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体育与竞技运动的关系有许多争议,以往在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关系上,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把两者看成对立的事物,不主张高校体育更多的接轨竞技运动。此种观点认为,高校体育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体质,增进学生的健康水平,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而竞技运动则是搞训练,为竞赛、争冠军、拿奖牌,是少数竞技精英从事的运动,所以不宜把竞技运动引入到高校体育中来;第二种倾向是认为高校体育要尽量多地采用竞技运动技术,甚至认为高校体育改革要以竞技运动为导向,把高校搞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基地。进而在把竞技运动导入高校体育的过程中,忽视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特点,不折不扣地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学生在身体能力、心理和运动能力等各方面的潜力,使体育课变成了专项运动训练课。其实,以上两种看法都带有偏激。
高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和当代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以及我国的国情,高校体育的目的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使其成为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竞技运动,是在最大限度的挖掘和发挥个人或集体在体能、心理、智力等方面潜力的基础上,达到提高竞技能力水平,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主要目的一种社会活动过程。竞技运动以提高专项运动成绩,夺取竞赛优胜为目标,运动员健康则是第二位,我国许多优秀运动员,虽然他们创造了优异成绩,使五星红旗在世界各地运动场上升起,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但是在他们退役时,往往伤病缠身。世界竞技运动高层次的发展日趋职业化,并已经进入商业领域,这是无庸质疑的现实。竞技运动的成效主要地以运动成绩,比赛名次,金牌数目为重要标志。
(1)主体不同,高校体育主体是所有在校大学生;竞技运动主体是少数精英;
(2)目标不同,高校体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竞技运动目标是挖掘人的极限潜能,创造最好成绩、拿金牌、为国争光、不一定有利于健康;
(3)从形式上看,高校体育采取班级授课制,按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学;竞技运动是对少数人进行专门化训练,遵循比赛规律而不是教育教学规律;
(4)从内容上看,高校体育内容全面、稳定,这样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竞技运动内容单一,竞技运动从事者导致人格异化,社会化程度较低,少数人贪图功利,导致异化现象;
(5)从时间上看,高校体育教育单位时间很短,每节课只有45-90分钟,每周只有1-2节,而竞技运动每天训练时间长达5-8小时;高校体育整个时间也就是4-6年左右,运动员系统训练一般为8-10年。另外,运动员还要面临退役问题;
(6)从文化层面上看,高校体育是教育性与文化性相结合,而竞技运动主要具有浓厚的商业性和极端性;
(7)从社会关注程度看,二者反差比较大。高校体育从事人口基本就是在校大学生,大众媒体关注程度小;而竞技运动少数精英受到媒体极大关注,媒体把它们当作精英进行炒作。
高校体育和竞技运动虽属不同的两个范畴,但它们有许多共同点,彼此密切联系。
高校体育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脱离竞技运动独自向前,譬如:大学拥有自己的高水平运动队。很多985、211高校对于高水平运动队一贯的高待遇特殊政策。这说明,竞技运动的存在对高校本身是一种极大的宣传,和对本校体育的发展而言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的。
(1)竞技运动对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体育活动起着重要的激发作用。
大学生一种常见的心理特征就是容易被积极事物和人影响,产生学习和模仿的欲望,而竞技运动中的那些精英们恰恰最容易成为大学生的模仿、崇拜对象,他们高超的技艺、超乎想象的精彩绝伦的表演常常激发起大学生对体育的强烈兴趣。如上世纪80年代女排姑娘在校园中掀起的排球热、姚明进军NBA后在校园中掀起的篮球热、刘翔雅典夺冠后在校园中掀起的田径热,等等。不仅仅是竞技运动精英的激发作用,其实竞技体育本身的魅力也对大学生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学生在课余非正规的竞技比赛中(如半场的篮球赛、小场地的足球赛等)常常会表现出强烈的激情,他们不需要谁的指点,也不需要谁来安排,自然就投入到激情的运动中。如果我们承认高校体育的目的是为学生发展服务(对此我们毫不怀疑),那么,我们就应该重视学生这种正常的心理倾向,而且也应该利用好这种心理倾向来更好地开展高校体育活动。
(2)竞技运动为高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不可或缺的素材。
早在20世纪初期,竞技运动能力就被国外一些专家看作是一种公民的素质,一种文化生活,一种独特的精神崇拜。他们深信,竞技运动可以培养青年人进入社会生活的能力,有助于增强青年人的身体素质、培养青年人的自信心,形成良好的性格和意志品质。国外的竞技运动始于儿童时期,他们在大量的业余时间里动员、引导儿童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并要求学生在体育课中也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入大学后,有的竞技体育的水平就已达到了国际水平。
在我国100余年来的学校体育发展史中,除早期的学校体育主要采用“兵操”作为活动内容外,其余各时期学校体育的主要内容都包含着大量的竞技运动项目。即使2001年开始的新课程改革强调在学校体育课程教学中要“淡化竞技”,但在高中体育课程标准中还是把竞技体育的基础项目“田径”作为唯一指定的实践类必修教材。我们承认,学校体育在发展中决不能像竞技运动那样走精英化的道路:培养竞技精英、追求比赛金牌。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竞技运动对高校体育的强大支持作用。其实,在提供素材方面,竞技运动不仅仅是向学校体育提供了项目素材,同时还提供了方法素材。在高校体育教学方法体系中,有不少的方法本身就是来源于竞技运动。比如,循环练习法、分解练习法、完整练习法、比赛法,等等。因此,站在高校体育的立场,我们应当对竞技运动树立这样的观念:高校体育在发展中不能模仿竞技体育依样画瓢,但我们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方式对竞技运动进行排斥,而要积极主动地从竞技运动中吸取营养来为高校体育的发展服务。
(3)竞技运动为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起着核心的支撑作用。
竞技运动项目作为高校体育教学内容已延续了几十年,它是师生课余体育锻炼,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毫无疑问竞技运动已经是校园体育文化的一部分。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气质性格的核心,它体现着学校的精神面貌。甚至可以这样认为,缺少体育要素的校园文化必定是沉闷的、是缺少活力的。在高校体育活动中,体育教学活动虽然是其最主要的构成,但由于体育教学对传递知识的相对严肃性的要求,活动主体——学生——不论是在活动内容的选择上,还是在活动方式的选择上,都缺乏较大的主动性。这也是体育教学中学生活动激情相对缺乏的重要原因。相反,在自由度相对较大的校园竞技运动活动中,学生的主动性得到较大发挥,活动激情也容易得到迸发,因此,校园竞技运动也常常成为校园活力迸发的源泉。学校运动会之所以为学生所期盼、校园体育文化节之所以为学生所吸引、学生体育社团之所以为学校所支持,其原因盖在于此。因此,在高校体育中合理地融合竞技运动要素,对校园文化的建设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高校体育也因此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任何事物之间的作用都是互相的,在竞技运动对高校体育产生作用的过程中,高校体育也在为竞技运动的发展发挥着价值。
(1)可以较好地整合竞技体育人才资源。
在“专业队”的竞技运动体制下,国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基本上垄断了竞技运动在训练管理方面的政策、资金、物质等资源。高水平训练很难走出“体育行政系统”。这导致在体育行政系统以外,有相当一部分竞技运动人才,特别是教练员人才被浪费。事实上,在学校系统中,有相当一部分体育教师经过了多年的系统的专业训练,也具有较为丰富的训练经验,他们所具备的知识和水平至少在基础训练中完全不存在问题。如果有较大的空间让他们在实践中施展训练才能,他们完全可以成长为优秀的高水平训练人才。
(2)能够有效解决运动员的出路。
在现有的“专业队”体制下,运动员退役后的出路问题一直困扰着体育事业的举办者。尽管国家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使一些竞技成绩优异(全国前三名以上)、运动等级高(健将级以上)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普通高校学习深造。但其余的退役运动员由于缺少最起码的文化知识和必要的生存技能,在社会中很难谋得一个较好的职位,甚至有些全国冠军退役后也只有以看守单位大门或替人搓澡来赚取微薄的收入。为此,主动把高校体育对发展竞技运动的能动性发挥出来,在源头上解决运动员出路难的问题,使她们利用学校丰富的教育资源,掌握一定的体育专业之外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在他(她)的运动生涯结束后就能在各个领域发挥他们的才能,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
(3)能够提高运动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专业队”体制另一个不可避免的弊端就是运动员整体素质特别是文化知识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坦率地讲,我们国家运动员的整体素质较差,不管是文化素质还是其它方面都与国外发达国家的运动员有相当大的差距。运动员群体这种素质上的欠缺一方面会带来上文所说的出路问题,另一方面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群体整体的社会印象。而解决这个弊端的最好选择就是运动员培养途径的学校化。因为通过学校途径来培养运动员,可以使运动员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条件,更重要的是可以使运动员在层层选拔中进行自然分流,而且分流后可以较快适应新的学习任务。运动员自身素质提高了,对提高运动成绩是有益处的。
综上所述,高校体育与竞技运动是同属于体育大系统,两者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密切的联系。只有两者携手并进,协调发展,才能保证整个体育事业的向前发展,才能实现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迈进。