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旭
自古文人多认为文章是自己的好,要突破这种盲目性还真是不太容易。有一次我写完了一个小长篇,有点小确幸,在微信里告诉一位正在文坛炙手可热的同行,没想到对方明明白白回复:歇菜吧,别忙乎啦,你早不在读者视野了!我当时猝不及防,像是突然呛了口水,黯哑了好半天。回过神来想想,人家说得不错,不是真朋友,谁会说这话?
其实我早该认清自己的这种尴尬的。最初在《文学自由谈》看到一篇谈论该刊一些作者的文章,说我是个坦率的人,能够说出自己的真实状况——在成名作之后就再也无所作为。后来在一次笔会上,认识了一位很关切我的作家,问我:你好像写了《小镇上的将军》之后就再没写什么了吧?我无言以对。可不是吗,一个人写得再多,毫无影响,跟什么也没写有什么区别?我才终于彻底知道自己白忙乎了几十年。从此我也就夹紧了尾巴,有文字发表或出版,再不敢告人,只悄悄盘算稿费了事。
但还是有些好心的朋友,一有合适的机会就提携我出书。为了招引读者的眼球,想了许多办法。给书勒上腰封,用醒目的字体注明是某几位在读者中广有号召力的名家的推荐,就是办法之一。这种“推荐”,就只有推荐人的姓名和“推荐”二字,没有关于作者、作品的一言半语。虽然这些名家与作者本人八竿子打不着,也肯定不会在我这种“不在读者视野”的作者的文字上浪费时间,“推荐”云云,完全是出版者借用推荐人名气的一种发行策略而已。然而,一个“不在读者视野”的作者的文字,有了名家的“推荐”,是不是就一定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其实是很可怀疑的事。读者谁也不是傻子,这样的小伎俩他们还看不出来?名家推荐了,依旧无人问津,剩下的就只有作者加倍的尴尬。
但是,缺少这种起码明智的人似乎不少。某年很意外地把我找去参加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已经被从数千本书中大大筛选后剩下的一百多本书中,有这种“名家推荐”腰封的大作比比皆是。也有推荐人写了推荐语作为书的前言的,但那些话怎么看都不像推荐人的语气。有一位推荐人是我认识的,他那段推荐语是钢笔手书的影印件,装订在扉页后面,证明绝不是造假。我的轴劲一下就犯了,特地打长途电话给那位推荐人,证实了那的确是他的推荐语无疑。他在电话里说,他只是照那位请求“推荐”的作者预先写好的推荐语抄写的,至于被推荐的大作,他压根儿没有看过。这位推荐人是极厚道极善良的人:人家找到你,存心求你帮助,你咋个拒绝嘛?他电话里的声音嘶哑,让我听得心酸。
那被“名家推荐”的大作,我倒是认真拜读了几页,实在不忍卒读——我还不至于“二”到把一只苹果吃完了才知道不好吃的程度。从此对凡有这种“名家推荐”的大作总是不免怀了莫名的疑虑。这大概是那些以为只要有“名家推荐”就一定会被读者看好的作者始料未及的。
很多年前看过一位出国访问回来的作家写的文章,说外国的同行把书没人买、搁在书店的货架上布满灰尘当作自己的荣耀,证明自己曲高和寡,不是畅销书作家。我当时觉得他们挺牛,现在想想,满不是那么回子事。写得好,但因为大多数人看不懂,只好被尘封的伟大著作肯定有,但多数恐怕难逃文字垃圾的下场,自命“曲高和寡”,不过是可怜的自我安慰罢了。这一点,也许是中外作家最没有太大差别的地方。
写作固然是一种精神劳动,但只要进入消费领域,就有了商业性质。书作为一种商品,同一切商品一样,有良有莠是很自然的事。读者多的书,足以让作家发家致富;读者少的书,一上架就打折,作者再怎样挖空心思、涂脂抹粉、吆三喝四,也只能是徒劳无功。我不敢武断绝对没有价值不被同代人认识的作品,但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部伟大作品被埋没的可能性肯定微乎其微。上世纪80年代初,有幸旁听了两位前辈大作家的争论:一位语言极求别致,读者接受有限;一位主题切中时弊,每每轰动。前者断定后者的作品肯定短命,后者毫不含糊:你的作品今天没有读者,明天就更不会有读者。几十年过去,我看到的事实是:后者的影响依旧巨大,前者的声名早已杳然。
作家和作品都有各自的宿命。金子埋在土里还是金子,但如果是灰尘,扬到天上也依然是灰尘,不会有例外的。而今煌煌文坛,繁荣昌盛,大家名家潮涌迭出,但类似我这样不入流的写作者应该也不在少数。我们可以做到的是:一,接受朋友的真诚奉劝,干脆歇菜,另谋生计,给地球节省有限的资源。这是最佳选择,善莫大焉。二,写作实在成了习惯,像网瘾、毒瘾一样,戒不了了,那就自娱自乐,最多在互联网上和半斤八两的朋友交流,互相抚摸;要是家境还宽裕,又不吝钱财,就自费制成印刷品,分送亲友熟人,让大家知道你有此雅好,也不枉你一生心血。三,倘有不怕做冤大头的主儿,愿意给你出书,你也至少别折腾,别指望各种名不副实的包装;千万不要幻想灰尘被包装了——即便是包装得极为精致——就会成为金子。多少给自己留一点面子——或者换个高大上的说法:给自己留一点尊严。
收到著名作家邓刚新著《绝对亢奋》的那天,我刚在厕上看完报上的一篇美文,讲的是作者对最近公布的“作家富豪榜”的感想。这期富豪榜新增了几个名字,都是港台作家。除一位写“成年人童话”的大家之外,另外几位的主要成就都不在小说。美文最醒目的是第三个小标题:“纯文学已被读者摒弃”。“摒弃”纯文学的还不只是一般的“读者”。美文最后引述了我国最大的官方报纸的文章说,富豪榜证明,作家们只要写出了真正好的小说,是会受到读者欢迎的,也是完全可以靠写作致富的。
这指教让我茅塞顿开。
混迹文坛这么多年,这才真正明白,“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可以让作者上富豪榜的小说,也就是能卖钱的小说。道理原很简单——只是我没有早懂——文化是一种产业,有幸忝列文化的小说当然也是这大产业中的一个小产业。操持小说的人也就是这产业的从业者,出的活能赚钱就是好活,也就能活好。不然就只有歇菜。
评价小说好不好的最高或唯一标准原来就只是金钱。
一个时代真的结束了。虽然结束的这个时代原来也未必存在多少“真正好的小说”,见得多的是贴了文学标签的宣传品。现在这宣传品也老旧了,老得像出土文物——甚至连那也不如,文物可供收藏和拍卖,而这些过时的宣传品连古玩市场的地摊也上不去。
所谓的“良心”“良知”已经一文不值,所谓的“国民精神灯火”“人类灵魂工程师”不过是自恋,所谓的“时代书记官”“民众代言人”不过是自作多情,所谓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不过是遮羞布,遮挡的是自己的无能和寒酸。“作家”的唯一价值就是娱乐大众,为大众提供消遣,让未成年人读未成年人的童话,让成年人读成年人的童话,从而也让自己致富,上富豪榜。写小说这职业真的跟专业的和业余的性工作者没有什么不同,总之就是让大家快活,而不是老忍不住批评、“非给人添堵”不可——记得同是前面提到的那家大报,有篇很严正的文论 (其实是政论)的标题是:“干吗非给人添堵?”
明白了这一点,心里自然有点不舒服。但真明白了,也就淡然了。
二十多年前,文坛有智者发出“文学失去轰动效应”的断言,我尚懵懂不解。那时我在大学蒙文凭,班上有几位手上多少握了点“文权”的人,有位年纪相仿的历史老师对他们很亲切热诚,常请到家里做客。他们回来一个个都很神气,说这位老师也在写小说,并且希望发表。这位老师的课讲得很不错,一开讲座总是挤满了人,却不知为什么也喜欢发表小说。结果好像不太如意,始终不见有他的小说发表出来。几位没有帮上忙的学生为此都有点疚愧。过了好多年,忽然听说,这位老师因为解说历史成了富豪榜上有名的电视学术明星。我因为忙活完家务就迫不及待上床酣睡,没多少空闲时间看电视,所以对什么是“电视学术”、什么是“电视学术明星”很无知,只听说这种人都赚了大钱就是了,私心里很为那位历史老师庆幸——幸好当初没误入写小说的歧途,否则会不会有今天的发迹就很难说了。有次会上,听一位著名作家发言,为中国当代作家与“诺奖”无缘甚感忧虑,点名说看到这位老师的博客,认为中国其实有两个协会该骂,一个是足协,还有一个是作协——作协比足协还该骂。我从未接触过博客,当时的感觉只是有些吃惊,不太相信这位老师会说这样的话,至少不会这样说——他自己是很渴望过参加作协的啊。之前在海南听我极敬重的一位作家笑谈,说如今在网上骂作家的人多是想当作家而没当上的人。但那多是愤青,过耳顺之年的人应该不至于那么生猛的罢。
不过,无庸讳言,纯文学的式微,内囊的确是早就上来了的。大众审美取向和文化消费趣味的改变,文学现状本身不能不是原因之一。文学的表达与大众对历史和现实的认知相去甚远,在此基础上的大嗡大轰、急功近利的文学活动显得虚张声势,像是业内人士的一场只有无聊者或奉命行事者围观的自慰,只能引起社会的逆反心理,反而加剧了文学的危机。
不能不认了,原来曾经自命不凡的所谓“纯文学”真的要或者应该要寿终正寝了。该死而不死,或赖着不肯死,岂不该骂?或是客气点,像前面提到的大报美文那样笑而逐之?圣人可是有过“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话的。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唯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眼见得一个曾经死死抱定的美人不只是迟暮而是就要咽气了,说一点感触没有是假的。好在因为小技的枯竭疏于此道久矣,多少有了一点隔膜,但要打心眼儿里彻底断绝旧情却不易。正因此,以名作《迷人的海》而有“中国海明威”之称的邓刚的《绝对亢奋》表现出的绝对不识时务、绝对不与时势妥协、又绝对亢奋的执拗打动了我。
这样的执拗当然是愚蠢的,但以我的愚见,聪明的成功者固然让人羡慕,愚蠢的失败者有时却让人敬畏。
(本文是为邓刚长篇小说《绝对亢奋》所写评论的后记)
曾与一位画家朋友聊天。他对我颇同情:写小说写一篇是一篇,没法重复,而他画画就不一样,可以一辈子画一只公鸡,一个和尚,一栋楼阁,跟印刷差不多,只要有点名气,卖给不同的人,都能来钱。画画等于印钞。
我默然。其实写小说也有重复。上世纪80年代初,我写了《惊涛》上下篇,当时的《人民文学》大加赞赏。得意之余,我接着又写了两个除了人物、情节不同外,故事的铺垫、高潮、结尾方式完全雷同的故事,让许多人惋惜。我崇拜的徐怀中老师在一次会上对我说,你后边那两篇不该写,重复自己是艺术的大忌啊。
很明显,作品的成功是独立的艺术事件,作品的创作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确定因素,是可遇不可求的,更是不可复制的,不能像工厂加工产品一样重复生产。可复制的工业模式的产物,只能是产品而不是艺术品。西施捧着心口的病态倾国倾城,东施去重复,就只能成为千古笑柄。
讲到艺术创作的偶然性,想起一个关于达·芬奇《蒙娜丽莎》的传说。作为西方美术经典,那位威尼斯公爵夫人梦幻般的微笑将达·芬奇推到了近乎神明的地步。其实,当时的达·芬奇十分潦倒,为了躲避战争,一直惶恐不安,根本没有玩命攀登艺术高峰的心情,更谈不上有什么神秘玄奥的念头。接了一单肖像画生意,用了特别纯熟的色彩幽暗法,加之客户的身份和报酬的丰厚,操作上尽量精细认真,如此而已。最后出现的那种深邃莫测的微笑纯属偶然,大大出乎画家本人的意外。作品成稿,连他自己都大吃一惊,以至于将作品偷偷卷挟一走了之。显然,艺术神品的产生,作者往往是无意识的,其艺术意涵的奇妙更不在作者的掌控之内。
中国也不缺乏类似的例子。三国孙权新添屏风,画家曹不兴应召在屏风绢素上配画。曹不兴稍不留神,蘸了墨的毛笔在雪白的绢面上误点出一个小墨点。旁边的人都惋惜惊叹:“坏了!”曹不兴端详片刻,不慌不忙把小墨点改画成一只苍蝇,再在旁边画上花草。画面布局匀称,生动逼真,那只苍蝇活灵活现,以至赏画的孙权伸手去弹,苍蝇没有飞走;仔细一看,才知道是画的。围观者又是一片惊叹:神来之笔!
偶然性是艺术行为所具有的一种不可摆脱的特征。优秀的艺术品当然并不都是来自偶然的灵感,很多艺术作品都经过缜密的构思和制作。偶然性是艺术创作过程中突然显现的电光火石。科学家观察蝴蝶,需要准确记录尺寸和各部分功能。但艺术描绘的蝴蝶,已经远离了蝴蝶的标本,可能因为色彩浓艳而使人欢乐,因为线条优雅而使人惬意,因为花斑奇异而使人惊讶……这一切,都受到偶然性的控制。带有偶然的艺术行为往往形成独特而真切的艺术形态和情感。
必须指出,偶然性的出现,是有一定前提的。正如机遇是为有准备的人存在的一样,偶然性是为必然性存在的。其必然性之一是先天的才华。古今中外无以计数的杰出艺术作品不一定都是理性与感性的完美结合,许多是才华的瞬间爆发;必然性之二是长期的积累。艺术家可能并不是多么伟大的天才,只是因为某种事物或感觉触动了他经由博学和历练形成的丰富深厚内涵,一切信手拈来,水到渠成。
古今中外在很多艺术创作领域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随意性与偶然性,那些非自主的、无意识的状态下产生的美,往往是无限的、永恒的,并且更具有艺术价值。一件成功的艺术作品背后很可能有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能够抓住某一刻乍现的灵光并将其保留在自己的作品中,只有全身心奉献于艺术的人才能得到艺术之神的这种眷顾。前面说到的那位拿画画当印钞的画家朋友,至今只能是不免为人诟病的画匠,而不是众所公认的艺术家,而我的同样急功近利的小说一直没有长进,就都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