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栋同志是2010年到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节能科技处工作的,主要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该同志参与了建筑节能地方法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制定。积极推动绿色建筑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为加强天津市各行政区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工作,多次组织了天津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建筑节能质量。该同志还参与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建筑用能运营管理工作,为天津市每年顺利完成节能环保目标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同志多次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确保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动规模化绿色建筑发展,借鉴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展经验,推动天津市滨海新区南部生态新城、于家堡中心商务区、静海区团泊新城等示范区域建设。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评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规模位于全国前列。
该同志参与制定了建筑节能产品备案、节能性能门窗标识、建筑能效测评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已发布的《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和《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工作,率先在全国执行居住建筑四步节能标准 (2013年)和公共建筑三步节能标准(2014年)。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每年组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建筑项目工程质量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
该同志参与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天津市累计完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9138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具有改造价值不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该同志还参与实施了住建部下达给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现已圆满完成404.9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该同志积极组织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已完成天津市16个区近6万栋民用建筑基本信息普查、2万栋建筑的电力能耗数据采集和1.1万栋建筑的燃气能耗数据采集,为天津市建筑用能运营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还参与了天津市公共建筑用能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天津市建筑用能标准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该同志参与建立了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张图”,为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奠定了基础。
该同志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和设备评价,制定并出台了管理规定和评价导则,已评出一批绿色建材和设备,在全国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