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对策

2018-03-06 05:52钟毅赵康由宋梅
湖北农业科学 2018年2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农业

钟毅+赵康由+宋梅

摘要: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提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实施,迫切需要农业科技工作者们转变观念,抓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创新管理,整合政府、科研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资源要素,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服务全国经济发展大局。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中圖分类号:F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02-0137-02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02.033

Abstract: For the proposition of agricultural supply-side reform, as well as the re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he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orkers are in urgent need of changing ideas and grasping key points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novating management, integrating the resource elements in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cluding the government,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enterprise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nd farmers, in addition, 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and improving the transformation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o serve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Key words: agricultur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 efficiency

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依靠科学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1996-2016年出台的与科技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有64项之多[1]。国家不断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行修订、改进和完善,特别是2015年修订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到新的历史机遇期。特别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提出,迫切需要科技工作者转变观念、创新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制度环境

最新修订实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赋予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提高奖励标准,同时进行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确保激励能够落实到位。明确单位有权自主处置收入,不需要再上缴国库,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给予科技人员奖励和报酬的支出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从而为奖励的落实打通了制度环节[2]。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还推出了各种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力度更大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改革试点政策,为科研单位特别是科技人员提供了非常优惠的制度环境。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特点

有了好的制度环境,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的同时,还需要熟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从而扬长避短,降低风险。

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殊性。大量农业科技成果是公益性的技术和成果,主要表现在社会效益大,而农业科研单位和推广单位的经济效益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可控性差,取得成果之前已被其他农业科技人员、农民和农业企业广泛接触,很难保密,难以实现有偿转让;少量可转让的非公益性技术和成果也存在收费难、维权难的问题;采用与企业合作开发的方式常常会受到企业战略方向调整、经营状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农业科研单位与企业长期稳定合作较难,致使科技成果价值难以充分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不但要受气候、时节和环境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还会面临增产不增收、消费瓶颈等市场风险。

农业科研单位虽然在技术和人才上有优势,但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方面有短板。农业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源头,其组织工作往往是小区域和示范性质,很难做好在一个产业区内实现大规模转化的组织工作;在资金投入上,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公益性单位,多以科研项目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资金投入有限,很难做到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影响和应用规模;在市场运作上,农业科研单位往往缺少市场经营人才,市场运作经验不足[3]。

3 转变观念,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10多年来有大量学者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大量的科技成果并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尤其在农业领域有大量成果被闲置,难以得到转化应用,导致大量研究成果被浪费[4]。endprint

学者们习惯把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比较,把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作为问题,希望找到方法提高转化率,并提出了各种提高转化率的建议。笔者认为这是混淆了宏观和微观的差别。某个科技成果在研究之初就预设了各种适用的前提条件和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不可能一个成果放之四海而皆准。从单个成果闲置来看是一种浪费;但从宏观上看,通过成果间的竞争,可以实现整体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升和优化。

3.1 适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新形势

新一轮科技革命步伐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加速向农业领域渗透,不断催生农业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面对新的发展竞争态势,必须转变思路,创新手段,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在基础前沿领域开辟新的方向,在公益科研领域打造新的特色,在产业技术领域形成新的优势,产出一批重大成果,持续提升发展能力和内涵[5]。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必将催生更多科技成果,在资金、人力、物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成果间的竞争会更激烈,转化率会进一步降低。农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有危机意识,对竞争会更加激烈、成果转化工作会更难等可能出现的状况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农业科研单位作为微观个体,依靠产出大量同类科技成果来优选可转化科技成果的方式显然是不经济的。国家加大激励科技人员的政策,通过让部分科技人员先富起来的方式,势必带动更多的科研人员向产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可转化、效果好的科技成果的方向努力。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数量应该会大量增加。

根据对美国2006-2010年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分析,其推出新产品和成立新衍生企业的数量远远小于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也小于技术被使用和转移的数量(许可使用量)[6]。也就是说,在美国也有大量技术成果闲置,没有在新产品和新企业中得到应用。

3.2 紧扣农业供给侧改革需要,优选项目分类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农业科研单位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科研工作重心,紧扣农业供给侧改革需要,针对解决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着力解决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要适应农业转方式調结构新要求,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加快适宜机械化生产、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新品种选育;加强中低产田改良、经济作物、草食畜牧业、海洋牧场、智慧农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科技研发;加快研发适宜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的农机装备,提升农机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能力。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技术研发。

要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市场经济价值较高、适合商业化的高科技产品和物化产品类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科研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加强合作,注重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产权转让、使用权授权或者技术入股等形式,建立“科研单位+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推进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开发。对于一些市场经济价值较低、社会价值较高的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科研单位要简化科技成果转化手续,鼓励科研人员与农民合作组织和农业加工企业合作,提供技术服务和科技支撑,建立“专家+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民”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对于社会价值高、纯公益性的栽培技术类农业科技成果可以与政府、农民合作组织合作,建立“科研单位+政府+农民合作组织+农民”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主要用于提高单位的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3.3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团队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互联网+”与农业科技成果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增进政府、科研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要素的集聚、开放和共享程度,充分发挥农业受生态环境等自然因素高度影响的特点,提高农业科技成果个性化定制程度,特别是加强与政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现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是转让或授权就完成了,还需要大量的后续服务工作。靠科技人员的单打独斗,既搞科研又搞转化,难度大,转化效率也难以提高。依靠团队作战,可有效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转化效率。

努力提升单位无形资产价值,提升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地位越高,影响力越大,可选择的合作方的地位和影响力也越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相应也会高。在做好科研的基础上要加强单位营销工作,依靠更高层次的团队作战,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参考文献:

[1] 马江娜,李 华,王 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本分析——基于政策工具和创新价值链双重视角[J].科技管理研究,2017(7):34-42.

[2] 陈宝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的意义与主要内容[J].中国高校科技,2016(1):16-18.

[3] 孙进群.农业科研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问题对策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09(4):71-73.

[4] 姜 文.浅谈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机遇[J].北方农业学报,2017,45(2):126-130.

[5] 还红华,刘 钦,周明月.以重大成果产出为导向创新科研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2017,36(1):57-60.

[6] 张明喜,郭 戎.从科技成果转化率到转化效率——指标体系设计与实证分析[J].软科学,2013,27(12):85-9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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