么比失去观众更令人感到绝望的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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