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阵,张大鹏
(1.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研究生管理大队,天津 300161;2.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投送装备保障系,天津 300161)
结合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和军事装备供应发展趋势,对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向军民一体化方向发展进行了分析研究。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在军民融合发展大战略的牵引下,发展军民一体化保障模式是适应新形势、生成新能力、开创新局面、形成新常态的任务要求。通过分析当前陆军装备供应保障的现状,发现在体制机制、系统建设、法规制度和解决新问题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对应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办法。通过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提出办法、总结规律,研究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发展趋势,提出了关于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思考与建议,为军民融合在这方面的发展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新形势下,习主席、党中央、中央军委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高度,提出“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全领域、高效能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将军民融合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当前,国家和军队正在不断强化军民融合战略统筹与宏观管控,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必将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既是国家发展战略要求,也是装备供应保障发展的必然选择。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建设应适应形势、抓住机遇,从战略全局上统筹装备供应保障军地资源运用、力量建设和模式转变,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强化保障手段和方法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构建配套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效益和效率,着力解决制约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结构性矛盾、体制性障碍和瓶颈性问题,实现由一般融合向深度融合转变。
按照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和军委明确的陆军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陆军装备建设将按照机动作战、立体攻防的战略要求,由区域防卫型向全域作战型转变,向五大战略任务聚焦,向“九战”基本作战样式集中,向五种作战能力的形成发展,不断走向精干、高效、合成,并着力实现陆军首长提出的“陆军装备建设三至五年有较大改观”的目标。陆军装备供应保障需要按陆军使命任务要求,谋划推动军事力量“走出去”装备供应保障布势,统筹推进非战争军事行动装备供应保障建设,形成与陆军战略任务相适应、与陆军转型发展相衔接的装备供应保障体系。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是转变装备供应保障能力生成模式、提高装备供应保障效益和保障能力的战略举措。将国防军工企业力量、地方物流力量和社会科技力量纳入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力量体系,加快多种作战样式下陆军装备供应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能力水平,生成适应陆军战略定位要求的新的保障能力,为加快推动陆军转型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随着陆军装备技术发展和装备体系建设,装备、弹药的技术含量更高,结构也更为复杂,技术指标和体系建设需要对装备供应保障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到“十三五”末,陆军将形成三代装备为主体、四代装备为骨干的基本体系,给装备供应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陆军领导机构的成立使陆军装备形成了全系统、全要素、全寿命集中统管的全新管理体制,又给装备供应保障带来了新的机遇。积极推进装备供应保障的前伸后延,构建陆军装备供应链,实现装备供应保障与装备研发生产一并考虑、同步建设,将装备供应保障融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科技发展的总体布局。借助国防军工企业人才和技术力量,拓展军民融合弹药技术保障路子,建立退役报废装备(含弹药、器材)委托销毁模式,开展装备维修器材的联合储备和直达供应。尝试运用地方物流力量开展特定环节、场合的弹药器材供应保障,构建全域覆盖、上下贯通、布局合理、平战结合的供应保障网络。统筹军地装备供应保障资源配置,增强陆军装备供应保障能力和效益,积极开创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新局面。
陆军装备供应保障主要以实现陆军弹药、装备及维修器材的科学储存、可靠防护、精细管理和精确保障为目标,围绕储存和供应两方面开展相关工作,贯穿陆军装备从配发部队到消耗的整个保障过程,是直接影响部队作战能力的重要因素,是装备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陆军装备供应保障建设,需要着眼陆军装备研发论证、计划、筹措、储备、供应、维修到部队消耗的全环节,运用系统思维和统筹优化的研究方法,进行体系建设和整体优化,实现陆军装备筹措供应、储存管理、使用消耗、报废处理全流程科学管理,达到装备供应保障存储科学可靠和供应高效精确的目的。随着军民融合的不断深入,军民一体化将贯穿装备供应保障全过程,不再局限于研发生产和报废处理两个端点,也逐步拓展到仓储管理、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中间过程,促使军民一体化保障成为陆军装备供应的新常态。
随着军民深度融合的国家战略不断实施和日见成效,保障条件、环境随着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而不断改善,用于保障军队的战略资源愈加多元,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保障模式不断深化。经过多年建设,陆军装备保障准备进一步深化拓展,装备供应保障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军民一体化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随着陆军转型建设的深入推进,面对“实时精确、多维立体、全域机动、综合一体、持续可靠”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需求,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在制度机制、资源建设、组织领导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亟待解决。
地方力量在军民一体化保障中的责任划分尚不清晰,还未形成监督、评价、淘汰等制约机制;装备部门与军工企业集团之间,部队与装备承制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缺乏制度规范;新列装、列装数量少、高新技术部件和精密总成件等不同特点的维修器材的军民一体化保障机制区分有待明确;地方力量在弹药储备、配送、维修保养、销毁处理等弹药供应保障中的运用机制尚未有效创建。
已开展军民一体化保障试点内容措施的覆盖范围与应用对象还相对局限,试行验证不够充分,相关成果的固化推广有待加快;弹药、通用导弹、地爆器材和防化危险品的质量监控体系还未摆脱自我封闭建设状态。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有待向理论研究、手段研制、保障训练、人才培训等方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全领域推进。
法规制度建设是保证军民一体化体系建设和保障运行的必要手段,在长期的建设发展中,军队法规制度和地方法规制度各自为政,在拟制过程只考虑自身需要,在执行过程仅针对自身约束,没有形成军地共用、规范统一的法规制度。目前,能够统管军地的政策法规体系还没有建立,军地合作过程中为了履行合同而达成的约束条款仅仅是低层次、局限性的约定,无法成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完善法规制度还是当前推进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道路上不可回避的问题障碍。
在一些制约装备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的典型问题上,军民一体化保障建设效果与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如在减少器材采购供应环节和库存积压问题上军民融合的路子还未走开,弹药储备、运输、维修、销毁等供应保障工作对地方物流力量与生产企业、工厂等技术力量的统筹运用有待探索,一些落实军民一体化保障的具体措施在现行法规体系下的协调落实不够顺畅等。
针对不同型号装备、不同任务部队、不同配置地域,以及部队遂行重大演训活动,器材保障需求差异大的实际,探索基于不同属性供应保障军民融合新机制新模式。基于任务属性,研究试点联演联训联赛、跨区基地化训练维修器材厂家直达供应保障模式;基于对象属性,研究试点高新技术装备列装初期维修器材军地联储直供的供应模式,优化在产装备维修器材“预先筹措”、“预先储备”的筹储模式和“军方出资、厂家运营”的管理模式;基于技术属性,研究试点军选民用装备维修器材区域网络供应保障模式,强化军地统一兼容的器材保障技术体制、技术标准、信息资源融合机制。加强新机制新模式前伸后延,贯穿装备维修和器材供应保障的全寿命周期。优化全局设计、落实严密实施、强化监督反馈。兼顾任务分工与力量部署,区分共性需求与个性需求,衔接军方资源和地方优势。
器材筹措充分借助全军武器装备采购网,推动维修器材竞争性采购工作,加强军地信息推送、需求对接、资源共享。器材储存积极运用供应保障“民参军”,建立军队仓库的共享机制,实现常态化的军地仓储设施联建、联储。运用现代物联网和信息物理融合技术,依托社会物流资源为主体、军队物流资源为骨干,搭建与筹措运输、储备、配送等各供应环节相适应,制造商、供应商、物流企业、军事物资供应部门、军事物流基地(中心)、部队用户相协调的供应保障网络平台。加强科研投入,积极探索装备云、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在业务流程中的创新应用方法,为平台的迭代更新创造条件。
围绕力量融合、资源整合、效益聚合,综合运用系统工程、仓储工程等现代管理技术,研究维修器材和弹药储供需求、管理模式、保障体系等,加紧建立规范军民高度融合的供应保障运行模式、资源布局和力量体系,制定与军民融合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供应保障法规体系。落实有关试点工作建设成果中法规的同时,努力改进不足,不懈更新完善。抓紧研究制定《维修器材军民融合保障实施办法》、《陆军装备维修器材应急保障组织实施暂行办法》和《陆军军选民用维修器材网络化保障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制度,修订完善维修器材目录、消耗标准,为开展军民融合新路子提供法律依据。
按照“论证阶段提需求、研制阶段定方案、生产阶段抓开发”思路,探索在研装备维修器材质量监控能力同步建设的新路子;以新型弹药导弹导引、控制、动力关键部组件为主体,探索依托厂家开展特殊监测试验的新路子;以高新技术装备延寿修理需求为牵引,探索承研承制单位研制生产技术优势向军内修理工厂维修保障实际能力转化的新路子;以数量规模小、技术要求高、军内不具备处理能力的新型装备维修器材为重点,探索委托地方军工企业销毁的新路子;以机动销毁、绿色销毁技术攻关为重点,抓好特殊危险品装备销毁配套手段研制开发,探索销毁技术升级的新路子;围绕装备全寿命周期设计器材供应保障方法,由军方到厂家拓展目录标准制定主体范围,尝试生产研制阶段维修器材配套生产的新路子。
陆军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是将供应保障植根于国民经济之中,有机整合军队和地方的供应保障资源,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效益,符合新型陆军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专门负责组织地方力量参与军队装备供应保障的机构还未设立,导致当前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工作缺乏统一领导,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不明且随意性大。为此,建议设立统一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一是军委、陆军和国家有关部门成立装备供应保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供应保障的方针政策、规划管理、资源配置及任务分工,领导和协调处理军队和地方在供应保障之间的关系;二是战区陆军和地方有关部门成立供应保障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供应保障工作的计划、协调管理、监督评估、配套建设和装备供应保障活动等相关供应保障工作;三是部队装备供应部门和相关地方企业建立供应保障的执行部门,按计划负责具体承办装备供应保障工作,检查评估保障质量和效率,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为克服军队供应保障人员数量少、技术水平有限的矛盾,我军已经开始广泛利用地方供应保障力量,在人才培养、技术革新、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在国家和全军层面尚未建立起与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导致一些制约性因素仍然存在,如缺乏鼓励地方单位参与装备供应保障的相关政策,地方企业参与装备供应保障工作的准入机制不够明确,军地之间技术壁垒仍然存在,军事安全的特殊保密要求限制了军地双方保障信息的相互交流等。由于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是以市场发展为依托,以军地双方利益驱动为牵引,按照市场规则建立的军民互利合作保障形式,涉及军队和地方多行业、多部门,应当制定完善规范的法规制度体系来约束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相关活动,做到依法运作、规范管理。应将陆军装备供应保障的方针、原则、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用法规形式予以发布,明确规范军民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和义务,确立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法律地位,确保军民一体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建议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建立统一的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运行和管理机制,发挥军事需求主导作用。建立推动军民一体化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既强化以军为主、军方主导作用,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优势军工企业、民营企业、承研承制单位、地方科研院所进入陆军装备供应保障领域,如依托全军武器装备采购网,加强陆军装备供应保障信息推送、地方企业及时需求对接,积极推动供应保障“民参军”。加快建立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竞争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保障实体参与竞争,防止垄断,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质量监督的适时性和军地双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各方面优势,做好装备供应军民一体化保障的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