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祝鑫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山东济南 250300)
世界文化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人类共同财富,是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等。烙上“世界遗产”标签不仅是对遗产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会迅速提升文化遗产的世界影响力和游客吸引力。由此,各地都设法借助世界遗产之名推广地方文化遗产,形成无形文化品牌,在快速发展的旅游市场上分得更大的蛋糕。2012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相关机构的不懈努力下,红山文化遗址群成功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同时,红山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现状及存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关注。为探究这一问题,本文选取赤峰市区域内的红山文化遗址保护与“申遗”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对此提出有效保护建议。
以大型祭祀遗存、彩陶遗物、玉龙及其他玉器为主的红山文化(距今5000年至 6500 年)集中分布在内蒙古东南部和辽宁西部,中心区位于老哈河中上游与大凌河中上游之间,是中国细石器文化与仰韶文化相互影响而在长城地带形成的一种新型考古学文化。处于以原始农业为主,游牧、渔猎为辅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红山文化,以半地穴式居住的建筑多分布在地表较高的山坡或山顶之上,呈现出一些早期文明的特色,代表遗址有红山后遗址、东山嘴祭祀遗址、牛河梁坛庙冢建筑遗址及2008年发现的红山文化中期大型环壕聚落遗址魏家窝铺遗址等。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预备名单》是缔约国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的、在未来五至十年希望申报的遗产,而只有列入预备名单,才有申报世界遗产的资格。2012年由内蒙古赤峰市的红山后遗址、魏家窝铺遗址和辽宁省朝阳市的牛河梁遗址构成的红山文化遗址被正式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向登录《世界遗产名录》迈进一大步。近几年,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赤峰市当局和有关部门正竭尽全力做好红山文化遗址的“申遗”工作。
2.1 由于红山文化分布地理位置较偏,历史年代久远,在普通大众间的影响力较弱,考古基础研究有待增强,政府竭力通过加强考古专业研究、广泛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红山文化遗址价值的深入认识。如召开红山文化研究相关主题的各种学术会议等。
2.2 争取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三级专项经费,为红山文化遗址考古和保护研究以及“申遗”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人才的引进,技术的更新,资金保障是红山文化遗产“申遗”的有力支撑。
2.3 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三级“申遗”领导小组,围绕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开展工作,全面加强对红山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增加经费与各项资源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了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为红山文化遗址“申遗”提供了组织队伍的有效保障。
2.4 整体着眼,统一保护。为维持红山文化的整体性,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红山文化遗址进行了联合捆绑“申遗”。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组成红山文化遗址工作小组,邀请高校及研究所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指导,围绕红山文化联合编制“申遗”文本、开展学术研究,为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持和保障。
2.5 由赤峰市有关部门组成法律文本起草组,围绕红山文化遗址保护,编制完成了《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公布实施了《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从而为红山文化遗址“申遗”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指导赤峰市进一步加强对红山文化遗址的有效保护管理工作。
由此可见,赤峰市政府全力做到政府维护、政策倾斜、法律保护以推进红山文化遗址的“申遗”工作。但也需要认识到文化遗产不仅需要政策法律等行政手段保护,而且需要以动态化、活态化手段维护文化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实现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但目前来看,赤峰市政府在红山文化遗产保护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
各级政府对红山文化遗址群的保护不仅要遵循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及各类世界遗产保护宪章、法律、法规、条例等为导向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还应注意遗产保护理念的更新、遗产保护与公众需求间的矛盾等。
3.1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
对文化遗产地游客数量缺乏科学计算与有效监测,使遗产地游客数量长期超过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会导致世界文化遗产在极短时间内遭到不可逆破坏,但文化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有效展示又需通过旅游业等方式来推介。彻底封闭的遗产保护会使其犹如蒙尘的珍珠,令人唏嘘;焚林而田,竭泽而渔的行为又会导致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甚至消失殆尽。这正如我国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所言,在整体性、长远性、系统性规划和充分、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前提下,才能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对红山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仅从当下地方政治经济发展、甚至个人政绩着眼,而要目光长远、从上至下、纵览全局做计划,尽最大努力延续遗产的生命力。同时,红山文化遗产是跨省联合“申遗”,所以不能仅从赤峰市地方特色与需要着眼保护,各自为章,而需两省共同协力发展,互相协商、互为补充,制定适合红山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长远性保护规划纲要与政策。
3.2 明确划分核心区与缓冲区
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中,一些地方政府因轻视缓冲区作用而申报程序中又强制要求上报而不经科学合理的计算与预测,草草划定核心区与缓冲区来应付审核,最终导致在遗产保护、旅游发展、城市建设过程中,文化遗产的完整性惨遭破坏。明确红山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与缓冲区,严格保护核心区,利用缓冲区为遗产核心区与外围区提供过渡,能够有效避免人类活动、城镇发展建设对红山文化遗产的破坏,充分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3.3 细化阐释与展示系统
钟行明在《世界文化遗产地旅游解说系统研究》中认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旅游解说系统可以向游客阐明世界文化遗产地价值,对其进行可持续旅游的宣传和教育,并且巧妙地缓解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客流压力,有效地促进了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引导式体验项目,形成和提高游客审美体验,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丰富游历。可见,细化、趣化距今年代久远,可观赏性较弱的红山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系统,既能有效宣传红山文化,打破文化隔阂,又能增加游客体验感与参与感,对遗产地保护和宣传有着重要意义。
3.4 完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考古遗址公园”是为古代遗址保护和展示建立的专门园区,它以保护遗址和服务考古为首要目的,同时,通过遗址展示和文物展览揭示遗址的内涵、价值,配合绿化美化,推动教育和旅游观光,是方便群众休闲和健体的公益性公共活动地域空间。建设红山文化考古遗址公园要根据遗产地性质确立公园主题,突出红山文化遗产的地域特色,明确遗产保护核心区及可开发利用的缓冲区,完善、细化公园阐释与解说系统,通过复原展示、文物陈列展示、考古挖掘、教育体验活动、会议论坛等方式加强遗产地对外宣传,并通过形象塑造及遗产价值链延伸等方式提升红山文化遗产考古公园的产业价值。
3.5 倡导全民参与,重视人才引进
公众对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作的“申遗”工作多是无从了解或一知半解,甚至存在极大偏见地认为这仅是面子工程,是政府不顾百姓利益侵占大面积土地的自私行为,是城市发展的累赘与包袱。所以赤峰市政府在筹备、落实红山文化“申遗”工作中,一定要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与赤峰当地发展的关系,协调好民众及各方利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资讯网站等多媒体平台,使公众能够多渠道了解、掌握政府“申遗”动向、正确认识“申遗”意义、全力支持“申遗”工作、积极参与“申遗”过程,帮助公众深入认识、了解地方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提高文化自信及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使赤峰市申遗、保护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同时,赤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中需重视、重用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引进、招聘、培训等各种形式,进一步改善红山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批掌握现代文物管理经验和保护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为红山文化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证。政府亦可与相关大学合作,集聚优秀科研力量,多学科交叉、借力打力,为红山文化遗址保护研究工作搭建更高平台、提供有力支撑。
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保护与“申遗”工作需加大考古研究力度、保护宣传展示力度,做到全民参与、全民保护;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红山文化遗产资源,使红山文化遗产为更多人所知。至此,赤峰市红山文化遗产保护、“申遗”之路仍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